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厦门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夫妻一方负担抚养费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厦门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夫妻一方负担抚养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二、离婚后子女抚养费要给到多大年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抚养费的给付一般要支付到子女成年,也就是十八岁,做子女成年后还没有独立生产能力的,需要继续给付抚养费。三、抚养费给付方式有哪些1、一次性给付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夫妻离婚后,没有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子女抚养费用,有固定收入的话一般抚养费标准在总收入的二到三成,没有固定收入的话会参考当年总收入或者行业内平均水平来决定具体抚养费数额,如果有特殊情况会适当提高或降低这个标准,具体还需要协商决定。



·我国有网络婚姻法吗 婚姻法都有哪些内容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 我国有网络婚姻法吗《民法典婚姻编》都有哪些内容 我国目前没有针对网络上的家庭婚姻关系制定相应的法律规定。因此,我国是没有网络婚姻法的。 第五编??婚姻家庭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千零四十条??本编...


·彩礼不予返还的条件?
      彩礼不予返还的条件有哪些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这种情形下一般不予返还,无论是理论上、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司法实践上还是风俗习惯上,认识是一致的,本文不再赘述。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


·国家赔偿检察机关规定的国家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国家赔偿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据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


·可以先离婚再处置财产吗?
      可以先离婚再处置财产吗?可以先离婚再处置财产,因为这一切都是可以由双方当事人自己来进行决定的,比如说前往民政部门进行登记离婚可以不管夫妻共同财产或者是孩子的问题,只是要求解除夫妻当中的法律关系,而法院判决之所以会做出掩饰,因为会发生一些纠纷。夫妻双方经过协商是可以先离婚再进行财产...


·婚前财产公证步骤是怎样的
      从原则上来讲,夫妻一方在婚前的财产一般是属于个人财产的,但也有可能被认定为共同财产,那么离婚的时候就需要进行分割。为避免就婚前财产产生纠纷,通常在结婚之前,有的人都会先进行婚前财产的公证,那么这个婚前财产公证步骤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婚前财产公证步骤是怎样...


·拒付抚养费有什么后果?
      拒付抚养费有什么后果? 法院判决后,拒付抚养费会有什么后果律师回答:法律院判决后,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的,法院会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在强制执行中义务人还继续顽抗,情节严重的就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二、强制执行的具体方式 (1)提取、扣留被申请人的储蓄存款或工资等劳...


·上海起诉离婚律师费怎么收取?
      许多夫妻在离婚时都会尽可能地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因而才会有许多与离婚财产分割有关的民事诉讼案件。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如果有律师的参与可能会为当事人争取到更多的利益,那上海起诉离婚律师费怎么收取?下面我们将为您作一个详细的介绍。 一、上海起诉离婚律师费怎么收取? 1、以一个数额起...


·作为国家公务人员,规定
      作为国家公务人员,规定的退休年龄为男性已满60周岁,女性已满55周岁。但对于普通劳动者而言,可能会出现提前退休的情况。那作为公务员是否可以提前退休呢?要是可以的话,公务员提前退休应具备哪些条件才行?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公务员是否可以提前退休 公务员可以提前退...


·国家赔偿的案件范围的是哪些
      国家赔偿的案件范围的是哪些? 1、根据新修订的《国家赔偿法》(以下简称《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


·可以起诉和精神病离婚吗?
      可以起诉和精神病离婚吗? 可以起诉和精神病离婚吗? 可以,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精神病患者在法律上称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即...


·分居离婚要满足什么条件
      生活中,夫妻一方想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很多人都采取分居离婚的办法。但是分居离婚也不是说只要夫妻双方不住在一起就可以。因分居离婚要满足什么条件?法律认定的,分居离婚的条件有哪些?如果你有这方面的疑惑,那就看下面我们为您做的介绍吧。 一、分居离婚要满足什么条件 1、客观上处于分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