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遗弃罪的主体要件是怎样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刑法》中规定的很多罪名都是一般主体构成的,即行为人年满16周岁,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就够作为犯罪主体。那么对于遗弃罪来讲,他的主体是怎样要求的呢?下面,我们带来遗弃罪的主体要件,帮助你进行了解。
一、遗弃罪的主体要件
该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而且具有抚养能力的人。只有具备这种条件的人,才可能成为该罪的主体。
根 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法律上的扶养义务是: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子女之间的关 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相教育的义务;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均与生父母与其子女之间的抚养、赡养义务 相同,但是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非婚生子女享 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其生父母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直到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的未成年 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无力扶养的未成年弟、 妹,有扶养的义务。
按照立法精神的要求,具有以下情形的,应认为负有抚养的权利义务关系:由法律上不负有抚养义务的人抚养成人的人,对抚养人应负有赡养 扶助的义务;在长期生活中互相形成的道义上的抚养关系,如老保姆不计较待遇,多年帮助雇主抚育子女、操持家务等,雇用一方言明养其晚年,对于这种赡养扶助 关系,应予确认和保护。
二、遗弃罪客观要件是什么
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所谓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是指家庭成员中具有以下几种情况的人:
(一)因年老、伤残、疾病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
(二)虽有生活来源,但因病、老、伤残,生活不能自理的:
(三)因年幼或智力低下等原因,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除了对于具有这类情况的家庭成员外,不发生遗弃的问题。
首先,行为人必须负有扶养义务。这是构成该罪的前提条件。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扶养义务是基于抚养、扶养以及赡养这三种家庭成员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产生的。
父 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国家法律明确规定的义务。祖父母对孙子女、外祖父母对外孙子女、兄姐对弟妹的抚养义务,也是如此,但这种抚养义务的产生必须满足法 定条件。
夫妻相互间的扶养义务,也是一项无条件的法律义务。夫妻双方在家庭中的地位是平等,一方既有抚养对方的义务,也有要求对方抚养的权利。
对于遗弃犯罪来讲,自然只能是由自然人构成,而此时法律要求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而且具有抚养能力的人才能构成此罪,因此遗弃罪的主体要件除了是一般主体外,还要求属于特殊主体。


·我们都知道醉驾这个行为是违法犯罪的行为,严重的扰乱了社会经济
      我们都知道醉驾这个行为是违法犯罪的行为,严重的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以及损害了其他人的或者是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这样恶劣的行为,应该及时的惩罚,防止犯过该罪的行为人还是继续犯同样的错误。那么醉驾解禁后考驾照的内容怎样? 一、醉驾解禁后考驾照的内容怎样? 醉驾后驾驶证吊销五年后再...


·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的异同有哪些?
      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的异同有哪些? 一、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的异同有哪些? 1、发生的时间不同。 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即在实施犯罪预备或者在着手实施犯罪以后,达到即遂以前放弃犯罪,均能构成犯罪中...


·犯罪构成要件与既遂是什么?
      犯罪构成要件与既遂是什么?犯罪构成要件与犯罪既遂包括主体、客体、主观和客观要件等。1、说明某种犯罪危害了什么样利益的要件,在刑法学中称之为犯罪客体。犯罪总是侵害了一定利益的。故意杀人罪侵害了人的生命权,故意伤害罪侵害了人的健康权,盗窃罪侵害了公私财物所有权,等等,诸如此类。犯罪所...


·贩毒300克以上判刑几年
      贩毒300克以上判刑几年贩卖毒品300克会判处多少年,要依据毒品的类型而定,如果是海洛因等毒品的,可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


·信用卡诈骗罪如何判定
      信用卡诈骗罪判定标准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主要表现在: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恶意透支的(如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透支后逃匿、改...


·拘役怎样执行 拘役是多久
      在对拘役刑执行的过程中,除了要知道拘役是怎么执行的外,同时也要知道法律中规定的拘役的刑期是多久。虽然这属于刑事处罚中的一种,但也是有具体期限限制的。那到底拘役是多久呢?如果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拘役怎样执行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13条规定,对于...


·在我国诽谤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在我国诽谤罪立案标准是什么诽谤罪散布的必须是捏造的虚假的事实。如果散布的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虽然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但不构成诽谤罪。而名誉侵权行为,即使所述的内容是真实的,但只要是法律禁止公开宣扬的,公开了将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也可以构成名誉侵权。二、诽谤罪的构成条件本罪在犯罪...


·浅析刑法修正案八对尸体器官摘取的新增规定
      随着经济科技各方面飞速发展,我国的法律制度建设也紧随起脚步逐步完善,而器官移植的医疗科技水平的提升也要求大量的器官供体,供体来源也成为法律需要严格控制的一方面,那么刑法修正案八对尸体器官摘取有哪些新增规定呢? 新增的规定中规范划分了哪些罪名呢? 《刑法》修正案(八)定三十七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一审程序是怎样的?
      在刑事诉讼法中对法官判案的详细程序有着规定,并且规定了当事人如果在第一次得到判决之后没有达到自己希望得到的结果就可以继续向司法机关提第二次诉讼,但是一般情况下案件都是在第一次审理程序中就结束了。那么,刑事诉讼法第一审程序是怎样的? 一、刑事诉讼法第一审程序是怎样的? (一)第...


·生产劣药罪既遂判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生产劣药罪既遂判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


·什么样刑事案件可自诉?
      什么样刑事案件可自诉? 一、什么样刑事案件可自诉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此类案件,必须是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后,才由法院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和开庭审判的案件,如果被害人不具备刑法第九十八条规定的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情形,公诉机关无权对此类案件提起公诉。它包括以下四种案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