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抢劫罪基准刑是如何规定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抢劫罪在我国古代就属于十恶之列,其量刑标准是比较严厉的,故而期发展史是比较长的,抢劫罪发展到今天,法制建设的已经较为完善。但尽管如此,在现实生活中,依旧存在着不知道抢劫罪基准刑是如何规定的情形,所以我们为您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

一、抢劫罪量刑基准是如何确定的?

(一)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基准

抢劫一次,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四年。

抢劫二次,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年。

抢劫取得财物,数额超过2000元,基准刑增加六个月;每增加数额1500元,基准刑增加六个月。

(二)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量刑基准

根据2015年新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一年:

1、入户抢劫的;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5、抢劫致人重伤的;

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7、持枪抢劫的;

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多次抢劫并且数额巨大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二年。

入户抢劫并且数额巨大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二年。

除上述情形外,同时具有两种以上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规定的情形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三年。

抢劫取得财物数额巨大,超过1万元以上的,每增加5万元,基准刑增加一年。

抢劫多次,次数超过6次的,基准刑增加一年;次数超过10次的,基准刑增加一年六个月。

(三)具有以下情节的,基准刑为无期徒刑:

1、抢劫致人重伤,且造成被害人6级以上(含6级)严重伤残的;

2、抢劫致二人以上重伤的;

3、同时具有两种以上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规定的情形的,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4、同时具有三种以上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规定的情形的;

5、抢劫数额达20万元以上,且同时具有2015年新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情形之一(不含多次)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二、抢劫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对于抢劫犯来说,最根本的目的是要抢劫财物,侵犯人身权利,只是其使用的一种手段。正因为如此,本法把抢劫罪规定在侵犯财产罪这一章。

无论犯罪嫌疑人是否取得财物,也不论被抢财物价值的大小。只要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并当场采取暴力或暴力相威胁手段,就构成抢劫罪。“数额特别巨大”和“致人特别严重伤残或死亡”只是本罪从重处罚的两个情节。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这种当场对被害人身体实施强制的犯罪手段,是抢劫罪的本质特征,也是它区别于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和敲诈勒索罪的最显著特点。

所谓暴力,是指对财物的所有人、管理人、占有人的人身实施不法的打击或强制,致使被害人不能的行为。如殴打、捆绑、伤害、禁闭等等。只要行为足以压制受害人的反抗即可。

所谓胁迫,是指对被害人以当场实施暴力相威胁,进行精神强制,从而使其产生恐惧而不敢反抗,任其抢走财物或者被迫交出财物的行为,胁迫的内容是当场对被害人施以暴力。胁迫的方式则多种多样,有的是语言,有的是动作如拨出身带之刀;有的还可能是利用特定的危险环境进行胁迫,如在夜间偏僻的地区,喝令他人“站住,交出钱来”,使被害人产生恐惧,不敢反抗,亦可构成本罪的威胁。胁迫必须是向被害人当面发出。如果不是向被害人当面发出,而是通过书信或者他人转告的方式让被害人得知,则亦不是本罪的胁迫。

所谓其他方法,是指使用暴力、胁迫以外的方法使得被害人不知反抗或无法反抗,而当场劫取财物的行为。如用酒灌醉、用药物麻醉、利用催眠术催眠、将清醒的被害人乘其不备锁在屋内致其与财产隔离等方法劫取他人财物。行为人如果没有使他人处于不知反抗或无法反抗的状态,而是借用了被害人自己因患病、醉酒、熟睡或他人致使其死亡、昏迷等而不知反抗或无法反抗的状态拿走或夺取财物的,不是构成本罪。

判断犯罪行为是否构成抢劫罪,应以犯罪人是否基于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当场是否实际采取了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为标准,不是以其事先预备为标准。

