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哪些是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下面这些情况属于交通肇事逃逸自首情况: (一)逃逸人主动到交管部门或其他公安部门投案并如实交待罪错事实的; (二)逃逸人委托他人或打电话向交管部门或其他公安部门报案,等候处理并如实交待罪错事实的; (三)逃逸人途中向交管部门或当地有关部门报案,等待接受处理的。 另外,根据规定,具有下列情形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认定为刑事案件并移交刑侦部门立案处理:行为人为逃避法律追究,故意致被害人伤亡的;行为人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遗弃,致使被害人因无法得到及时救助而死亡或严重残疾的。交通肇事逃逸自首赔偿问题: 1、根据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因此你朋友基本全责,除非证明对方也有过错。如果你朋友负事故主要或者全部责任就构成交通肇事罪。 2、如果是当场死亡,死亡后逃逸,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如果不是当场死亡是因逃逸使被害人得不到及时救助属于逃逸致人死亡,就要判处7年以上15年以下有期徒刑。是逃逸致人死亡还是当场死亡,需要进行调查、鉴定。这一点非常重要。 4、当然自首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5、还要附带民事赔偿。 6、尽快找律师会见、调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积极处理赔偿事宜、提供法律辩护,争取从轻、减轻处罚、判缓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交通事故赔偿误工费计算时间的依据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赔偿误工费计算时间的依据是什么?误工时间一般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但受害人因伤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交通事故误工费计算标准,具体如下所述: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1)受害人要证明其有固定收入必...


·一、交通事故赔偿款如何交到法院?
      一、交通事故赔偿款如何交到法院?交通事故赔偿款是直接交给受害者的,不需要交给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的规定,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或护理误工费、社保补缴费、重新入职损失费、...


·肇事车逃逸受损车辆怎么办
      肇事车逃逸受损车辆怎么办交通事故造成对方车辆受损后逃逸,如果没有人员伤亡的话,按如下规定处理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


·撞伤横穿马路的行人算交通肇事吗
      撞伤横穿马路的行人是否算交通肇事,需要看具体情况。我国法律规定的交通肇事罪是指违法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导致他人重伤甚至死亡时,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是这个规定中并没有指定犯罪主体必须是机动车驾驶员,所以,当行人无视交通信号灯随意穿行马路为交通事故的发生埋下隐患时,交通肇...


·关于购车合同的违约金的规定有哪些
      一,关于购车合同的违约金的规定有哪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


·交通事故面部伤残赔偿案例
      交通事故不仅造成车辆的损害,甚至造成人员的伤亡。常见的情况就是对受害人面部造成伤残,对于个人来说是很难接受面部遭到伤害,出现这类情况时受害人有权提出赔偿责任。今天我们为您列举了交通事故面部伤残赔偿案例。 一 、交通事故面部伤残赔偿案例 (一)案情 20××年××月,原告杨...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一般多长时间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一般多长时间 根据交警部门规定,一般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警部门要在10日内完成。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


·丁字路口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依据是什么
      一、丁字路口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依据是什么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


·一、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和工伤赔偿标准是一样的吗?
      一、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和工伤赔偿标准是一样的吗?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和工伤赔偿标准是不一样。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


·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具体规范是什么?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在整个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起到的作用非常关键,关系到受害方是否能够获得合理赔偿。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指引下,很多省市都出台过自己的具体管理办法。那么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具体操作规范是什么?本文结合一篇政策文件,详细做个阐述。 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确...


·不服交警司法鉴定可以重新申请鉴定吗?
      我们知道,证据是赢得诉讼案件的关键,证据的种类有很多,司法鉴定结果也是一种有力的证据,他是运用了各项专业技术和知识的鉴定活动,但是如果司法鉴定的结果有疑问,我们是否可以重新申请司法鉴定吗?下面就不服交警司法鉴定这一小模块做出简单回答。 一、不服交警司法鉴定可以重新申请吗? 司...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