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玩忽职守造成200万损失判罚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玩忽职守造成200万损失判罚是什么?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二、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立案: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2、导致1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5、虽未达到3、4两项数额标准,但3、4两项合计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合计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合计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6、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6个月以上,或者破产的;7、弄虚作假,不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不报、缓报、谎报情况,导致重特大事故危害结果继续、扩大,或者致使抢救、调查、处理工作延误的;8、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9、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以上就是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的玩忽职守的具体处罚情况,对于相关情况的处理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认定,特别是在玩忽职守的过程中还还存在其它的犯罪事实的,那么还需要追究其它的犯罪事实,并进行数罪并罚处理。



·存疑有利于被告原则不能乱用
      “存疑有利于被告”原则,在司法实务中经常被援用,且有滥用倾向。原因是对该原则的认识产生偏差。因此,有必要对该原则的含义及其有限性问题进行探究,以便于准确掌握和适用该原则。 所谓“存疑有利于被告”原则,是指据以定罪量刑的事实存在疑问,应当不予认定。该原则是疑罪从无、无罪推定的扩展...


·故意杀人被判死缓终身监禁是否可以?
      故意杀人被判死缓终身监禁是否可以?故意杀人被判死缓终身监禁是不可以的,杀人犯终身监禁的可能性不大,杀人犯不能适用终身监禁,在中国刑法中,原来是没有“终身监禁”的规定。今年刑法修正后,只对判处死缓的贪污犯才能实行终身监禁。《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


·酒驾和醉驾的判断标准
      酒驾和醉驾的判断标准 1、饮酒驾车饮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根据计算,一般情况下饮用350mL(约相当于1小瓶)啤酒或半两白酒(20ml)后,血液酒精浓度就可达到0.02(20mg/100M...


·第二次起诉判离的情形有几种
      第二次起诉判离的情形有几种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


·什么是缺席判决
      原告和被告都可能因为故意或因其他阻碍无法按时出庭,原告或被告不出庭法院会不会判决?任何一方不出庭都会按缺席判决其败诉,因此在诉讼时间到达时一定要及时出庭,否则之前为案子所做的努力都会白费。无法出席时可请律师代理。而到庭的人事先准备的资料可在诉讼程序中派上用场。一、什么是缺席判决开...


·单位行贿20万单位负责人判几年?
      一、单位行贿20万单位负责人判几年?单位行贿20万单位负责人判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刑法》第三百九十条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被告缺席审判判决公告多久后视为送达?
      被告缺席审判判决公告多久后视为送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民事诉讼中的缺席判决,即法院在一方当事人缺席时所为的判决。...


·一、遗嘱无效的财产分割判决书内容是什么?
      一、遗嘱无效的财产分割判决书内容是什么? 遗嘱无效的财产分割判决书 1、案件概述 遗嘱上遗嘱人的签名是代书人代签的,遗嘱上只留有手印,原告声称此为遗嘱人手印却又无法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该手印确为遗嘱人手印,且他人对该份遗嘱的存在质疑时原告无法解释,认定该遗嘱不产生法律效力。 ...


·一、 醉驾肇事逃逸判多少年?
      一、 醉驾肇事逃逸判多少年?醉驾肇事逃逸判多少年根据实际的犯罪事实后果而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97修订)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


·民事诉讼被告缺席法庭怎么判
      民事诉讼被告缺席法庭怎么判?被告缺席法庭会缺席判决,如果由于被告缺席,导致有利于被告的证据未能举证和质证,那么被告可能需要承担不利的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


·一、法院监护人判决书生效时间是什么?
      一、法院监护人判决书生效时间是什么? 法院监护人判决书生效流程需要时间为:自法院判决书送达生效。送达一般应该是直接送达,即亲自送到当事人手上。留置送达与公告送达是有条件的,如果本人在家,一般不能适用这两种方式。另外即使判决书送达了,并不等于立即执行,还要对方申请执行才开始执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