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子女抚养费增加的情形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子女抚养费增加的情形有哪些?

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

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

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法院判决离婚多久拿到离婚证?
      法院判决离婚多久拿到离婚证?法院判决离婚多久都拿不到离婚证,因为我们国家有两种离婚的形式,最常见的到民政部门登记,离婚的话是有一个离婚证件的,但是到法院来进行诉讼离婚是由法院所作出的,最终是否离婚的判决书,而没有相关的文件。法院判决离婚了就证明已经离婚了,就不需要再拿离婚证了。因...


·国家刑事赔偿是怎么赔的?
      1、刑事赔偿义务机关处理程序:刑事赔偿义务机关处理赔偿,以侵权行为的违法性已经确认为前提。这一点与行政赔偿的单独提起的程序相同。刑事赔偿义务机关处理程序有以下内容:(1)如果有两个赔偿义务机关,请求人可以向任何一个提出赔偿请求。(2)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在收到赔偿请求之日起2个月内作...


·新婚姻法关于离婚财产分割规定的影响是什么?
       我国法律婚姻法,对离婚财产分割问题有着明确的规定。离婚,虽然不是每个人愿意见到的,但是既然发生了,就要想办法解决,也许这是对双方最好的处理方式。婚姻法的规定,肯定会对双方当事人带来一定的影响。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新婚姻法关于离婚财产分割规定的影响是什么? 新婚姻法关于离婚...


·如何对离婚损害赔偿举证?
      一、如何对离婚损害赔偿举证   对离婚损害赔偿应当举证能够证明婚姻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的证据,有以上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二、离婚的...


·关于审理人民法院国家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是什么
      自我国建国之后的几十年,我国不断的加强了法律的修订,这就是为了做到有法可依。同时,也是法治社会建设的必要过程。法治社会是人们永恒的追求,在这个过程中,对于一些法律问题的解决,需要国家给予指导。我国就针对国家赔偿制定了关于审理人民法院国家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起看一下它的内容。...


·夫妻分居两年可以自动离婚吗
      分居常常是夫妻感情出现破裂的一个重要表现,很多夫妻在分居一段时间后最终以离婚收场。有些夫妻认为分居可以自动离婚,这样就避免了打离婚官司的麻烦。那么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夫妻分居两年可以自动离婚吗?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分居可以自动离婚吗?离婚的方式和条件有哪些? ...


·夫妻登记离婚流程是怎样的
      登记离婚流程是怎样的(一)申请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当事人申请离婚,...


·想要回子女抚养权怎么陈述?
      近年来,我国全国范围内的离婚率是比较高的,一般来说,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前会争夺孩子的抚养权,且在孩子的抚养权确定之后,是不得随意变更的。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想夺回孩子的抚养权的情形是比较常见的,对于此种情形,想要回子女抚养权怎么陈述? 一、想要回子女抚养权怎么陈述 最高人...


·儿童抚养费标准怎么确定
      对儿童进行抚养,这是每个亲身父母的法定义务。而现实中,有的父母在相处的过程中可能感情破裂了,就会走向离婚。这种情况下一方获得了孩子的抚养权,另一方就要支付抚养费。那儿童抚养费标准大概是多少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儿童抚养费标准怎么确定 子女抚养费是指所有子女都有权向...


·应该缴纳而拒绝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当事人
      应该缴纳而拒绝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当事人,直接的后果是:由县级计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对违反现行生育政策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当事人征收社会抚养费,这是现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规定,政府职能部门必须切实维护。因此,无论在什么时候,当地的计生行政管理部门一经发现违...


·对于重婚罪原告应该是谁?
      一、对于重婚罪原告应该是谁?重婚罪的原告是犯罪嫌疑人的配偶,夫妻一方告重婚罪法院是会立案的,因为重婚罪侵犯的客体不仅是犯罪者的合法配偶,也侵犯了社会秩序。即使重婚者的配偶不起诉,国家也应当追究重婚着的责任。对于重婚罪,公安机关有义务主动侦查,检察院也有权力提起公诉,不管被害人是否...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