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国家赔偿支付机关是什么部门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国家赔偿是执法部门在处理案件中,因为相关执法人员的疏漏损害了当事的人权益,大多数发生在案件的错判中,在这种情况下受害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那么国家赔偿支付机关是什么部门,具体的申请手续怎么办理,接下来的律师为你解答。


一、国家赔偿支付机关的机构

国家赔偿费用专项用于国家赔偿支出,资金审核下达由财政部门承担法制工作任务的机构负责办理。国家赔偿费用按照财政管理体制分级负担,列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当年需要支付的国家赔偿费用超过本级年度财政预算安排的,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安排资金。

二、国家赔偿金申请

赔偿请求人须递交书面申请

办法规定,赔偿请求人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2年内申请支付国家赔偿费用的,应当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相关材料。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受理赔偿请求人支付申请之日起7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出书面支付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赔偿请求人请求支付国家赔偿费用的申请;

(二)生效的判决书、复议决定书、赔偿决定书或者调解书;

(三)赔偿请求人的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四)财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赔偿金额是否符合规定的标准;

(六)其他需要审核的事项。

三、国家赔偿金的支付

赔偿义务机关5个工作日内支付

根据办法,财政部门收到赔偿义务机关申请材料后,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申请的国家赔偿费用不属于本财政部门支付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退回申请材料,并书面通知赔偿义务机关向有管理权限的财政部门申请;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收到申请即为受理,并书面通知赔偿义务机关;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赔偿义务机关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财政部门收到补正材料即为受理。

财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按照预算和财政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向赔偿义务机关支付国家赔偿费用。

财政部门自支付国家赔偿费用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赔偿义务机关、赔偿请求人。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财政部门支付国家赔偿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赔偿请求人支付国家赔偿费用。

财政部门发现赔偿项目、计算标准违反国家赔偿法规定的,应当提交作出赔偿决定的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依法处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赔偿义务机关实施赔偿之日起30日内,应当依照国家赔偿法第十六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责令有关工作人员、受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承担或者向有关工作人员追偿部分或者全部国家赔偿费用。

由上可得,国家赔偿支付机关主要是财政部门,请求赔偿人的应当提交相关的资料和证据到财政部门申请,审核通过会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在审理案件中因为很多证据而判断错误也是难免的,受害人一定要继续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在这方面可以咨询的律师。




·起诉离婚应具备什么条件
      起诉离婚应具备什么条件 诉讼离婚的条件,主要在《婚姻法》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


·一、离婚起诉附件财产清单内容有哪些?
      一、离婚起诉附件财产清单内容有哪些? 法院离婚,法院自然会审查当事人的财产状况。在审判,不少当事人因不了解共有财产状况拖延了庭审,甚至造成二次开庭,增加了自己的诉累,也影响了法院的办案效率。所以,到法院离婚,制作财产清单很有必要。离婚财产清单应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1、房产情况...


·上学的孩子每个月抚养费多少比较合适?
      在离婚案件中,离婚双方最关注的就是子女抚养和抚养费给付问题。抚养费用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三种,所以上学的孩子每个月抚养费多少是不确定的,双方在协商抚养费问题是也要充分考虑教育费和医疗费,从而争取在抚养费标范围内争取到较高的比例。下面我们将为您解答。 一、抚养费负担的数额 ...


·可以要求男方给未婚先孕的孩子抚养费吗
      一、女方可以要求男方给未婚先孕的孩子抚养费吗?女方可以要求男方给未婚先孕的孩子抚养费。男女双方不到婚龄,缺乏婚姻实质构成要件,不存在婚姻关系,此孩子为非婚生子女,所以女方不会因未婚先孕而承担法律责任,但有抚养或支付抚养费义务。 我国婚姻法25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


·婚前财产是否等于个人财产
      就一方的婚前财产来看,实践操作过程中,我们通常都是认定为个人财产,然后进行处理的。但从法律上面分析,婚前财产是否等于个人财产呢?相信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具体解答这个问题。 一、婚前财产是否等于个人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19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


·婚姻无效的情形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干涉婚姻自由的情形有哪些
       婚姻自由主要是指缔结婚姻是建立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的,包括了结婚自由与离婚自由。但实践中,经常曝出一些干涉婚姻自由的事件。那法律上面规定的干涉婚姻自由的情形都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干涉婚姻自由的情形有哪些 婚姻自由,是指婚姻当事人有依法缔结婚姻关系的自...


·超期羁押国家赔偿一天是多少钱?
      公安机关办案的时候,对于有嫌疑的当事人,可以拘留。一般来说,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后,会在看守所内接受讯问等。当然,拘留有一定的期限的,目前规定是三十七天。没有特殊情况,看守所不能超期羁押,否则就是对当事人权益的侵害。这样的话,当事人可以主张国家赔偿。那么,超期羁押国家赔偿一天是多少钱...


·夫妻双方离婚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当今社会,离婚率越来越高,对于有些有孩子的家庭 ,离婚后对于以后哪方抚养孩子的问题难免会出现争议。能协商好固然最好,但是有些也存在双方私下不能协商一致的。所以针对离婚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我们整理了一下内容,提供您参考: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


·申请减少抚养费要具备怎样的情形
      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在父母离婚的时候就是确定好的,但日后可能因为支付抚养费的一方有特殊原因,导致无法再支付孩子抚养费,此时就可以申请减少抚养费。那么当事人需要具备怎样的情形才能减少抚养费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申请减少抚养费要具备怎样的情形 尽管增加抚育费的情况较多,但也仍然存...


·丈夫外遇妻子可以获得赔偿吗
      【为您推荐】邹平县律师 ? 平江县律师 ? 蒲江律师 ? 郫县律师 ? 双桥区律师 ? 西乡塘区律师 ? 平阳县律师 ?? 男性相比女性可能更经受不住诱惑,尤其是在婚后,丈夫外遇的可能性是要比妻子出轨的可能性大的。而要是妻子发现丈夫有外遇的话,此时妻子是否可以获得赔偿呢?对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