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纠纷的案由认定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离婚纠纷的案由认定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依据法定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夫妻双方离婚,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否则将不发生离婚的法律效力,其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婚姻关系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适用本案由。

二、离婚的概念离婚纠纷包括

1、离婚纠纷;

2、离婚后财产纠纷;

3、离婚后损害赔偿纠纷;

4、共同财产分割纠纷;

5子女抚养纠纷。

因离婚纠纷而进行的离婚诉讼是典型的复合之诉,也包括了以上涉及范围的诉讼,这些争议的裁决原则均规定于婚姻法中,相关司法解释作出了进一步的细化。

离婚纠纷广义来说应该包括矛盾、争议,夫妻双方一般性质的吵架,只要没有闹到离婚的地步,自然也算不上离婚纠纷。

三、对于一般离婚纠纷案件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四、对于一些特殊情形的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条规定:“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

五、对于军婚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条规定:“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六、对于涉外婚姻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条规定:“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14条规定:“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15条规定:“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第16条规定:“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以上就是离婚纠纷的案由认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离婚必须要经过合法的程序才能发生离婚的法律效力。离婚纠纷所涉及的情况较多,也较复杂,建议你找的专业律师寻求帮助,他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夫妻诉讼离婚需要请律师吗?
      诉讼离婚需要请律师吗?很多人认为只要是涉及到诉讼,那就必须要请律师。但其实我国法律中并没有做出过这样的规定,实践中当事人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是否聘请律师。下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对于起诉离婚到底需不需要找律师,这还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一、这些...


·一方去法院离婚诉讼费要多少钱
      一方去法院离婚诉讼费要多少钱诉讼费是诉讼离婚必不可少的,在离婚诉讼中,如果不涉及财产的分割的话,法院的诉讼费就是按照件数收取的,就是一件离婚案件就是50-300元,涉及财产的就是按照财产的数额收取,但是财产数额不超过20万的,是不缴纳的,超过20万的,按照超过数额的0.5%缴纳,...


·事实婚姻告重婚怎么写诉讼状
      事实婚姻告重婚怎么写诉讼状?自诉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被告人:(姓名、性别等情况,出生年月日不详者可写其年龄)案由和诉讼请求:(被告人被控告的罪名和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被告人犯罪的时间、地点、侵害的客体、动机、目的、情节、...


·没有结婚证,同居,算不算违法
      没有结婚证,同居,算不算违法未婚同居是否违法,是否受法律保护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1、未按《婚姻法》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


·结婚登记需要什么证件2023年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婚姻要想获得国家承认,领取结婚证是必然途径,因为结婚证是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在办理结婚证时,需要我们提前准备好相关的证件,那结婚登记需要什么证件2018年的具体规定是什么?下面就随我们一起了解一下。 一、办理结婚证的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


·一、离婚丈夫转移财产应该怎么办?
      一、离婚丈夫转移财产应该怎么办? 离婚丈夫转移财产妻子可以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的请求,但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如果存在故意转移、隐藏夫妻共同财产,可以惩罚,故意转移、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一番应当少分或者不分财产,反而会令当事人得不偿失。 第一,财产转移发生在一...


·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1)原告方
      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5)...


·离婚协议前转移财产怎么处理对于转移财产的行为
      离婚协议前转移财产怎么处理对于转移财产的行为,如果对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是可以追回的。转移财产的行为是无效的。1、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


·最新婚姻法司法解释
      最新婚姻法司法解释 婚姻问题是您比较关心的问题,为了将婚姻法解释清楚,国家也根据要求和实际情况出台了司法解释,国家也随之出台了最新婚姻法司法解释的内容,目的就是将婚姻法说明解释的更加的清楚,但是具体的最新婚姻法司法解释是什么样的呢,感兴趣的可以到本文进行了解。 一、最新婚姻法...


·非婚生子女由谁来抚养
      一、非婚生子女由谁来抚养 (一)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以优先考虑:以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


·离婚可以获得多少的离婚的经济补偿?
      需要注意,夫妻离婚并不是必然就会涉及到补偿、赔偿问题。一般需要满足了规定的情形之后,才能要求对方做出离婚补偿,那到底夫妻离婚可以获得多少的离婚的经济补偿呢?这要看离婚案件的情况是怎样,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可以获得多少的离婚的经济补偿 首先,离婚经济补偿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