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被骗居间合同怎样解除?解除居间合同的协议是怎样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被骗居间合同怎样解除?解除居间合同的协议是怎样的? 一、什么是居间合同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民法理论上,居间合同又称为中介合同或者中介服务合同。向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一方为居间人,接受他方所提供的订约机会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
1、居间合同是由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居间服务的合同。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是否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与居间人无关,居间人不是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的当事人。
2、居间人对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没有介入权。居间人只负责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约居中斡旋,传达双方意思,起牵线搭桥的作用,对合同没有实质的介入权。
3、居间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合同。
二、解除居间合同的条件
居间合同也是合同的一种,适用解除合同的条件,卖方与中介在解除合同时可以适用约定解除或法定解除。看与中介签订的合同是怎么约定的,如果有合同有明确约定解除的条件依照约定解除,如果没有约定,可以依照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简而言之就是不交中介费不履行和中介的合同。
三、被骗居间合同怎样解除
单方解除和协议解除单方解除,是指解除权人行使解除权将合同解除的行为。它不必经过对方当事人的同意,只要解除权人将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直接通知对方,或经过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向对方主张,即可发生合同解除的效果。
1、协议解除
协议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同意将合同解除的行为(《合同法》第93条第1款)它不以解除权的存在为必要,解除行为也不是解除权的行使。中国法律把协议解除作为合同解除的一种类型加以规定,理论解释也不认为协议解除与合同解除全异其性质,而是认为仍具有与一般解除相同的属性,但也有其特点,如解除的条件为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并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解除行为是当事人的合意行为等。
法定解除与约定解除合同解除的条件由法律直接加以规定者,其解除为法定解除。在法定解除中,有的以适用于所有合同的条件为解除条件,有的则仅以适用于特定合同的条件为解除条件。前者为一般法定解除,后者称为特别法定解除。中国法律普遍承认法定解除,不但有关于一般法定解除的规定,而且有关于特别法定解除的规定。
2、约定解除
约定解除,是指当事人以合同形式,约定为一方或双方保留解除权的解除。其中,保留解除权的合意,称之为解约条款。解除权可以保留给当事人一方,也可以保留给当事人双方。保留解除权,可以在当事人订立合同时约定,也可以在以后另订立保留解除权的合同。
通过全文,您可以知道如何无责解除居间合同。居间合同和一般的合同其实是一样的,居间合同的解除也是和一般合同的解除的方式是一样的,这一点我们在文中也已经介绍了居间协议如何解除,想要无责任解除居间合同需要在一个特定在条件下才可以,否则解除合同就可能会承担一些违约责任。
四、协议解除居间合同范本
解 约 协 议
甲方(出卖方): 乙方(买受方)
甲、乙双方曾就买卖甲方所有的_________,在_________居间介绍下,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了《_________买卖居间协议》(下称“该协议”),且甲方已经收受乙方支付的定金计人民币_________ 元整(RMB _________)。现经甲乙双方协商,合意解除该协议,现就解除该协议事宜约定如下:
(一)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解除该协议。
(二)甲方应当于本解约协议签订后 _________ 日内自行或同意中介方_________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计人民币__元整(RMB _________)。若关于该房地产的房屋产权证由中介方保管的,则乙方同意中介方将所保管的房屋产权证返还甲方。
(三)待各方履行完毕本解约协议上述款项后,甲乙双方就该房地产买卖事项
再无其他争议,且互不追究其他任何法律责任。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送交中介方,本协议经甲
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代理人(代表人): 代理人(代表人):
日期:
五、居间人的义务
1、报告订约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媒介的义务。
1、报告订约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媒介的义务。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2、忠实义务。居间人应当如实报告订立合同的有关事项和其他有关信息。
3、负担居间费用的义务。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4、隐名和保密义务。在媒介居间中,如果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指定居间人不得将其姓名或商号、名称告知对方,居间人就负有不将其姓名或商号、名称告知对方的义务,这就是隐名义务,这种居间又称为隐名居间或隐名媒介。是否允许公开自己的名称和姓名是居间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因此,无论是委托人还是其交易相对人,都可以指定居间人不得将其姓名或名称告知其相对人。那么,居间人在交易双方订立合同之中或之后都应履行隐名义务。居间人对在为委托人完成居间活动中获悉的委托人的商业秘密以及委托人提供的信息、成交机会、后来合同的订立情况等,应按照合同的约定保守秘密。居间人如违反隐名和保密义务致使隐名当事人或委托人受损害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介入义务。居间人的介入义务是指在隐名居间中,在一定情形下由居间人代替隐名当事人以履行辅助人的身份履行责任,并由居间人受领对方当事人所为的给付的义务。居间人承担介入义务与居间人的隐名义务是一致的,是为了保证隐名当事人保持交易秘密目的的最终实现。居间人仅在一定情形下负有介入义务,并不享有介入的权利。换言之,只有在保护隐名当事人利益的前提下,才有居间人的介入义务,而不存在居间人基于特定情形主张介入的权利问题。
本文主要从一、什么是居间合同,二、解除居间合同的条件,三、协议解除分类,四、协议解除居间合同范本,五、居间人的义务五个方面介绍被骗居间合同怎样解除。当事人也可以直接进行诉讼。由于不了解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如对具体细节有疑问,请进行法律咨询。


