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婚前买房究竟需不需要公证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在现代社会中,男男女女们的婚姻观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法律意识也逐渐增强了,认为做婚前房产公证能有效的维护自己的私有财产,不让个人财产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那在法律上婚前买房究竟需不需要公证?我们马上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婚前买房需要公证吗
国家、地方在一系列法律、法规、规章中规定,涉及房屋产权变更、形态改变、处理涉外及涉港澳台房产的法律行为、事实必须办理公证。婚前买房办理公证可以减少很多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
但是以下婚前房产没有必要去作公证:
1、婚前一方已经取得产权证的。现在的婚姻法规定婚前的财产永远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会因结婚达到一定年限而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2、婚后所住房屋为自己父母的房屋或是承租的公房,判决标准是以房屋产权证为准。
这种情况下房子在谁名下就是谁的财产,所以离婚时该住房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分割。
3、婚前已经交付了全部房款,婚后才能拿到房产证的。这种情况并不以拿到房产证的日期来界定房产的归属。
4、婚前按揭购房,已办理了贷款手续,购房合同和银行的贷款合同都是以自己名义签的。这种情况下,房产是婚前个人财产,但婚后所还贷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应补偿给对方一半,要注意的是,补偿的一半也仅是婚后还贷的钱,它仅限于本钱,并不包括房屋升值部分。
二、婚前买房究竟需不需要公证
由于房产公证事项不同,要求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也不尽相同,但一般应包括如下各项:
1、当事人各方的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护照等;法人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2、涉及房地产开发的,提交土地使用权证明、国家有关机关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
3、涉及房地产预售、销售的,提交房地产预售、销售许可证等。
4、涉及房地产权属转移的,提交房地产所有权证明。
5、涉及房地产担保的,提交房地产所有权及使用权证明。
当事人申办房产公证时,应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当地的地方性法规、政策,并按公证员的要求提供与公证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
男女在结婚之前就已经买了房产的,此时如果已经取得了所有权的话,那么就是没有必要办理公证。但如果只是婚前付首付,而在婚后还贷的话,则此时最好还是做一个公证,避免日后发生财产纠纷。关于婚前买房究竟需不需要公证的问题,您可以咨询自贡律师。



·签订租房协议需要注意什么?
      除了法律中明确规定对房屋租赁关系中当事人进行保护外,当事人之间签订的租房协议的内容,也是可以对自身利益作出一定保护的。而想要得到一份比较好的租房协议,那么就要先搞清楚写租房协议需要注意什么。接下来,我们为你详细介绍一下这个问题。 一、租房协议需要注意什么 1、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模板
      很多外出打工者,在买不起房的情况下都会选择租房来满足租房需求,既然有需求肯定就会产生市场,这就是房屋租赁的市场。在出租者与承租人就房屋租赁达成一致的情况下,需要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接下来,我们为您带来房屋租赁合同模板一份,供你参考。 房屋租赁合同模板 在租赁期内,甲方...


·养殖合同所建房屋会给补偿吗
      会的,具体的补偿标准建议结合地方拆迁安置政策来确定。法律上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补偿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


·欠钱不还没有房产怎么办?
      欠钱不还没有房产怎么办?欠钱不还没有房产的可以通过其它的财产进行偿还处理,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另外,我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按照合同的...


·在我国现在买房子都有什么证件?
      在我国现在买房子都有什么证件? 购买产权房都会拿到《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 1、《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城镇住房用地登记发证的范围包括城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商品房和其他住房用地,它是房屋所有权和国有...


·商品房预约合同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区别
      根据《民法典》第495条的规定,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定书等,构成预约合同。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的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


·经过房改的单位公房、福利房,在拆迁中怎么补偿?
      经过房改的单位公房、福利房,在拆迁中怎么补偿?   一、经过房改的单位公房、福利房,在拆迁中怎么补偿?   经过房改的单位公房、福利房是否能获得拆迁补偿需要根据其是否取得房屋的所有权来确定,如果已经取得了房屋所有权的是可以获得拆迁补偿的,如果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是不能获得拆迁...


·最近很多朋友都在为农村老房屋产权纠纷困扰,因为对法律知识欠缺
      最近很多朋友都在为农村老房屋产权纠纷困扰,因为对法律知识欠缺感到无从下手十分焦急。其实农村老房屋产权纠纷起因有很多种,对应解决方式也各有不同。我们我们今天就根据不同成因来整理了农村老房屋产权纠纷解决办法,希望可以解您目前燃眉之急。 一、土地管理部门违法审批引起的宅基地纠纷案件 因...


·离婚时可以分割的农村房屋有哪些
      农村房屋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所建造的房屋。在农村,房屋是离婚时分割财产的重点。由于农村房屋与城市商品房在性质上、分割方式上存在很大的差别,很多人都不清楚离婚时可以分割的农村房屋有哪些?下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时可以分割的农村房屋有哪些 离婚诉讼中,房屋只有属于夫妻共...


·购房借款签合同违约金规定是多少?
      购房借款签合同违约金规定是多少?1、一般民间借贷行为,如果仅仅是出具借条,没有违约金一说。除非双方在借条中明确约定有这样的条款。2、对于合同纠纷来说,不论是借款合同纠纷,还是别的合同纠纷,违约金最高不能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比方说,出借人借了10万元给借款人,那么违约金不能超过...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条件有哪些?
      在实际生活中,在进行房屋租赁时为了更好地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一般都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而房屋租赁合同往往会有一定的租赁时间的约定,如果出现了一些变化,导致了房屋租赁合同未履行完成就可能会导致该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对此,我们最好了解一些关于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条件的问题,才能正确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