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职工养老保险如何转农村养老保险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一、职工工伤索赔怎么处理?
      一、职工工伤索赔怎么处理? 第一步,工伤认定申请程序 发生工伤后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的,职工必须在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劳动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后,劳动部门可以...


·劳动者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劳动者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也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具体又可以分为预告解除和即时解除。(一)预告解除概念:即劳动者履行预告程序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两种情形:1、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


·工程款违约金的计算如何进行?
      工程款违约金的计算如何进行?工程款违约金的计算按照实际损失的30%以下计算。具体如下所述:1、合同对违约金有具体约定的按约定,对违约金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没有约定处理。2、违约金的计算依据是合同总价。3、约定违约金数额一般以不超过合同未履行部分的价金总额为限。《合同法》第一百...


·没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该怎么做
      在我们找工作的时候,一定会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对于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你了解多少,其实在劳动合同到期后,没有再与用人单位续签,那么合同到期失效,劳动者可以另寻其他单位。但是没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可以找下家吗,这个证明是否需要? 劳动合同制度是我国重要的法律制度,劳动合同的订...


·哪些情形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赔偿?
      哪些情形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


·解出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怎么计算?
      年轻人都有一股冲劲,很少会在一个工作岗位上干的太久,而对于那些工作了十几年甚至是几十年的老员工,当他们与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的时候用人单位不是仅仅一句话就可以的,除了劳动合同的解除之外还有经济赔偿金的,对于解出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在劳动合同法中做了详细的规定。 一、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怎么办?合同到期未续签是否受法律保护?
      在社会工作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才能确定法律关系,形成法律效力,劳动双方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各自的职责履行各自的义务,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劳动者还想继续在公司工作,而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怎么办呢?合同到期未续签是否受法律保护?的我们接下来将为您解答。 一、合同到期公司...


·实习单位聘用实习生属于劳动关系吗
      许多大学的学生在大四一年会到各个用人单位实习,实习的目的以另一种方式学习,将课本上所学到的知识在实践中加以运用。许多实习单位会给实习生发放一定的报酬,那实习单位聘用实习生属于劳动关系吗?我们就这个问题为您提供了以下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实习单位聘用实习生属于劳动关系吗?我们...


·企业如果不签劳动合同该怎么办
      企业如果不签劳动合同该怎么办公司不签定劳动合同应该向公司反映情况,争取早日签订劳动合同。如果不签也可以向有关主管部门反映,维护自身的权益。二、劳动合同的终止劳动合同中止是指劳动合同存续期间,由于某些因素导致劳动关系主体双方主要权利义务在一定时期内暂时停止行使和履行,待中止期限届满...


·企业非法对员工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是多少?
      劳动关系自企业用工之日成立,企业没有正当理由就不能解除员工劳动关系的。对于非法解除的,企业要向员工支付赔偿金。那么企业违法对员工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是多少?赔偿金年限是怎么计算的?我们通过下文和您分享下相关知识。 一、企业非法解除劳动关系,如何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一个眼睛失明构成工伤几级伤残鉴定?
      一个眼睛失明构成工伤几级伤残鉴定? 一、一个眼睛失明构成工伤几级伤残鉴定? 一个眼睛失明构成工伤二级伤残鉴定,具体的规定如下: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第五条第一款 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属于一级伤残。 第二款第 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