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借条上面出借人信息需要写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借条上面出借人信息需要写吗?

一、借条上面出借人信息需要写吗?

借条上面出借人的信息是需要写的,借条是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通常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商业管理方面。从法律的角度看,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

按照一般的经验,借条只要包括了出借人、借款人、借款金额、借款时间等主要内容即为合法有效。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

(一)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二)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三)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四)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五)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六)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七) 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

(八)必要时,应当由担保人签字,并写明担保期限、责任。

二、借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一条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综合上面所说的,借条是应该由债务人来进行书写,而对于在写的时候也需要把出借人的信息写在上面,只要借条的内容得到双方的认可,那么就可以作为债权债务的赁证,只要约定清楚,那么债务人就需要按规定的时间偿还清所有的贷款。



·a股上市公司债券发行需要什么条件?
      a股上市公司债券发行需要什么条件? a股上市公司的组织机构健全、运行良好,符合下列规定: (一)公司章程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制度健全,能够依法有效履行职责; (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能够有效保证公司运行的效率、合法合规性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内部控制制...


·公司法允许股东借款吗
      公司法允许股东借款吗?在日常实际中,由于购买产品设备、资金周转需要、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等原因,企业之间、个人之间的借贷行为十分常见,而股东作为公司的所有者和重要关联人,同样也可能存在资金短缺的情况,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法允许股东借款吗?一、法律对股东借款的规定是什么?股东向公司...


·保证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后又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的,能否要求其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期间是保证责任的存续期间,也即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期间。在保证期间届满后,债权人以催债通知书的形式向保证人催债,原则上保证人的签字或者盖章的行为不产生使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的法律效力;例外是,在该催债通知书的内容符合一个保证合同的新要约,保证人在催债通知书上的...


·借条到期续写借条范本是怎样的?
      借条到期续写借条范本是怎样的? 一、借条到期续写借条范本是怎样的? 借条 借款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债权人可以选择收回债权时间的期限和条件
      债权人可以选择收回债权时间的期限和条件 一、债权申报的期限 债权申报期限是允许债权人向法院申报其债权的固定期间。限定债权串报期间,对于破产程序及时、顺利地进行是必要的。因为,只有在债权人人数和债权数额业已确定的情况下,才能召开债权人会议和进行清算分配。对债权申报期限的立法体例。...


·公司债权债务处置协议书协议应该怎么写?
       相信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发生债权债务的纠纷其实是很常见的。在遇到这类纠纷中,如果遇到无诚信的人或者是很难处理的纠纷。债权人是很难保障自己的权益的。所以一开始就要有一个合约意识。那么公司债权债务处置协议书协议应该怎么写呢?主要包含双方的基本信息以及各自承诺,下面请看详细解说。 ...


·首付款的缴纳
      首付款的缴纳 通过中介购买的二手房,一般是要签两个合同的,即与房屋产权人所签署的《买卖契约》,还有与中介公司所签署的《房产中介合同》。 房产中介合同在法律上是叫作居间合同,签署前一要认真审查其资格,看是否有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二是要审查对方的委托授权书,以确认对方是卖主的合法代理...


·婚前存款也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存款也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存款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


·债务纠纷怎么处理办法
      债务纠纷处理方法有:1、和解。债权人可以就履行债务的期限、方式、数额等同债务人进行磋商,签订还款协议;2、调解。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3、仲裁。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向仲裁机构递交仲裁协议、申请书及副本;4、诉讼。对一些较为复杂、对方当事人较难对付或者通过其他途径...


·怎样向法院起诉追债 要提供哪些材料 债权人如果能够通过和平
      怎样向法院起诉追债 要提供哪些材料 债权人如果能够通过和平方式追回欠款自然是再好不过,但实践中追债之路往往困难重重。在必要时,债权人还是要考虑起诉追债,不要采取过激甚至是违法的行为追债。具体来说,债权人应该怎样向法院起诉追债呢?而此时提起诉讼又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呢?我们一起在下文...


·签订银行借款合同要注意什么事项
      签订银行借款合同要注意什么事项 一、签订银行借款合同要注意什么事项 近年来,随着社会法律意识的增强,借款人对借款合同的内容也越来越关注。签订借款合同是贷款发放的一个主要环节,它是对签约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的标志。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的签订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签订银行借款合同要注意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