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离婚两个孩子抚养权怎么判?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夫妻离婚两个孩子抚养权怎么判?夫妻离婚两个孩子抚养权,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将失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不过,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仍然会享有探视权,可以在约定或裁判的时间内定期探视子女,与子女进行相对短暂的相处。二、离婚抚养权的认定情况有哪些?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7、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8、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夫妻离婚时,是需要对抚养权的认定情况来进行合法的处理的,法律上也明确规定了相关事项的判决依据和条件,夫妻双方都是可以争夺抚养权的,双方可以提交利于子女成长的条件来进行认定,具体情况由法院依据实际来进行判决。



·如果我要去法院申请离婚该去哪个区域的法院
      如果我要去法院申请离婚该去哪个区域的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


·一、事实婚姻彩礼怎么赔付?
      一、事实婚姻彩礼怎么赔付?我国法律是这样规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


·在离婚官司开庭后多久能出判决书?
      在生活中对于遇到婚姻挫折人来说,离婚未必不是一件好事,既然两个人的感情没有办法再维持下去,还是乘早离婚没有必要两个人在相互束缚着。但是您可能对于离婚的事情,离婚官司开庭后多久能出判决书还不是很清楚,离婚所应该具备的某有条件接下来都会为您解答到。关于离婚官司判决书的规定1、法律对庭...


·离婚后争夺孩子抚养权要收集哪些证据
      有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因为孩子的抚养问题而大打出手,在这方面产生了争议的,注定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了。因此就会在庭审过程中出现争夺抚养权的情况,那一般离婚后争夺孩子抚养权需要收集哪些证据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时孩子怎么判 离婚后如果双方均主张抚养子女的话,...


·当事人撤销婚姻就是未婚吗
      一、当事人撤销婚姻就是未婚吗?有权提出撤销婚姻效力的申请人只能是因胁迫结婚的被胁迫人。这是由于因胁迫而缔结的婚姻,受胁迫方在缔结婚姻关系时,不能真实的表达自己的意愿,婚姻关系违背受胁迫方的意志。为了贯彻执行婚姻自由的基本原则,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受胁迫方能充分地表达自己的婚姻...


·无效婚姻有哪几种形式
      无效婚姻有哪几种形式 无效婚姻是指在没有无效婚姻制度的前提下,一些人对婚姻法律效力缺乏认识,造成早婚,近亲结婚,包办买卖婚姻、换亲结婚不登记等违法婚姻大量存在,特别是农村偏远地区,这种情况仍然十分突出。 婚姻无效制度的确立,使得司法机关在处理违法婚姻的时候有明确充足的法律依据...


·赌博、吸毒离婚诉讼怎么收集证据?
      赌博、吸毒离婚诉讼怎么收集证据?夫妻中一方赌博或吸毒已经满足婚姻法法中所规定的过错方条件。想要起诉离婚的一方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并对其少分或不分财产。判定子女归属时,法院也会将过错方的行为作为判定因素考虑。起诉离婚成功的关键在于证据的收集,收集过错方的证据可通过多种渠道,请律师协助...


·起诉离婚怎么弄,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在日常生活中如果我们有难以调和的民事纠纷的话,通常会选择诉讼并由法院作出最公正的处理,离婚自然也不例外,特别是在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相比于协议离婚,诉讼离婚的涉及的程序更为复杂,需要当事人在递交诉讼申请前对其有大体的了解。那么起诉离婚怎么弄,需要当事人准备哪些材料呢?下面就由...


·男女双方离婚孩子抚养权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男女双方离婚孩子抚养权问题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婚姻法》子女抚养权原则规定是,如果父母离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改变。子女抚养权,主要取决于抚养条件。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在新婚姻法子女抚养权这个问题上,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


·协议离婚起诉离婚程序怎么走?
      我们知道,目前我国的部分地区的离婚率居高不下,而离婚主要有起诉离婚和协议离婚两种途径。可是,人们对于此两者离婚途径的程序不太了解。那么,协议离婚起诉离婚程序怎么走?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协议离婚 一、协议离婚程序—条件: 1、当事人须为...


·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哪些
      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哪些 新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 这里的“工资、奖金”应作广义的理解,泛指工资性收入,目前我国职工的基本工资只是个人收入的一部分,在基本工资之外,还有各种形式的补贴、奖金、福利等,甚至还存...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