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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再审辩护意见是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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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事案件再审辩护意见是指什么?


刑事案件再审辩护意见是指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出现了新的证据可能对犯罪事实产生影响,司法机关必须对案件进行再审的情况。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二、再审的条件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


(八)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九)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十)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一)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二)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三)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需要注意的是,刑事案件的再审需要满足相关的条件规定,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出现犯罪事实认定有问题,或者对犯罪事实的认定有新的标准的情况下,司法机关为了公平的审理诉讼案件,就必须对诉讼案件进行再审,以达成维护法律公平正义的目的,具体的情况应当根据实际来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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