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没结婚彩礼钱返还给男方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没结婚彩礼钱返还给男方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二)〕第十条作出了如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此条规定所坚持的基本原则是在决定彩礼是否返还时,是以当事人是否已经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的。即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收受彩礼一方应当返还彩礼;给付彩礼后如果已经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只是在第(二)、(三)项的情形下才支持当事人的返还请求。此条司法解释为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婚约阶段(即未缔结婚姻关系阶段)和合法婚姻阶段(即已缔结婚姻关系阶段)发生的彩礼返还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对于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即同居关系)而发生的彩礼返还纠纷该如何处理并没有规定。依据司法解释规定,没领结婚证是可以返还彩礼的。二、离婚返还彩礼时,生活困难怎么理解《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七条对“生活困难”的含义作出了这样的解释:“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据此,“生活困难”应当是指绝对困难,而不是相对困难。《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中的“生活困难”的理解也应当与上述解释一致。即所谓绝对困难是实实在在的困难,是因为给付彩礼后,造成其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已经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而不是与给付彩礼之前相比,财产受到损失,相对于原来的生活条件比较困难了。对于彩礼的给予是属于民事行为的体现,对于彩礼的金额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退换彩礼有一定的规定的。律师表示,彩礼一般是以结婚为目的,在婚前按习俗一方给付另一方的贵重财物。彩礼数额多数是根据双方的经济能力协商确定,法律上并未限制彩礼数额。



·重婚管辖的主要问题有哪些?
      重婚管辖的主要问题有哪些?审判管辖包括级别管辖、地区管辖和专门管辖。重婚案件作为自诉案件应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重婚案件的审判管辖问题主要是指重婚案件的地区管辖,即同级人民法院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分工。我国刑事诉讼法第 24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


·离婚协议公证单方公证可以吗
      夫妻离婚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大多数夫妻选择协议离婚,而且还会去进行离婚协议公证,使离婚协议更具有法律效力。但是离婚协议公证单方公证可以吗?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离婚协议公证单方公证可以吗 离婚协议公证必须双方到场,不能单方公证。 二、...


·没结婚不支付孩子抚养费犯法吗?
      现在社会上很多未婚先育的情况,没有登记结婚但是却生下小孩就是一种很冲动的行为,如果之后发生感情破裂或者是背叛导致分手,然后一个人抚养小孩,那么没结婚孩子抚养费犯法吗?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说明。 一、子女抚养费概念 未婚生子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父母均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


·存疑不起诉是否引起国家赔偿
      存疑不起诉是否引起国家赔偿“存疑不起诉”也有叫“疑罪不诉”的,所谓存疑不起诉形似中止,实为终止(或称终结)的决定。因为依照《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不起诉决定则自宣布之日起生效,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


·起诉离婚需要资料都有哪些
      夫妻中任何一方都是有权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但既然选择了诉讼方式离婚,自然就要严格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操作,这样最终才有可能达到自己离婚的目的。在诉讼离婚中也是需要提供资料的,那么起诉离婚需要资料都有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 (1...


·夫妻股权分割有什么原则
      若夫妻一方拥有某家公司的股权,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另一方是可以主张进行分割的。不过此时,只能对属于共同股权的部分进行分割,同时也有一定的分割原则。那么夫妻股权分割有什么原则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夫妻股权分割有什么原则 由于夫妻共同股权的分割具有涉及面广,法律...


·争夺孩子的抚养权要怎么做
      争夺孩子的抚养权要怎么做 双方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的,收集证据很重要。想要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应尽量收集以下两方面的证据: 1、证明有能力抚养子女的证据 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这些证据都有利于法庭判决认为你能给孩子更...


·女方提出离婚要赔偿吗?
      法律在我国已经变得非常的完善,在解决婚姻上的种种问题的时候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一般解决离婚时候的种种问题,其中包括解决财产分割问题以及孩子抚养权问题,有时候会遇到解决关于离婚赔偿的问题,那女方提出离婚要赔偿吗?下面就详细介绍。一、女方提出离婚要赔偿吗?在夫妻双方同意行政离婚的...


·结婚一年后离婚彩礼钱需要退给男方吗?
      结婚一年后离婚彩礼钱需要退给男方吗对于彩礼是否可以返还,以往的司法解释较为笼统,大概处理原则是礼金是附条件赠与。如果双方结婚时间尚短,可以“酌情”返还,如果结婚时间已较长,则返还的可能性不大了。具体来说:1、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


·二诉离婚判决一定判离吗?
      二诉离婚判决一定判离吗? 一、二诉离婚判决一定判离吗 没有法律规定第二次起诉离婚必须判离,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 如果起诉离婚的一方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起诉要求离婚,但又未能向法院提供据相关证据来证实,要承担法院再次不准予离...


·一、离婚后没有争取抚养权可以不给孩子抚养费吗?
      一、离婚后没有争取抚养权可以不给孩子抚养费吗?离婚后没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不能不给孩子抚养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