抢劫罪的的目的行为是强行劫取公私财物。强行劫取财物主要表现为两种情况:一是行为人当场直接夺取、取走被害人占有的财物;二是迫使被害人当场直接交出财物。

抢劫罪的作案现场,无论是拦路抢劫、入室抢劫,都不影响抢劫罪的成立。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依刑法第17条规定,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该罪的主体。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没有这样的故意内容就不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只抢回自己被偷走、骗走或者赌博输的财物,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不构成抢劫罪。

也即抢劫罪的基本量刑标准,在实务中,改罪的量刑标准是根据其是否有前科来确定的,并且会结合其实际的犯罪情节来量刑,在法院判决后,若存在着可以减刑、缓刑情形的,需要按照既定的标准,向司法机关提出。


·盗窃罪罚金是多少
      盗窃行为在社会中屡禁不止,其实很多盗窃者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更不知道在判刑会附加罚金的处罚。所以,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盗窃罪罚金是多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盗窃罪罚金是多少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


·刑事诉讼法法定回避理由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法定回避理由有哪些 一、刑事诉讼法法定回避理由 1、一般理由: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 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勘验人或者诉讼代理人。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


·破坏电力设备罪损失价值规定有哪些?
      一般情况下电力设备的损坏会给城市带来严重的损失,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都会因为电力供应不足而产生巨大的损失,特别是对于需要电力来生产的企业电力设施的损坏会直接造成高额的经济损失,法规中对恶意破坏电力设施有着一定的规定,那破坏电力设备罪损失价值规定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


·要起诉强奸罪如何取证?
      要起诉强奸罪如何取证? 一、要起诉强奸罪如何取证? 如果是现场报警,那么可以申请公安的刑警大队来提取证衣物,毛发,皮肤,手卸等。 认定强奸罪需要以下方面的证据: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证人证言; (五)当事人的陈述; (六)鉴定结论...


·新刑法死缓不得减刑的内容是什么?
      刑法的实施,对于制约人民的行为,构成和谐社会有着重要的作用,有了刑法可以知道违法犯罪的行为以及应该受到的惩罚,为了可以适应社会的发展,我国有关部门对刑法进行了修正,颁布了新刑法,新刑法制定了很多新的章程规定,其中最引起关注的就是,新刑法死缓不得减刑的规定,今天我们来看看相关内容有...


·自诉案件刑事案件范围是什么?
      自诉案件刑事案件范围是什么? 一、自诉案件刑事案件范围是什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4条规定,自诉案件范围有以下几类: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所谓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指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才予以受理的案件。 告诉才处理的刑事案件具体包括...


·网络金融犯罪的防范打击方法有哪些
      网络金融犯罪的防范打击方法有哪些 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消费等行为越来越离不开互联网。人们的生活水平和收入也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通过互联网金融的模式进行投资理财,这其中蕴含着巨大的商机同样也意味着巨大的风险。一些不法分子便借助互联网进行金融诈骗,给很多人造成了重...


·法律规定犯罪中止该怎么处理
      犯罪中止该怎么处理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中止犯的处罚原则较为特殊,首先明确是“应当”从宽处罚而非如同预备犯、未遂犯那样“可以”从宽处罚;其次,注意对中止犯的处罚也不同于预备犯、未遂犯那样比照既遂犯进行处罚;其三...


·贩毒多少斤以上是死刑
      该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贩卖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可以判处死刑。《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


·盗窃罪既遂的标准具体是什么
      一、盗窃罪既遂的标准具体是什么1、关于盗窃罪的既遂标准,理论上有接触说、转移说、隐匿说、失控说、控制说、失控加控制说。主张失控加控制说,即盗窃行为已经使被害人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时,或者行为人已经控制了所盗财物时,都是既遂。被害人的失控与行为人的控制通常是统一的,被害人的失控意味着...


·根据相关规定危害公共安全罪特征是什么?
      在当今这个社会,您都明白的是,作为中国的公民,应该尽力的维护社秩序,不做违背法律、违背社会公德的事情。但是在我们的平时生活中,还是会发生一些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我国法律规定了危害公共安全罪,那么,根据相关规定危害公共安全罪特征是什么?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