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的共益债务由谁承担?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公司的共益债务由谁承担?

一、公司的共益债务由谁承担?

公司的共益债务一般由公司法人来承担,这是由于此类债务属于公司债务。若是股东出现了以下的情形,就需要与公司来共同承担共益债务的偿还责任:

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没有达到《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标准要求,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生产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达到了《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要求,股东对差额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2、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的,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公司的实质股东仅一人,其余股东仅为名义股东或者虚拟股东的,公司的实质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名义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4、名为有限责任公司实为自然人的独资企业,企业主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因股权转让导致股东为一人,在6个月内既未吸纳新股东,又未进行企业性质变更登记的,该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5、因下列情形致使公司与其股东或者该公司与他公司难以区分,控制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公司的利益与股东的收益不加区分,致使双方财务账目严重不清的;

(2)公司与股东的资金混同,并持续地使用同一账户的;

(3)公司与股东之间的业务持续地混同,具体交易行为、交易方式、交易价格受同一控制股东支配或者操纵的。

控制股东是指实际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并能对公司的主要决策活动施加影响的股东;控制股东可以是持多数股的股东,但不限于持多数股的股东

6、股东资产与公司资产混同、股东业务与公司业务混同的(关联交易),公司的人格即被股东所吸收而不再独立,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二、共益债务的承担主体

共益债务的承担主体是破产管理公司,共益债务的内容有:

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因企业的管理者管理不当,或者是因不当得利产生的债务等都属于共益债务,此类债务的偿还义务人是公司。若是公司已经出现了资不抵债的情形,那么首先需要偿还破产债务,然后再偿还公益债务。








·大额存单和定期存款的区别
      大额存单和定期存款的区别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许多家庭都会有数额不等的存款,以前如果家庭有积蓄,一般都会选择把它存进银行,作定期存款,以获得一定的利息收入,但是现在越来越多的投资机会可以让这笔钱产生更多的收益 ,其中就包括了大额存单。下面我们来了解大额存单和定期存款的区别。大额...


·酒后驾驶的处罚标准第110款第1条的内容有哪些?
      酒后驾驶的处罚标准第110款第1条的内容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借条截止日期起算诉讼时效吗?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借条截止日期起算诉讼时效吗? 一、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借条截止日期起算诉讼时效吗? 与还款诉讼时效有关的法律规定的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五条: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


·合同法中的债权债务的转让是怎样的
      合同法中的债权债务的转让是怎样的 在当今社会经济飞速发展下,债权与债务的转让显得尤为普遍。但人们在对于资金财产方面的相关法律知识,却并不了解甚多。所以往往会出现一些纰漏,给自己造成重大损失。根据合同法中的债权债务的转让,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前提下,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


·未成年欠钱监护人坐牢吗不会
      未成年欠钱监护人坐牢吗不会1、单从名称上就有区别,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基于的是未成年人身体心智尚未发育完全,不能辨认和控制自己的行为以及对自己行为的后果由明确的认知并能够承担相应的责任,年龄是确定未成年人监护权的基础,未达到成年年龄,即便心智发育再健全,也需要监护人。而成年人的监护权...


·婚姻关系期间的债务都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婚姻关系期间的债务都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一、婚姻关系期间的债务都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不都是夫妻共同债务,要看是以个人名义借的还是夫妻名义,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


·主张债权需要什么证据
      主张债权需要什么证据 一、主张债权需要什么证据 (一)、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 无论是借条、欠条还是借款协议,都要明确写明以下内容: 1、借贷双方的信息; 2、约定的利息,但应当符合法律规定; 3、还款日期,若无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偿还债务,但应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


·挪用公款罪量刑最新标准
      挪用公款罪量刑最新标准犯挪用公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


·挪用公款三万怎么判刑处罚
      挪用公款三万怎么判刑处罚挪用公款的行为也是要求达到了规定的数额标准或者情节之后,那么才能认定国家工作人员是构成挪用公款犯罪的。而此时结合不同的犯罪数额、情节,自然对行为人的处罚也不一样。那么其中,要是挪用公款三万怎么判刑处罚呢?下文中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根据《刑法》规定...


·讨债技巧有哪些
      讨债技巧有哪些?有什么注意事项? 一、财产保全达到的效果超乎你想象 财产保全是人民法院是诉讼前或诉讼中,根据原告方申请并在其提供担保的情况下,对被告方的资产进行冻结并禁止转移的行为。债务追讨过程中,债务方常以没钱为由拖欠债务,如能将对方的资产冻结及控制,债权方谈判的筹码将大大增...


·欠条诉讼时效有多长,欠条有效期是多久
      欠条诉讼时效有多长,欠条有效期是多久您知道欠条诉讼时效有多长吗?在发生欠条纠纷,而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的时候,就不得不注意这个问题,否则的话自己就有可能从实体上败诉。那么到底欠条诉讼时效是多长?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欠条诉讼时效是多长 1、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诉讼时效从还款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