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几年可以判缓刑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根据刑法的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缓刑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也就是说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不适用缓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第一犯罪情节较轻。第二有悔罪表现。第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第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量刑标准?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量刑标准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按我国《刑法》第219条的规定,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是指如下3种情形(1...


·刑事诉讼法律师辩护规定的权利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律师辩护规定的权利有哪些?1、辩护人有权根据事实和法律,独立进行辩护。辩护人根据自己对事实的认定和对法律的理解,独立进行辩护,其他任何机关,包括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或团体、个人,都无权干涉。2、会见通信权。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


·暴力要账判刑多久
      合法债务受法律保护,但债务人不能按期偿还的,债权人可通过法律渠道向人民法院起诉索要。如果债权人以此为由,私闯他人民宅或者有寻衅滋事行为的,违反了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情节予以治安处罚。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非法集资跑路判刑标准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为了实现自己的经济目的,通过不合法的手段筹集他人的自尽从事生产经营。非法集资行为的受害人人数一般都很多,所造成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因此,非法集资犯罪也是我国公安部门重点打击的犯罪之一。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2017非法集资跑路的判刑标准。 一、非法集资判刑标...


·拒执罪最新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拒执罪最新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构成要件是什么?1、犯罪主体拒不执行裁判罪是一种特殊主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具体...


·聚众斗殴罪与结伙斗殴的区别是什么?
      相信您都听过聚众斗殴和结伙斗殴,可是不清楚两者之间的区别。其实聚众斗殴和结伙斗殴的区别是非常大的,它们的法律责任也是有所区别的。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聚众斗殴罪与结伙斗殴的区别是什么?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聚众斗殴 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


·死刑刑事判决生效后的执行流程是什么
      死刑刑事判决生效后的执行流程是什么?1、执行死刑前,罪犯提出会见其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提出会见罪犯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2、人民法院将罪犯交付执行死刑,应当在交付执行3日前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3、执行死刑前,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即认真核对被执行人的姓...


·隐瞒、谎报军情罪怎么处罚
      隐瞒、谎报军情罪怎么处罚 一、隐瞒、谎报军情罪怎么处罚 根据刑法第422条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隐瞒、谎报军情犯罪而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致使战...


·刑法中关于介绍卖淫罪的量刑规定是什么?
      刑法中关于介绍卖淫罪的量刑规定是什么?《刑法》中关于介绍卖淫罪的量刑规定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


·刑法中贩毒罪行比杀人哪个重
      刑法中贩毒罪行比杀人哪个重?贩毒罪和故意杀人罪都是性质非常恶劣的恶性刑事犯罪活动,不能将贩毒罪和故意杀人罪进行比较。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


·缓刑考验期应遵守的规定有什么
      缓刑考验期应遵守的规定有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