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后聘礼钱属于共同财产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离婚后聘礼钱属于共同财产吗

一、离婚后聘礼钱属于共同财产吗?

聘礼钱一般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聘礼钱是结婚登记之前男方赠送给女方家的,所以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离婚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要求女方退回彩礼: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哪些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离婚的方式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实际上,很多地方聘礼钱都是直接赠送给了女方父母的,如果女儿出嫁的时候,父母没有将聘礼钱作为彩礼转账给你方,那聘礼钱就是女方父母的财产,跟男女双方都没有任何关系的。


·没有提前通知就辞退员工代通知金怎么赔偿?
      没有提前通知就辞退员工代通知金怎么赔偿? 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以给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替。 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合同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的。 代通知金,即代替通知金,是非法律用语,《劳动法》中没有“代通知金”的概念。是指用人单位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


·职工办退休需要什么手续 要哪些资料?
      职工办退休需要什么手续 要哪些资料? 按照我国《劳动法》规定,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职工满50周岁,就可以申请退休,领取退休金。一般来说,单位会为职工办理退休手续,这是单位人事部门的事情,如果单位没有及时处理的话,就需要职工本人办理。那么职工办退休需要什么手续?下面我们来听听我...


·一、培训机构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培训机构可以随时辞职吗? 可以的,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


·一、无锡全日制劳动合同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无锡全日制劳动合同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即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是指法定正常付出劳动时间,也就是义务劳动时间,超过这一时间的工作即视为额外劳动,用工单...


·农民工伤法律援助如何申请? 在建筑工地上,有大量的农民工干
      农民工伤法律援助如何申请? 在建筑工地上,有大量的农民工干活,有时候他们被砸伤后,工地并不给申请工伤待遇。而农民工维权意识比较弱,当自身经济情况不好时,请不起律师。这个时候,作为农民工,可以向当地的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那么,农民工伤法律援助如何申请?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
      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终止劳动关系的行为。劳动合同订立后,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解除合同。但是,在发生某些特殊情况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已经成为不...


·辞退员工补偿包括保险吗?
      辞退员工补偿包括保险吗?辞退员工补偿不包括保险,辞退员工的补偿金会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以及劳动人的收入来确定的,如果说劳动者在本公司工作每满一年就需要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如果说劳动者在本公司工作工作超过六个月不满一年按照一年计算,如果说不满六个月则会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


·不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不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1、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违法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双倍赔偿金。 2、第四十七条经济补...


·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赔偿多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赔偿多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


·员工有权利拒绝出差吗?
      员工有权利拒绝出差吗?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一、单位员工有权利拒绝出差吗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下出差的定义,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出差的性质,参照国务院及相关政策文件,出差指到常驻工作地以外的地区或城市工作或担任临时职务。出差是临时性离开常驻工作地(合同中约定的地点),受企业委托...


·哪些情况可以辞退员工
      哪些情况可以辞退员工 1、用人单位提出,经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