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院对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既遂如何裁判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法院对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既遂如何裁判?1、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2、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规定处罚。二、法院审理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案件的期限是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第二百四十三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可见,我国法律制度中明显是根据变造或伪造国家有价证券的数额裁定量刑标准的,只不过,国家并没有统一规定变造或伪造国家有价证券的数额划分标准,只规定了伪造国家有价证券数额在2000元以上的就构成犯罪。



·需要公证分家协议书吗?
      需要公证分家协议书吗? 一、需要公证分家协议书吗? 分家协议书不是必须进行公证的。分家协议属于当事人自愿处分自己财产的行为,一般是父母将自己的财产分给子女。分家析产协议只要是当事人意思表示、没有处分他人财产、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的,就自全体协议人签字时起效。公证不是...


·离婚了如何要回孩子的抚养权
      离婚了如何要回孩子的抚养权?(一)协议变更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后,父母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并非一定要向法院起诉,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协议,只要没有违法事项和对子女成长不利的问题,法律准许当事人作出协议变更。总之,在出现需要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形时,父母首先是...


·在哪些情形下需要返还彩礼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情况下婚姻的缔结并非自愿或是缔结后却发现无法相处,从而导致婚姻的快速解体。当然也有未进入婚姻就会产生纠纷的,遇到这样情况,之前所有的经济支出是否可以返回呢?在司法实践中,哪些情形下需要返还彩礼?关于这个问题,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分析解答。 一、在哪些情形...


·离婚冷静期是强制性的吗?
      离婚冷静期是强制性的吗?登记离婚明确了离婚冷静期,诉讼离婚中冷静期的适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


·夫妻离婚抚养费能不给吗?
      夫妻离婚抚养费能不给吗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在离婚子女抚养...


·男方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
      如今社会上诱惑很多,有的时候男方禁不住诱惑,婚内出轨,找小三,这种情况并不少见。这种事情发生后,女方通常会要求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则应该在离婚协议书中写清财产分割情况。那么,男方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男方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 1、离婚时,夫...


·在离婚的时候保险属于个人财产吗?
      大部分的人都会购买1-2个保险,这样在出现意外的时候也可以适当的转移一下自己的风险。但保险金在一些情况下是认为保险属于个人财产的,那这是不是意味着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就一定不可以对保险金作出分割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保险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可分割”如同一条铁律,但实际上根...


·离婚后股权纠纷怎么处理
      在夫妻共同财产中,有一种叫公司股权。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哪些公司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被认定为共同财产的股权需要做出分割,那具体又该如何来分割呢?而在离婚后产生股权纠纷的具体是怎样处理的?我们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答。 一、哪些公司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判断哪种公司股...


·丈夫有外遇提出离婚财产怎么分
      现代人的生活环境和以前来说有很大的不同,所以在婚姻生活过程中,现代人对婚姻的忠诚度是有所下降的。在现实生活当中,如果丈夫有外遇的情况,自己是可以依据这一点向法院提出离婚的。如果丈夫有外遇,在进行财产分割的问题上,我国法院也是有规定的。那么丈夫有外遇提出离婚财产怎么分呢? 一、如...


·怎样证明是婚前财产
      婚前财产,即夫妻一方婚前所有的财产。关于婚前财产的界定,以结婚登记的具体时间作为时间界点划分。结婚前已实际取得的财产,如夫妻一方婚前取得的劳动报酬、投资经营所得受益、接受他人赠与或继承所得的财产等,只要是在夫妻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应当认定为婚前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事实婚姻解除的条件都是什么
      事实婚姻解除的条件都是什么事实婚姻的解除目前尚没有统一的标准,我们认为既然事实婚姻与登记婚姻具有同等效力,就应同等对待,即事实婚姻的解除也需要通过法定方式[即行政手段(到民政部门)或诉讼手段(到人民法院)].在实践操作中,民政部门往往不会受理事实婚姻的协议离婚请求,所以解除事实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