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打架软组织挫伤怎么判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如果构成轻伤,涉嫌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民事判决书上诉期从次日算起吗
      民事判决书上诉期从次日算起吗?民事判决书上诉期就是从次日算起,也就是从收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计算。《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民事诉讼法意见》第79条规定:“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民事诉讼中以日计...


·如果自己诈骗47万自首能判几年
      诈骗47万自首能判几年1、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


·个体营业执照偷税漏税应该怎样判罚偷税数额占应纳税
      个体营业执照偷税漏税应该怎样判罚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


·聚众斗殴双方都要判吗
      聚众斗殴双方都要判吗 ?一、聚众斗殴双方都要判吗 聚众斗殴双方是否被判刑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定,如果聚众斗殴带来的伤害并不大,双方又有和解的意思因此是能够不用判刑。实践中,聚众斗殴只处罚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在聚众斗殴罪中,凡是被认定构成犯罪的,都要判刑。 刑法规定,聚众...


·网络诈骗案的从轻判的情况有哪些?
      网络诈骗是诈骗犯罪里比较常见的一种手段,运用网络手段对他人的财产进行骗取,属于违法犯罪的行为。对于金额较大的网络诈骗,要追究刑事法律责任,那么网络诈骗案的从轻判的情况有哪些?网络诈骗怎么量刑?下面本站的我们就给您带来详细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网络诈骗案的从轻判的情况有哪些?...


·退侦两次的案子起诉法院会怎么判?
      退侦两次的案子起诉法院会怎么判? 退回补充侦查只是刑事案件办案上的程序,并不代表处理结果,如果退侦后证据充分,那么检察院是会向法院提起公诉的,提起公诉后法院是有可能判刑的,如果退侦后证据仍然不充分,那么检察院是不可能向法院提起公诉的,那么就有可能不会被判刑。 《刑事诉讼法...


·行政诉讼判决类型的区分是什么?
      行政诉讼判决类型的区分是什么 一、行政诉讼判决类型的区分是什么 1、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


·一、自书遗嘱法院判决才有效吗?
      一、自书遗嘱法院判决才有效吗? 对于自书遗书即使不经过法律判决也是有效的,但自书遗嘱必须有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对自书遗有争议的可向法院起诉,法院出具判决书后会在判决书上盖章。相关法律法规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20万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怎么判罚?
      20万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怎么判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的规定: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 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


·教唆致人死亡该如何判,判多少年
      非法传销致人死亡有可能会被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的,另外像这种情况一般都是被数罪并罚的。因为非法传销的这种行为本身也是犯罪的,可是有很多的传销组织就是通过非法拘禁、殴打等行为迫使当事人参与的,这个过程又涉嫌故意杀人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


·审判监督程序司法解释的意义是什么?
      一、审判监督程序司法解释的意义是什么? 审判监督程序司法解释的意义在于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由于主管或客观的原因,有些案件的审理结果会发成误判的情况,这对于被告是一种不公平的行为。 二、什么是审判监督程序 审判监督程序,又称“再审程序”。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