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撞了车别人要误工费可以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撞了车别人要误工费可以吗


撞了车别人要误工费是可以的。


撞了别人的车发生交通事故,如果因此而给对方造成误工损失或营运损失的,责任方要进行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交通事故中误工费如何合理确定


误工期间一般较为明确,进行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嘱是证明误工必要性的基础证据,如果住院,则住院时间和出院后医嘱证实的休息时间总和为误工期间。但特殊情况下也有例外,如因岗位特殊要求,受害人的伤、病与其从事的工作密切相关,在无医嘱或医嘱确定的休息时间不足以保障受害人恢复期正常工作状态时,法院可以依据单位误工证明等其他证据合理确定误工期间。


如果当事人产生关于误工期间合理性的异议,在无医嘱或者误工时间明显过长的情况下,会参考公安部《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中关于医疗时限的规定,综合考量受害人的具体伤害情况、工作情况、医嘱休假情况等因素进行合理认定,必要时可以进行司法鉴定确定误工期间。


误工费。一般来说,如果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依据证明确定误工费。如果要求的误工费过高,受害人应提供完税凭证,如果受害人提供的误工证明费用过高且无法提交完税凭证,又不能合理解释的,司法实践中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予以减少,并可参照本市职工平均工资标准赔付。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予以确定误工费的多少。


误工费的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人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根据这一规定,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其计算公式可以表述为:误工费赔偿金额 = 误工收入(天/月/年)× 误工时间


撞了车别人要误工费是可以的,但是对于该类交通事故的误工费的赔偿,首先你是否造成了对方受伤,然后就是由于你的过失,是否在当时造成了对方的经济损失,那么对方只要有这充分的证据,都是追究你的,而且基本上你都是需要赔偿相应金额。




·我们知道 ,饮酒开车是一种十分危险的行为,当事人如果被交警抓
      我们知道 ,饮酒开车是一种十分危险的行为,当事人如果被交警抓获,会根据当事人是否处于醉酒状态而给予不同的处罚。饮酒驾车之后,交警会对当事人开出罚单,但许多人会拖着不去接受处罚。那醉驾越拖越好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这个疑问。 一、醉驾越拖越好吗? 许多人酒后驾车被交警抓获后...


·上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上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呢?相信对上海的人民来说,这是一个您比较关心的问题,尤其是对于那些有车一族来说,就更是如此了。为此,我们特地为您整理了这篇与上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有关的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标准需要参考的数据 根据《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


·逆向行驶车祸责任怎么划分责任?
      逆向行驶车祸责任怎么划分责任? 根据司法实际,不少交通事故都是由于逆向行驶导致的,对于此种逆向行驶车祸责任怎么划分责任?在发生交通安全事故之后,公安机关必须按照既定的规定,处理此种类型的案件,在确定责任之后,就需要按照既定的规定,承担处罚。 一、逆向行驶车祸责任怎么划分责任 ...


·交通事故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是民事侵权案件,它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程序。审判程序有一审普通程序、简易程序、二审程序、特殊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执行程序等程序。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主要应用一审普通程序,现介绍如下: (一)起诉和受理 交通事故当事人就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


·指示交付的质权成立时间是什么时候?
      指示交付的质权成立时间是什么时候?指示到达第三人时候设立。即动产由第三人占有时,出让人将其对于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替交付。特点是买卖在前,交付在后,他人交付。指示交付质权的条件是:一是当事人须有转让所有权的合同;二是让与人应当将所有权转让的事实通知标的物的实际占有人...


·肇事车逃逸受损车辆怎么办
      肇事车逃逸受损车辆怎么办交通事故造成对方车辆受损后逃逸,如果没有人员伤亡的话,按如下规定处理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


·房屋买卖交易程序是怎样的
      不管是购买怎样的东西,这其实都是有一个交易程序的,而要是属于动产的话,交易起来往往比较方便、快捷。但要是想房屋这样价值大的不动产,那么交易程序就显得复杂了。那一般情况下房屋买卖交易程序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房屋买卖交易程序是怎样的 (1)买卖双方...


·不涉及财产的离婚诉讼费交多少?
      不涉及财产的离婚诉讼费交多少?诉讼费: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一般是由双方协商,双方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来确定。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离婚案件受理费按照下列...


·交通事故赔偿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交通事故赔偿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前提是因交通肇事车辆运行所得利益是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规定:夫妻...


·交通事故人伤能否自行撤离 不可以。
      交通事故人伤能否自行撤离 不可以。 1、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这主要是指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


·饮酒驾车的“铁规”出来之后,在法律的约束下,社会上的饮酒驾车
      饮酒驾车的“铁规”出来之后,在法律的约束下,社会上的饮酒驾车的驾驶者得到了相应的处罚。而其中严重的醉驾,则是较为出事率高的情况,醉驾所带来的后果也极其严重。那么在法律上怎样才不会吊销驾照醉驾的处罚标准又是怎样的。 法律上怎样才不会吊销驾照醉驾呢? 醉驾肯定吊销驾驶证,而酒驾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