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40万有借条无转账记录是否可以起诉?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40万有借条无转账记录是否可以起诉?有借条,没有转账记录,事实应该可以起诉。是对于自己的胜诉权利是很难受到保障的。借钱不还起诉的证据有哪些:(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二)、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 借款合同、借款协议、借条、欠条、还款承诺书等。(三)、证明已偿还借款的证据 收条或各次还本付息的付款凭证。(四)、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 提供诉讼请求中关于要求计付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包括本金余额的计算清单、利息金额的计算清单等。二、民间借贷举证时应注意哪些?(一)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二)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要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开庭时应提交证据原件、原物进行质证。(三)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文说明资料,应当附有中文译本。(四)当事人应当对其提交的证据材料逐一分类编号,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作简要说明,签名盖章,注明提交日期,并依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五)当事人未按要求完成举证责任的,应依法承担举证不能的相应法律后果。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如果有确切的民间借贷事实的存在,那么完全是可以向法院进行起诉的,比如说有借条,即使是没有转账记录,如果有证人证言证明是利用现金进行交付的,也是可以的。



·债务人还款构成诉讼时效中断吗
      债务人还款构成诉讼时效中断吗债务人还款不构成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行为。诉讼时效的目的是促使权利人行使请...


·根据法律规定借条有法律效应吗?
      根据法律规定借条有法律效应嘛?根据法律规定借条有法律效应,但是必须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之下所打下的欠条,借条的有效期是指借条的诉讼时效,借条的诉讼时效不影响借条本身的效力。只要是合法签订的真实有效的借条无论多久,借条本身都是有效的。时间只是确保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是否会得到法律的...


·物流公司拖欠货款怎么办?
      物流公司拖欠货款怎么办? 一、“四看”决定物流公司要钱策略 1、 看欠条或借条的内容 想要回钱,必须要清楚的认识当前是怎么样的一个情势,其中最重要的是要看手里有什么证据,所谓证据,就是证明你们存在借、欠这样一个法律关系的相关材料。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就是欠条或借条这种...


·好朋友之间借钱要注意什么
      好朋友要是有个什么急事需要借钱,很多人都是二话不说就借给对方了的。但因为事情匆忙,双方之间也没有想太多,自然也就没有写一个借条什么的凭证,这其实对出借人的利益是没有保障的。所以在借钱给好朋友的时候,也是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不然就有可能给自身利益造成损害。那究竟好朋友之间借钱有哪...


·借条和欠条的效力有什么区别
      借条和欠条的效力有什么区别借条和欠条没有区别,这是大多数人的想法,因此往往在打借条时混用二词。殊不知,借条和欠条在法律效力上有着本质的区别,对债权人债权的保护程度也是不同的,因此需要人们格外注意。那么,借条和欠条的效力有什么区别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借条和欠条的效力有...


·夫妻信用卡透支共同债务如何偿还?
      夫妻信用卡透支共同债务如何偿还?夫妻信用卡透支共同债务应当是由夫妻共同的偿还。一方信用卡欠款在某些情况下算夫妻共同债务。如果使用信用卡负担是家庭债务(如信用卡用于家庭日常开支),那么家庭要承担债务。如果是个人债务,仅需个人承担。如果因此部分欠款被起诉或者产生法律纠纷,也按照这个情...


·签名被伪造成借条怎么写答辩状 一)首文
      签名被伪造成借条怎么写答辩状 一)首文 1、标题。居中写明“民事答辩状”。 2、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写明答辩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如答辩人系无诉讼行为能力人,应在其项后写明其法定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职...


·债权人指定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行不行?
      债权人指定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行不行?,现实生活中,债权债务的关系很普遍。债权人有权利要求债务人履行其债务,这也是债务人的义务。那债权人指定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行不行?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提供相关的内容,相信可以回答您的疑问。一、债权人指定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行不行债权人应当...


·欠债不还是否构成犯罪
      欠债不还是否构成犯罪一、欠债不还是否构成犯罪欠债不还主要涉及的是民事方面的纠纷,并不涉及刑事责任,因此是不会构成犯罪的。但如果因为欠债不还而作出违法行为的,则构成犯罪行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欠债主要涉及民事纠纷且不满足犯罪的构成要件,一般情况下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若拒绝执行法院判...


·并购贷款协议范本怎么写?需要哪些资料?
      并购贷款协议范本怎么写?需要哪些资料? 一、并购贷款协议范本: 於签订收购协议之同时,_________与_________订立贷款协议,据此,_________同意向_________提供_________元贷款,按年利率3厘计息。完成时,贷款将转换为_________结欠_...


·保险赔款要优先偿还债务吗
      保险赔款要优先偿还债务吗?保险赔款是否优先偿还债务取决于是否指定了受益人。如果保险合同指定了受益人,由受益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比例及顺序领取保险理赔款。并且无需偿还被保险人生前债务。如果保险合同未指定受益人,理赔款为被保险人遗产,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继承,需要用来偿还被保险人生前债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