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长时间的独生子女政策让现在我国的人口逐渐的进入到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长时间的独生子女政策让现在我国的人口逐渐的进入到了一个大范围的老龄化状态,所以各地都面临的一个问题就是优化人口结构才有利于促进将来的经济发展。但二孩政策的全面到来让有些人对于社会抚养费的征收问题就产生了疑惑,实际上对于那些不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当然还是要继续征收社会抚养费的。

在我国现在还征收抚养费吗?

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还是要缴纳的

所谓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公共社会事业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

根据违法生育或者非法收养的性质、情节和收入取证情况,确定社会抚养费2018年征收标准

1、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叁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

2、符合法定结婚条件,未办理结婚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倍征收。

3、不足法定婚龄生育第一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叁倍征收。

4、符合法定收养子女条件,但没有办理收养证的,动员其依法办理收养证,拒绝办理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倍征收。

5、不符合法定收养子女条件收养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叁倍征收。

6、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叁倍征收。有下列严重情节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人,按较高的倍数征收:

(1)实际收入明显高于当地人均收入,但无法核实其具体收入的,按照人均收入的四至六倍征收;

(2)违法多生育子女后没有及时报告,超过一年的,按照总收入的叁至四倍征收;其中超过叁年未主动报告或者经举报查实的,按总收入的五至六倍征收;

(3)所在村民委员会的土地被纳入征地规划后,违法多生育的,按照总收入的四至六倍征收;

(4)在违法生育前后藏匿、转移财产的,按照总收入的四至六倍征收;

(5)拒不缴纳终止妊娠保证金,又拒不终止妊娠导致违法生育的,按照总收入的四至六倍征收;

(6)重婚生育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照六至八倍征收;

(7)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在二至六倍标准内酌情决定计征倍数。

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根据以上规定制定社会抚养费2018年征收标准是多少。

7、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或非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再继续违法多生育或多收养的,每再多生育或再收养一个子女,按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征收标准依次增加叁倍征收。

根据我们了解,现在也不是我国所有的省份都全部都开放了二胎政策的,而且就算所在的省份允许生二胎,但是这跟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不征收没有关系的,因为,家里面如果再生育第三个孩子的话仍然是属于超生的范围,再者,根据我国的人口特征,废除社会抚养费制度还是有些不切实际的。




·信用卡诈骗影响家人吗,其逾期会有产生哪些后果?
      在当今社会,信用卡的应用是广泛的,并且办理信用卡的门槛也不是很高。只要满足相应的条件,即可办理信用卡。信用卡在生活中使用起来是比较方便的,可是如果使用不当,或者非法使用就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如果构成信用卡诈骗,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信用卡诈骗影响家人吗? 一、信用卡诈骗影响...


·一、无固定收入农民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一、无固定收入农民抚养费标准是多少?农民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本人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确定,按确定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抚养费。农民给付的抚养费的标准一般不低于当地平均水平。个体工商户、专业承包户、私营企业主的子女抚养费,应根据其经营状况和实际利润给...


·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吗?
      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吗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所以,离婚时财产的分配应根据对夫妻双方履行的家庭义务而进行合理的分配。也就是说,虽然在夫妻离婚时,只要是属于夫妻...


·犯重婚罪会有什么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犯重婚罪会有什么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


·男女在同居期间的
      男女在同居期间的,其实双方也是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并且此时对外还有可能是以夫妻名义。而此时共同生活,自然就有一些收入,这样才能满足双方的日常开销。那对于同居时获得的收入,一般在解除关系的时候该如何处理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1、什么同居财产? 同居财产...


·婚后财产aa制离婚时怎么分配?
      婚后财产aa制离婚时怎么分配? 一、婚后财产aa制离婚时怎么分配? 婚后财产aa制离婚时的分配方式应当按照之前约定的来进行一个分配,aa制夫妻离婚财产分配的规定是:如果夫妻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进行书面约定,则婚后所得(除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


·一、男方有吸毒史抚养权归谁?
      一、男方有吸毒史抚养权归谁?女方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大,一方有吸毒行为,有可能将孩子判决给对方。 根据《婚姻法》的三十六条和三十七条规定的原则,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离婚后,孩子...


·假释期间家暴会撤销假释吗?撤销假释的情形有哪些?
      假释相信我们很多人都听说过,对于犯罪分子进行有条件的释放也就是我们所了解的假释,假释是需要一定的条件的,并且需要遵守假释期间的有关规定,否则就会被撤销假释,那么假释期间家暴会撤销假释吗?我们收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假释期间家暴会撤销假释 ...


·一般离婚后财产如何执行?
      一般离婚后财产如何执行? 一、一般离婚后财产如何执行? 可以到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后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 (一)如果是诉讼离婚 可依据判决书,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1998) 2.执行机构负责执行下列生效法...


·离婚协议孩子抚养权变更怎么办理
      协议离婚后,如果想要回抚养权,即变更抚养权该如何办理,以及办理的流程需要注意什么,如何竟可能提高争取到抚养权的可能性,或者提高争取抚养权的成功率呢,我们就来看看相关条例是如何做出解释的吧,以及是如何定义离婚协议孩子抚养权变更怎么办理的吧。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


·退还彩礼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男女双方谈婚论嫁时,男方往往会给女方一定的彩礼作为诚意,这是中国近千年的习俗。但是我国法律也明确规定,彩礼在给付之后,在一定特殊的情形下也是可以要求返还的。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退还彩礼的法律规定的内容,请阅读下文。 一、退还彩礼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