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样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怎样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 一、当事人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
我国《合同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依此规定,如果当事人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情况下,未遵循这些法定方式的,即便达成了变更合同的协议,也是无效的。由于法律、行政法规对合同变更的形式未作强制性规定,因此我们可以认为,当事人变更合同的形式可以协商决定,一般要与原合同的形式相一致。如原合同为书面形式,变更合同也应采取书面形式;如原合同为口头形式,变更合同既可以采取口头形式,也可以采取书面形式。
二、合同权利与义务变更的条件
(一)原已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合同变更是在原合同的基础上,通过当事人双方的协商或者法律的规定改变原合同关系的内容。因此,无原合同关系就无变更的对象,合同的变更离不开原已存在合同关系这一前提条件。同时,原合同关系若非合法有效,如合同无效、合同被撤销或者追认权人拒绝追认效力未定的合同,合同便自始失去法律约束力,即不存在合同关系,也就谈不上合同变更。
(二)合同变更须依当事人双方的约定或者依法律的规定并通过法院的判决或仲裁机构的裁决。发生合同变更主要是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我国《合同法》第77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在协商变更合同的情况下,变更合同的协议必须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任何一方不得采取欺诈、胁迫的方式来欺骗或强制他方当事人变更合同。如果变更合同的协议不能成立或不能生效,则当事人仍然应按原合同的内容履行。如果当事人对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应视为未变更。此外,合同变更还可以依据法律直接规定而发生。例如,根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以及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不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社会利益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所以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协商一致变更时,最好签订变更协议对合同各方来说更有保障。出现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趁人之危导致违背对方真实意思时,受害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进行变更或者撤销。最后,建议您在合同签订及变更时,依照实际情况来制定对自己最有效的合同条款,可向专业律师进行咨询哦。



·委托代理合同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委托代理合同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经常遇到有朋友提出对委托代理合同管辖属于哪里的问题?看到的解答也形形色色并不统一,有朋友说是属于当地工商局管辖、也有朋友说是属于当地法院管辖?那么从法律专业角度来看待委托代理合同管辖问题又是怎样的呢?为您解答。 一、委托代理合同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三年合同试用期被辞退有补偿吗?
      三年合同试用期被辞退有补偿吗根据相关劳动法律规定,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这项权利的行使是有条件的,即要求单位证明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这部分的举证责任在单位。比如:单位发现员工提供的学历证书存在伪造、提供的身份证明虚假等。如果仅仅是认为该员工...


·一、出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是什么?
      一、出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是什么?出租人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承租人本合同月租金的两倍作为违约金。如承租人要求出租人继续履行合同的, 出租人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对方支付月租金0.5%的滞纳金。出租人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


·石灰石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石灰石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石灰石购销合同 供方: 签订日期: 需方: 地点: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价格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单位数量、价格、备注 1、石灰石加工料 5~20MM 吨 按需方计划112元 含税价 二、交货地点、方式: 需方料场交货,由供方运输,...


·合同法撤销权概念是什么?
      合同法撤销权概念是什么?在当今的社会上,各行各业的人不管做什么事情都会签约合同,那么不管怎样,你都应该了解清楚合同法撤销权概念,这样一来才能更好的解决问题。如果撤销权人主动向对方做出对合同法撤销,而对方表示有异议,可以将让人民法院来裁决。下面就来具体了解一下。 一、如何区别合同撤...


·合同辞职违约金的标准是多少?
      合同辞职违约金的标准是多少?《劳动合同法》在规定劳动合同中可以设定违约金的两种情形的同时,还规定了两种情形下违约金支付的具体标准:1、《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


·合同双倍违约金有法律效力吗?
      合同双倍违约金有法律效力吗?在合同中,当事人双方会就违约责任作出约定,其中一个普遍使用的承担违约的方式就是支付违约金。有些当事人在合同中会约定,如果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获得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的双倍赔偿。那么,合同双倍违约金有法律效力吗?我们将为您进行解答。合同双倍违约金 ?有法律效...


·先履行合同抗辩权与违约责任的适用规定有哪些
      先履行合同抗辩权与违约责任的适用规定有哪些?在我们的生活和工作中,无时无刻不涉及到合同一词,但是很多人对于合同的具体内容以及相关规定还不是特别得清楚。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在签订的时候,我们需要按照法律的要求进行。不过在现实生活中您经常会将先履行合同抗辩权与违约责任混淆,那么这里我们...


·一、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至于租赁合同提前解除的赔偿问题,如果租赁合同未对此约定,承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应由承租人赔偿出租人的损失。一般来说,剩余租期超过3个月的,赔偿数额按3个月租金计付;剩余租期不满3个月的,赔偿数额以剩余租期的租金计付。因此,就你的情况而言,你需...


·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根据《担保法》第十五条的规定,保证合同包含如下内容:“(一)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保证的方式;(四)保证担保的范围;(五)保证的期间;(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保证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二、...


·留置权适用范围是怎样的,仓储合同有留置权吗
      留置权适用范围是怎样的,仓储合同有留置权吗需对合同中是拥有不同种权利,那下这些权益中又有那下需要注意?在复杂的情况下,很多人并不清楚相应的法律知识,会在处理事情中出现一些不必要的麻烦。那么我们来讲一下什么是仓储合同?仓储合同有留置权吗?仓储合同在行使留置权的时候又应该注意哪些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