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盗窃军用物资罪判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 盗窃军用物资罪判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盗窃军用物资罪判刑标准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三十八条 的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情节严重,主要是指盗窃、抢夺重要或者多件武器装备的,盗窃、抢夺军用物资数额巨大的,战时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的,严重影响部队完成任务的,采取破坏等方法盗窃造成部队严重损失的,等等。情节特别严重,主要是指盗窃、抢夺多件重要武器装备或者大量武器装备的,盗窃、抢夺军用物资罪数额特别巨大的,严重影响部队完成重要任务的,采取破坏性方法盗窃造成部队特别严重损失的,等等。二、盗窃军用物资罪其特征有哪些?(1)犯罪直接客体,是军队的后勤物质保障。犯罪对象是军队所有、保管、使用的除武器装备以外的供军事上需用的物资。如被装、粮秣、车船、油料、药品、建材、器材、物资等。(2)犯罪客观方面,必须具有非法秘密窃取军用物资数额较大的行为。其秘密窃取的行为特征和手段方法,与盗窃罪相同,只是窃取的对象是军用物资。如果现役军人利用职务之便,监守自盗军用物资数额较大的,应按《刑法》第155条贪污罪论处。(3)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的,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军用物资的目的。综合上面所说的,盗窃军用物资罪就是属于行为人以非法的目的而窃取军用的物资行为,这种行为是很容易导致国家的利益受到损失,因此,对于执法人员在对犯罪人员进行处罚的时候就会结合案件的大小来进行认定,轻者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重者可以高达死刑。



·法律规定诈骗好多钱构成犯罪
      诈骗好多钱构成犯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


·假释考验期发现漏罪怎么处理
      司法实务中我们要区分漏罪与新罪,尤其是在缓刑、假释的考验期内,不同的情况会有不同的处理。那假释考验期发现漏罪的话该怎么处理呢?而要是在假释考验期内又犯新罪呢?此时又该怎么办?我们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答。 一、假释考验期发现漏罪怎么处理 《刑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在假释考验期内,发现...


·刑事上诉抗诉形式有哪些
      一、刑事上诉抗诉形式有哪些刑事抗诉包括两种形式:1、第二审程序抗诉,即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的抗诉。2、审判监督程序抗诉,即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


·认定诈骗罪的标准是怎样的
      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金融票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保险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等犯罪与诈骗罪在主观方面和客观表现方面均相同,但在主体、犯罪手段、主体要件与对象上均有差别。那具体该怎么认定诈骗罪呢?也就是说,认定诈骗罪的标准是什么呢?请看以下内容吧。 一...


·刑诉法解释2023对辩护和代理是如何规定的?
      刑诉法的目的在于保证刑法严格实施,是用来惩罚罪犯的一种手段。刑法可以保护公民的权益不受损害,保障公共安全,维护公共秩序等。刑诉法是我们需要依据的法律条款,那么,刑诉法解释2018对辩护和代理是如何规定的?接下来我们为您做相关介绍。 第三十二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立案严重吗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立案严重吗 一、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立案严重吗? 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立案的性质是比较严重的,因为立案就代表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立案标准 负有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行为“...


·刑事辩护律师的概念具体是什么
      刑事辩护律师的概念具体是什么 刑事辩护律师是指以办理刑事案件法律服务为主要业务的律师。在刑事案件中,刑事辩护律师可根据向犯罪嫌疑人了解的有关案件情况和其他有关证据材料,依法专业的为代理人进行辩护,能够有效的维护当事人的切身利益。 刑事辩护一般分为三个阶段,即刑事侦查阶段、刑事...


·关于犯罪未遂犯罪数额是认定标准之一吗
      关于犯罪未遂犯罪数额是认定标准之一吗 一、关于犯罪未遂犯罪数额是认定标准之一吗? 犯罪数额不是犯罪未遂的认定标准,犯罪未遂的认定: (一)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施犯罪,这是区分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的根本标志。 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施刑法分则中规定的各种具体犯罪行为中的某种犯罪行为...


·刑拘18天了不批捕了可以放出吗?
      一、刑拘18天了不批捕了可以放出吗? 检察院不批捕后一般是可以放人的,但具体的还是要看实际的情况,如果有侦查的必要,那犯罪嫌疑就可以请取保候审,或者是监视居住,但执法人员也必须要在规定的时间之内找到合法的证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


·犯罪未遂具有的特征有哪些
      犯罪未遂具有的特征有哪些 一、犯罪未遂具有的特征有哪些 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 实行行为的着手:是指犯罪分子已经开始实施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种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着手是实行行为的起点。应该从主...


·如何来收集刑事证据,刑事证据应该如何进行收集
      收集证据是运用证据的首要工作,是分析研究案情的前提和先决条件,是判断、认定案件事实的基础。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更没有决定权和处理权。那在司法实际中,具体该如何来收集刑事证据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告诉你具体答案。 一、怎么收集刑事证据 司法人员在调查证据时必须依照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