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欠债法人跑了股东怎么办?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公司欠债法人跑了股东怎么办?公司欠债法人跑了股东需要召开股东大会,召开全体股东大会,并作出变更法人代表、印章及其他的变更请求,同时指定新的法人代表,做好会议记录及相关文件,经全体股东签字后,与股东会作出此决定的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提出上述变更请求。在发生矛盾纠纷时,公司的法人代表是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成为法人代表后,其自然人格即被法人吸收,其以法人代表的身份进行的民事行为所承担的责任都由法人承担。但行使与法人代表身份无关的民事行为而承担的责任由自己承担,法人代表行使代表权违法法律法规存在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二、我国民法通则第四十五条规定了哪些情况?(1)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2)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3)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4)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5)变更、终止时不及时早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6)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这些非法行为仍然由法人来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由此而引起的其他责任,法律并不免除,也就是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等处罚,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当然法定代表人还有以下的权利:(1)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本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2)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职责。(3)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职责时,应有书面委托。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4)企业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得同时兼任另一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需要兼任的,只能在有隶属关系或联营、投资入股的企业兼任,并由企业主管部门或登记主管机关从严审核。(5)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6)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应向登记主管机关备案。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是代表企业法人的法律文书。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现在公司所欠下的一些债务是需要利用公司的财产来进行偿还的,如果说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为这个原因而逃跑的话,那么是需要对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来进行变更。同时公司债务仍然需要偿还。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负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俗话说“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所以按常理来说,我们通常会认为夫妻在婚姻关系中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债务也理当属于共同夫债。但其实从法律角度来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负债务认定为共同债务是需要很多条件的。下面就跟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一、共同债务的认定1、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的理解...


·借钱打借条的正规范本是怎样的?
      借钱打借条的正规范本是怎样的? 一、借钱打借条的正规范本是怎样的? 借钱打借条的正规范本 借款人: 姓名:____ 性别:____ 民族: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


·合同无效违约责任条款是否有效?
      合同无效违约责任条款是否有效 ?单位双方合作,就要订立合同,明确彼此的义务和权力,以及违约的惩罚,于是,就出现了一个问题,如果合同是无效的,那么其中的违约责任条款是否还有效呢?不知道您有没有遇到过这个情形。下面我们就合同无效违约责任是否有效进行解答。一、违约责任的定义违约责任:是...


·民间借贷诉讼律师费标准
      民间借贷诉讼律师费标准 借贷官司在我们生活中是较为常见的一种官司,想打个省心又放心的官司就免不了去寻求律师的帮忙。那么对于民间借贷诉讼律师费标准您又知道多少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列举。 一、民间借贷诉讼律师费标准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收费基本代理费1000-8000元...


·集体户借条样板内容是什么?
      集体户借条样板内容是什么?今A借给B人民币壹万元整,即¥10000.00元,自2006年2月9日至2006年8月8日,期限6个月,利率为每月0.8%,利息共计人民币肆百捌十元整,即¥480.00元,全部本息于2006年8月8日一次性偿还。借款人:B(签字、手印、签章)二、借款注意...


·红木购销合同范本有哪些条款?
      红木购销合同范本有哪些条款?红木家具近年来越来越受到人们追捧,家具厂为了提高产量需要不断采购红木。有时候,如果双方签署的红木购销合同条款不清,很容易造成经济纠纷。那么红木购销合同范本一般长什么样?让我们看看我们带给您的这篇范本。 红木购销合同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依据《...


·民间借款利息可以超出本金吗
      一般是不能超过本金的。具体规定如下,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百分之二十四,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百分之三十六,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


·贷款他项权证有哪些作用?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会发生越来越多的金融交易。银行作为这种交易的主要载体和媒介在我国的金融市场具有不可或缺的位置。购房就是我们平时能够接触到的比较大的金额交易,银行业在当今社会提供一定的支持。下面就银行贷款购房贷款他项权证有哪些作用为您进行解答。 一、什么是房产证? 房产证是房屋...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的是哪个部门?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的是哪个部门?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经常会面临资金紧张的局面,除了申请银行贷款之外,公司还可以对外发行债券来实现融资目的。发行公司债券是有一定的法定程序的,必须按照程序办理,毕竟对于公司而言,发行债券是件大事。一、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的是哪个部门?《公司法...


·挪用公款最高处罚是怎样的
      在挪用公款犯罪当中,行为人不具有非法占有国家财产的目的,因此这样的行为就不能成立贪污罪,只能以挪用公款罪来定罪处罚。既然被认定构成了犯罪,那就需要作出相应的处罚才行。我国《刑法》中规定的挪用公款最高处罚是怎样的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挪用公款最高处罚是怎样的犯挪用公...


·外国企业能在中国发行公司债券吗
      外国企业能在中国发行公司债券吗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资本市场的不断完善,国家对国际间的资本流动持积极态度。在鼓励国内企业积极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的同时也不断改善经济和法律环境鼓励外国企业在中国进行上市、发行债券等资本融通。外国企业能在中国发行公司债券吗?对外国企业在我国发行债券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