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是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文件罪的构成要件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什么是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文件罪的构成要件

一、什么是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文件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的客体是国家的保守秘密制度。本罪的犯罪对象仅限于属于国家绝密级和机密级的秘密的物品。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绝密、机密的文件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拒不说明来源与用途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犯罪主体为年满l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包括中国公民、外国人、无国籍人。

4、主观要件

本罪行为人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二、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文件罪的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二条 【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绝密、机密的文件、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拒不说明来源与用途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三、构成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文件罪满足什么条件才能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八条 【减刑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国家绝密文件只有特定的工作人员才能接触到,而且国家是不允许这些工作人员私自把绝密文件带在身上的,但是非法持有绝密文件罪的犯罪主体不是特定的,只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均能构成本罪。





·坐牢5年改判无罪后国家赔偿可以申请赔吗?
      坐牢5年改判无罪后国家赔偿可以申请赔吗?可以申请;据我国《国家赔偿法》 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二十五条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做出赔偿决定。赔偿义 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


·夫妻打离婚官司孩子抚养权该怎么判?
      夫妻打离婚官司孩子抚养权该怎么判?夫妻打离婚官司孩子抚养权该怎么判?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民法典》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


·夫妻双方结婚后多久算共同财产很多人认为无论是夫妻
      夫妻双方结婚后多久算共同财产很多人认为无论是夫妻婚前的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双方创造的财产,只要夫妻在一起居住的时间久了,就会成为共同财产。的确,这种说法是有来源的,在1993年时,最高法曾有过相关法律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


·新婚姻法关于孩子抚养费的规定是什么?
      孩子抚养权以及孩子的抚养费问题一直是我国在离婚过程中难以解决的问题,无论是什么家庭,只要有孩子的婚姻离婚,就会涉及到孩子的股养费,按照婚姻法规定,抚养费要共同承担,并不是一个人独自承担,那新婚姻法关于孩子抚养费的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1、抚养费的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


·办理离婚登记的程序是怎样的根据《登记条例》及民政
      办理离婚登记的程序是怎样的根据《登记条例》及民政部颁发的《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等行政规章,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的办理离婚登记的一般程序为:第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第二,婚姻登记员讲明民法典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并询问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第三,当事人双方填写《...


·夫妻分居2年可以自动离婚吗
      夫妻分居2年可以自动离婚吗 一、夫妻分居2年可以自动离婚吗? 分居满两年婚姻也不会自动解除的。一般来说离婚有以下两种方式可以选择: (一)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如果能够对离婚达成共识,并对共同财产的分割、孩子抚养、孩子抚养费、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等问题能够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采用...


·离婚调解的技巧都有哪些
      通常情况下婚姻都是劝和不劝离,而离婚诉讼中的调解程序,其实也就是很充分的做到了这点。对于法官来讲,在对离婚案件进行调解的时候,也是讲究了一定的方式方法的,说的简单点就是这其中有一定的技巧。那到底离婚调解的技巧都有哪些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调解的技巧都有哪些 ...


·未婚生子抚养费协议书怎么写?
      未婚生子抚养费协议书怎么写?非婚生子女的男女双方关系只能以同居关系来处理。为了孩子的前途及正常生活,需要至少其中一方对子女进行抚养。抚养方和扶养费的给付方,由双方协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上诉。若有多个子女也可用这两种方法决定。协议中可另外规定探视权利和违约责任,以下是协议书实例。 ...


·在我国离婚孩子抚养费谁支付
      在当今社会来说,抚养一个孩子对父母双方来说往往付出的心血都是比较多的。如果夫妻双方离婚的话,本身就会给孩子的心理带来一定的阴影,所以孩子在离婚以后,就更需要来自父母双方更多的爱。不管孩子实际上的抚养权归谁,对孩子的抚养问题都不应该随着夫妻离婚的关系发生变化。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


·离婚证据的使用
          1、书证。 离婚官司中,书证被大量运用。比如:结婚证、公证书、保证书、遗嘱、借条、情书等。书证容易出现的问题有:内容有瑕疵,甚至重大缺陷。在应用书证时,应该注意提交的书证与其他证据形成链条,一起补强所要证明的事实,这样证明...


·对于婚前财产离婚后分配婚前财产吗
      对于婚前财产离婚后分配婚前财产吗?离婚后不能分配对方的婚前财产,婚前财产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即夫妻不论结婚经过多少年,一方婚前财产仍归一方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