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合同空白能不能签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空白合同是不能签的,空白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是无效的。因为法律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在用人单位与员工办理劳动合同签署手续的时候,员工应在用人单位填写清楚劳动合同内容、并确认与已经谈好的用工条件相一致后,再签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一合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劳动合同无效如何认定
      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时,应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过,因为单位或者是劳动者的某些原因,都可能会导致劳动合同无效或者是部分无效,那么,对于劳动合同无效如何认定呢?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劳动合同无效如何认定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部分无效有争议的,必须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


·劳动关系虚假工伤认定怎么处理?
      按道理来说,职工在工作岗位上发生人身伤害后,可以向劳动保障机构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拿到工伤赔偿的必经程序。可是有些时候,受伤的职工和单位之前并没有建立劳动关系,这时职工为了得到工伤保险待遇,在工伤认定资料方面作假。那么劳动关系虚假工伤认定怎么处理?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员工可随时辞职的情形有哪些
      如今的社会中,员工跳槽换工作是很正常的现象。那么,在法律上,员工可以随时辞职的情形究竟有哪些呢?此外,一般情况下,员工辞职就会涉及到劳动合同的解除问题,那在实践中,作为员工应该怎样去解除劳动合同呢?我们将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员工可随时辞职的情形有哪些 员工可随时辞职的情形如...


·上一休一国假加班工资怎么计算
      上一休一国假加班工资怎么计算?国家法定假日的加班费应是平时工资的3倍,即本人平时单个小时的加班费乘以300%。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第四十四条 【延长工时的报酬支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


·控制工程质量的原则是什么?
      控制工程质量的原则是什么? 一、控制工程质量的原则是什么? 1、坚持“质量第一”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设计要求和标准规范的规定。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要严格要求,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应坚决返工,甚至推倒重建。 2、“一切为用户服务” 所谓用户一是指工程的使用者,二是指下道工序是上道...


·建筑工程质量鉴定时限是多长时间?
      建筑工程质量鉴定时限是多长时间?在实践中,建筑工程各方因工程质量问题而产生纠纷的事例并不少见。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很可能会需要对建筑工程质量进行司法鉴定,以明确该纠纷中各方实际应承担的责任。那建筑工程质量鉴定时限是多长时间?我们将通过以下内容为您回答这个问题,相信对您会有所帮助...


·一、建设工程发包方不验收怎么办
      一、建设工程发包方不验收怎么办? 承包方应该学会利用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维护自身的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 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


·社保法规定工资三金怎么扣
      社保法规定工资三金怎么扣?1、工资三金的扣除标准的计算公式是:核定缴费基数×7%(当前为8%);2、三金是一个普遍的叫法,包括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和医疗金,其实除了这三金外还有工伤险,生育险和失业险,这些都是法规规定的,个人缴一部分,企业缴一部分3、公司给员工发的工资单当中会标...


·一、化工企业监护人的职责是什么?
      一、化工企业监护人的职责是什么1、监护人的职责是保证作业人员在工作中的安全,是本次作业的安全负责人和责任人。2、负责确认作业票的有效性;检查、落实安全措施是否完全到位。监护作业人员工作位置是否安全,操作方法、工具使用是否正确,履行监护职责。坚守监护岗位,在检维修监护期间,不准脱岗...


·超过一年未签劳动合同怎么维权
      超过一年未签劳动合同怎么维权 按照《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划定,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第二个月开始支付直至签订劳动合同前一日,或劳动关系终止前一日。但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应当计算至满一年前,也就是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


·这个算工伤伤残等级多少钱?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时,总是会有受伤的风险,员工在工作期间可能工作的性质,或者一些其他意外的原因从而使身体受到伤害的,被认定为工伤,并且单位发现之后应及时送往医院医治。并且应该带相应的资料到相应的机构进行工伤认定。那么这个算工伤伤残等级多少钱? 一、工伤等级赔偿 工伤鉴定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