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婚前检查和孕前检查的区别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恋人在领取婚姻登记证之前需要在医院经历婚前检查,而在今后的准备孕育宝宝之前同样也需要前往医院进行孕前检查。这两个检查是不是同一个检查呢?婚前检查和孕前检查的区别是什么?下面您请看以下内容。
一、婚前检查和孕前检查的区别
婚前检查和孕前检查并不是一回事,医生介绍,女性的优生优育检查可以涵盖婚前检查的全部内容,但是婚前检查是不能够代替孕前检查的。因此,准父母们将婚前检查和孕前检查混为一谈是非常的不妥的。婚前检查是男女双方通过一些检查来发现身体是否能结婚,并可以给出治疗的意见,如果出现不适合生育的原因,可以及时的进行避孕,找出治疗的方法。孕前检查是为了查看夫妻双方的身体状况,同时还可以发现孕妇身体健康和未来胎儿健康的疾病,看看夫妻双方是否适合孕育生命,这是拥有就一个健康的宝宝的必要条件。
二、什么是婚检
1、婚检内容
婚检的主要内容它包括对男女双方疾病史的了解和进行系统的体格检查。
(1)健康状况。患有心、肝、肺、肾病或高血压急性期,待病情痊愈后方可结婚。患有先天愚型严重的精神病、麻风病、梅毒和红川狼疮者应该禁止结婚。
(2) 家族史。对三代以内直系、旁系亲属的健康情况的询问,尤其是遗传病、精神病和传染病史等。
(3)血缘关系。了解是否近亲婚配,如果是,则不可以结婚。
(4)生殖器官。判定是否有严重的生殖器官的畸形和异常。患有无法矫正的生殖器畸形的人,不宜结婚,因为这些患者婚后不能进行正常的性生活会造成婚姻不协调,甚至导致离婚的悲剧。
2、婚检的好处
(1)全面了解男女双方的健康状况
在婚前检查如果发现一方患病可以及早治疗,如果发现有碍婚育的遗传病,劝阻不要结婚或不要生育。对有生理缺陷、影响婚后正常性生活者,可以用手术或药物治疗。
(2)有利于生育健康的后代
可怜天下父母心,谁不想生一个健康、聪明、活泼、可爱的孩子?但是有些问题在怀孕时很难知道。比如:夫妻有一方是遗传病携带者,其本人不发病,但是所生的孩子就有可能发病。凡是这样的父母,通过婚前检查可以查出,并根据这种遗传病的遗传规律和方式,估计子代发病率有多大,从而向男女双方进行指导。这样,就可以减少身体不健康或智力有问题的孩子出生,不但减少家庭和社会的负担,而且可以防止这些遗传病在家庭中延续。
另外,在婚前检查的同时,医生还可以对青年男女进行有关婚后性生活方面的知识指导。
三、什么是孕前检查
1、孕前检查的主要内容
男方检查项目:包括常规检查,像血常规、尿常规那些,还有肝肾功能和精液检查,都能知道男性的健康情况和生育能力。
女方检查项目:包括血常规、尿常规和一些相关的妇科检查。女性的检查会比起男性较为多和复杂,因为女性的受孕和生育过程中都很重要。如果曾经有过流产史的女性,还要进一步做相关的检查。
另外,夫妻还要做一些特殊病原体的检查,像弓形体检查等。因为这些病原体会严重危害胎儿健康,会使胎儿在母亲腹中出血,引起宫内感染。所以如果夫妻想要生个健康的宝宝,就要定期做好检查。
2、孕前检查的好处
为了使每位准妈妈都能生育一个健康的宝宝,我们极力倡导准妈妈们在准备怀孕的阶段就要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这不仅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未来的宝宝负责。
由此看来,您通过了解整理的有关婚前检查和孕前检查的区别可以明白,婚前检查和孕前检查的内容基本是相似的,但是婚前检查是不能完全取代孕前检查的,因为婚前检查是为了双方的婚后幸福,而孕前检查是检查是否适合孕育。


·没给抚养费应该怎么办?
      孩子在未满18岁时,父母对其都具有抚养义务。如果父母离婚,法院判一方拥有抚养权,而另一方也应该按时支付抚养费用。但是,如果一方没给抚养费,另一方应该怎样维权呢?抚养费应有的承担方式和支付方式又是什么呢?我们将会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没给抚养费应该怎么办? (1)如果一...


·怎样支付非婚生子女抚养费
      很多人认为私生子见不得光,因此也不能享有一些权利,如抚养权、继承权等等。但其实并不是这样的,他们也是也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的。但实际怎样支付非婚生子女抚养费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怎样支付非婚生子女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


·新婚姻法非法婚姻的有关规定是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 一、《民法典》非法婚姻的有关规定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


·如何判断我家是不是在“拆迁红线”范围之内呢?
      一、如何判断我家是不是在“拆迁红线”范围之内呢?  当事人可查看征收方案确定是否在拆迁红线范围内。依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征收人会公告征收方案,而征收方案的内容包括征收的范围。  根据《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征用土地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征地...


·国家侵权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国家侵权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国家赔偿责任是指国家对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行使公共权力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定权力与合法利益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产生国家赔偿责任的原因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的不法侵害行为。1、侵权行为主体要件。根据《国家赔偿...


·民法中如何规定子女抚养应诉问题?
      民法中如何规定子女抚养应诉问题?现在子女抚养权问题是我国民法界讨论的热点问题,很多孩子的父母现在生下孩子之后就到外面打工,将孩子留给家里的老人带,后来再也没管过,其实家里老人在父母健在时候是没有抚养义务的,这时候如果起诉到法院的话,子女抚养应诉应该怎么去应诉呢。《婚姻法》第三十六...


·夫妻一方如果离婚时不诚认财产行吗?
      夫妻一方如果离婚时不诚认财产行吗 如果离婚时不承认财产是不行的。可以搜集证据,到法院起诉离婚,主张分割共同财产。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


·一、离婚公共财产分割协议是否有效?
      一、离婚公共财产分割协议是否有效?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只要不违反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即为有效,《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


·国家对偷窥犯的处理办法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总会遇到一些行为奇怪的人,比如在当今社会中让人非常厌恶的偷窥犯,他们总是喜欢做出一些令人作呕的行为,并对人们的正常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影响。那么我们应该怎样做才能制止他们的偷窥行为,保护好我们自己呢?本文主要论述国家对偷窥犯的处理办法。 一、与偷窥犯相关的国家规...


·以重婚为由申请婚姻无效可以吗?
      以重婚为由申请婚姻无效可以吗?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的相关规定:第七条 有权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一)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叔叔有义务抚养侄女吗?
       抚养义务和赡养义务在我国法律都有明确规定。不管是离异还是再嫁,作为父母都需要承担抚养子女的义务,而作为子女,需要赡养父母,尽孝尽责。但是现实生活中往往遇到特殊情况,很多人不清楚抚养义务的具体内容以及叔叔有义务抚养侄女吗? 一、叔叔有义务抚养侄女吗? 根据法律规定,侄女与叔叔...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