·卫生洁具购销合同怎么写?卫生洁具购销合同范文是怎样的
      卫生洁具购销合同怎么写?卫生洁具购销合同范文是怎样的 卫生洁具购销合同 买方: 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建材买卖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所购建材基本情况(单位:元) 合计人民币(大写): ...


·图书合同毁约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一、图书合同毁约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1、起诉 2、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


·客运合同订立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客运合同订立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什么是客运合同 客运合同是承运人与旅客关于承运人将旅客及其行李安全运送到目的地,旅客为此支付运费的合同.根据运送工具的不同,客运合同可分为铁路客运合同,公路客运合同,水路客运合同,航空客运合同等.客运合同一般采用票证形式,如车票,船票,机票等....


·解除装修合同需要提前通知吗?
      解除装修合同需要提前通知吗?需要提前通知,《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二款、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


·侵权损失赔偿与合同违约赔偿区别是什么
      侵权损失赔偿与合同违约赔偿区别是什么侵权的时候和合同违约的时候都是需要进行赔偿的,但是侵权赔偿和合同违约的时候的赔偿是不一样的,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一种是因为自己的侵权行为而导致的赔偿,一种是因为违反约定而造成的赔偿。侵权损失赔偿与合同违约赔偿区别的具体详情还要看下文。下面我们就...


·继续履行合同起诉状范本
      继续履行合同起诉状范本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即使签订了合同发,有一方也不按合同执行的情况。那么,这时候,我们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民事诉讼中的继续履行合同起诉状是有一定的规范的。下面,我们将会您详细的介绍一下。 继续履行合同起诉状范本 原告:  男,...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合同毁约的赔偿多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合同毁约的赔偿多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没有统一规定毁约赔偿标准。1、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2、一...


·合同无效和合同未生效的区别是什么
      合同无效和合同未生效的区别是什么?一)认定前提不同1)认定合同未生效的前提是合同已经依法成立,其效力只是由于某种原因尚未发生。譬如,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生效条件尚未成就,再如依法经过批准才生效的合同而未经批准。其原因可能是由于客观情况变化致使有义务登记的一方故意不去报批,或者审批机关...


·合同不履行违约责任有哪些?
      合同不履行违约责任有哪些? (一)不能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 不能履行,又叫给付不能,是指债务人在客观上已经没有履行能力,或者法律禁止债务的履行。 不能履行有自始不能履行和嗣后不能履行之分,通常系以合同订立时为标准。前者是合同无效的原因,后者是违约的类型,分别债务人是否具有免责事由...


·装饰合同纠纷该怎么处理?
      购买没有现成装饰的房子也是为了让房子内部装饰能够按照房主独特的想法布置。但除了设计需要自己的创意之外的所有装饰工作还是需要专业的装修公司来操作。而如果装修公司没有如约实现房主的心意就容易发生纠纷,那么,装饰合同纠纷该怎么处理呢? 一、装饰合同纠纷该怎么处理? (一)法律法规随着我...


·黑白合同有什么效力
      由于相关政策的限制,在房屋买卖活动中有些人可能并不符合买二手房的条件,而这些人为了能够顺利买到房,就想出了找熟人帮助签订黑白合同的方法。那么,黑白合同有什么效力呢?您不妨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了解。 一、黑白合同有什么效力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