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借新还旧的借条是不合法有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借新还旧的借条是不合法有效?借新还旧的借条如果是双方当事人都协商一致予以同意的情况之下,是属于合法有效的。“借新还旧”合同的法律效力是具有的。那么一般而言,合同有效应该具备的以下四个要件有:第一,合同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第二,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第三,合同形式符合法律的规定;第四,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国家或社会公共利益。法律规定的贷款借新还旧四个条件:贷款到期(含展期后到期)后未归还,又重新贷款用于归还部分或全部原贷款的,应依据借款人的实际还款能力认定不良贷款。对同时满足下列四项条件的,应列为正常贷款:(一)借款人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能按时支付利息;(二)重新办理了贷款手续;(三)贷款担保有效;(四)属于周转性贷款。二、借新还旧贷款管理办法的作用是什么?借新还旧有利于商业银行盘活、收贷任务的完成,克服了诉讼时效的法律限制,进一步明确了债权债务关系,并有可能要求借款人完善或加强担保,弱化即期贷款风险。但借新还旧在一定程度上对社会信用产生负面影响,企业“有借有还”的信用观念进一步弱化;在某种程度上掩盖了信贷资产质量的真实状况,推迟了信贷风险的暴露时间,沉淀并累积了信贷风险;在办理新贷款的手续上,隐含着相当的法律风险。借款人的经济偿还能力还不错可以负担起还款
压力的,贷款的办理是有效的,以及贷款的属性属于周转性的贷款,那么就能够满足借新还旧贷款管理办法的条件,进行贷款,这时候需要注意不能将贷款的钱财进行非法交易,否则属于违法行为。在我们国家借条实际上就是双方当事者关于借款所签订的一项合同。因此也是按照合同的原则来进行处理的,当然现实生活当中有些借贷关系也存在着很多借旧还新的现象,此时介质环境也就属于合同当中的一种,只要符合合同的有效条件,那么就是属于合法有效的。



·对打麻将处罚是什么 一、打麻将罚款的标准是多少?
      对打麻将处罚是什么 一、打麻将罚款的标准是多少?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一)拘留 拘留,是指扣留,拘禁。公安机关在紧急时刻对...


·债权人撤销权是否属于形成权?
      债权人撤销权是否属于形成权? 一、债权人撤销权是否属于形成权? 形成权是指单方行为就能引起法律关系的变化,而不需要以对方的同意为要件。 而债权人的撤销权,从定义上来看,就符合这个概念。 形成权通常是以明示方式行使,通知到对方即可以生效。当然,有时候也可硬用默示或者推定行使。 当...


·借款人不还钱担保人怎么办?
      众所周知,对于较大面额的借款都需要担保人,如果在规定的期限内,借款人不还钱担保人怎么办?如果借款人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还钱,那么债权人同样有权利要求担保人还钱。下面,律图小编就为大家介绍关于担保人的相关内容。一、借款人不还钱担保人怎么办1、如果在担保时写明如果借款人不能偿还,负责担...


·双倍的借条属于诈骗吗?
      双倍的借条属于诈骗吗?并不一定属于诈骗行为,如果对方要求的利息为双倍,在借款中规定的利息高于国家规定的利率也是属于高利贷行为,过高的利息也是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是合法范围内的高利息,可以要求法庭酌情予以调整降低。但是如果没有借钱,却又有借条存在那就是诈骗。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


·借条范本没有归还时间诉讼时效是多久
      借条范本没有归还时间诉讼时效是多久一般说来,没有写明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主张,诉讼时效从第一次主张之日起三年,一直没有主张的,诉讼时效最长二十年,也就是一张借条,你二十年都没有主张,那就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予保护。二、借条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


·生产、销售假药罪罚款怎么罚?
      生产、销售假药罪罚款怎么罚? 一、生产、销售假药罪罚款怎么罚? 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之后并不会责令犯罪分子支付罚款,而是需要支付罚金。 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


·遭遇恶意欠薪怎么办?
      遭遇恶意欠薪怎么办? 遭遇恶意欠薪怎么办? ?一是通过工会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二是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由其责令用人单位来解决; 三是有争议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调解来解决;四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是求助社会、媒体的力量。 如果农民工要申请...


·如今贷款已经成了一种主流,随着人们生活压力的增强,在巨大的经
      如今贷款已经成了一种主流,随着人们生活压力的增强,在巨大的经济压力下不得不去贷款来缓解当前的压力,一般很多贷款只需要你呀一定的固定资产,只有抵押固定资产还可以在正规的银行在一定的款项,那房产可以二次抵押吗?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房产可以再进行第二次抵押吗 根据以...


·《刑事诉讼法》搜查证条款有哪些
      一、《刑事诉讼法》搜查证条款有哪些? 第五节 搜 查 第一百三十四条,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 第一百三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按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要求,...


·民间借贷纠纷如何处理,怎么解决民间借贷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如何处理,怎么解决民间借贷纠纷?民间借贷是大量存在于日常生活中的,有的贷款人基于朋友关系,索性在借据中不约定借款利息,但同时民间借贷也经常遇到借钱不还的情况。遇到这些民间借贷纠纷,当事人该如何处理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民间借贷纠纷处理的十大准则 1、人...


·最新婚内债务离婚后谁来偿还
      婚内债务离婚后谁来偿还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共同债务也是需要进行分割的,那么婚内债务的承担要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为个人婚前债务。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上述两种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