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著作权中发表权转让可以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著作权中发表权转让可以吗?作为著作权中的发表权您或许陌生,人人都有发表权,作品在未发表的情况下可以进行对外公开即被认定为行使了发表权,那么著作权中的发表权转让可以吗?下面我们就发表权转让的问题来带来相关问题,供您进行参考。
一、关于发表权
发表权,即决定作品公之于众的权利。发表权只能行使一次,作品一旦发表,也就不存在再次发表的问题。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项规定的”公之于众“,是指著作权人自行或者经著作权人许可将作品向不特定的人公开,但不以公众知晓为构成条件。”可见,发表权可以由著作权人行使,也可以由著作权许可他人行使。
司法实践中,对于未发表的作品,如果作者转让著作权给受让方或作者与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虽未授权受让方或出版社发表作品。但是,受让人或出版社若无法发表作品,则著作权转让和出版合同的意义不复存在,因此认定为作者许可受让人、出版社发表作品。
二、关于发表权转让
发表权又称为“公开权、公表权”,是作者决定自己的作品是否 发表、何时何地何种方式发表的著作人身权。发表权概念的内涵即作 者将作品“公之于众”的决定权、选择权和禁止权,不经著作权人同意, 他人不得擅自发表其作品。发表权是最基本的著作权,是著作权中其他类型的权利的基础或前提。如果作者不行使发表权,作者的其他一切著作权就无从谈起,作者著作权中的财产权最终也将无从实现。发表权的性质具有争议性,其中重要的一点为发表权是著作权中的人身权,但却可以进行转让。
人身权是“与民事主体的人身不可分离而 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但无论是把权利理解为资格、自由、做出一定行为的可能性或是以相对自由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获得利 益的一种手段,均应注意一般人身权与著作人身权具有一般与特殊的关系。并不是每个自然人都享有发表权,也不是作者一出生就享有发表权。发表权是作者完成作品创作后享有的法定权,是“基于作品” 所享有的人身权利。既然是法律赋予作者的,就说明发表权并不是 “与人身不可分离”的。发表权与未发表的作品不可分离,并不是与作者的人身不可分离。在职务作品、委托作品、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作者生前未发表的 作品等情形下,作品的发表权与作者会发生分离,可以进行转让。例如,在委托作品关系中,委托人和受托人可以通过合同的方式约定著 作权的归属,双方当然也可以将发表权和署名权约定分别属于不 同方法。
发表权转让是可以的。在法律界定的情况下,发表权作为著作权中的人身权按理是不能分离的。但是“基于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利,发表权与未发表的作品不可分离,作者在委托关系中,自然就和作品的发表权发生了分离,进行了转让了


·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是什么?
      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是什么 一、发明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必须是一种技术方案,是发明人将自然规律在特定技术领域进行运用和结合的结果,而不是自然规律本身,因而科学发现不属于发明范畴。同时,发明通常是自然科学领域的智力成果,文学、艺术和社会科学领...


·哪些可以成为著作权法中的作品
      哪些可以成为著作权法中的作品 生活中,作品随处可见,包括文字作品、美术作品、音乐作品等等,那么这些作品究竟有多少是《著作权法》中保护的作品呢?换言之,哪些可以成为著作权法中的作品?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 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主要有以下几类 : 1、文字作品:小说...


·应该如何认定商标侵权
      应该如何认定商标侵权 (一)未撤销之前的注册商标均应受到保护 商标专用权是通过注册产生的,其间经过了法定的程序和严格的审查,因此,商标专用权确立后,就应当在法律范围内予以保护,即使是认为注册不当的商标,在撤销之前,也应如此。 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或裁定,对在撤销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发明专利代理合同范文
      发明专利代理合同范文 发明专利代理合同范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市_______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以下发明创造(下称“该发明创造”)的专利代理申请事务: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同一类商标下不同产品侵权吗
      不是,不同商品使用同一商标不会构成商标侵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专利权和版权有什么区别
      专利权和版权有什么区别版权又称为著作权,是个体或组织智慧的结晶。但细细分辨下来,著作权和专利实际上并不一样,两者主要有以下区别:1、专利保护延及思想,版权只保护表达形式,专利保护的是技术和产品外观设计。2、专利保护技术方案,版权趋向于文学作品,版权保护的是作品文字性东西。3、取得...


·著作权的客体的主要类型有哪些?
      著作权的客体的主要类型有哪些? 一、著作权的客体的主要类型有哪些? 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包括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作品。著作权客体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作为著作权的客体,必须满足以下构成要件: (一)作品必须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 《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规定:...


·图形商标怎么查询近似 ?
      图形商标怎么查询近似 ?一、图形商标怎么查询近似 (一)商标图形的构图和整体外观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二)商标完整地包含他人在先具有一定知名度或者显著性较强的图形商标,易使相关公众认为属于系列商标而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


·专利侵权举报和投诉代理费用是怎么规定的
       一、专利侵权举报和投诉代理费用是怎么规定的? 既可以向当地专利局投诉,也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专利侵权代理费用 1、一般来讲,不涉及财产的案件一审律师费3000元左右。 2、有财产纠纷的,视案情可能还要按财产数来支付一定比例的律师费,最终的律师费可与律师确...


·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办理方法有哪些?
      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办理方法有哪些? 一、应提交的申请书件: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申请书》; 2、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主合同和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合同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 4、直接办理的,应...


·企业如何申请注销商标?
      当事人如何申请注销商标?商标注销是指商标局根据商标注册人本人、或者他人的申请,将注册商标注销或部分注销的法律程序。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条的规定,注销申请的申请日期,以递交日或寄出的邮戳日为准。申请人可以直接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办理注销申请,也可以委托代理组织办理注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