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免责条款不可抗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合同免责条款不可抗力在合同条款中,都会有一些不可抗拒的条款,当遇到这些情况时是可以免除责任的。虽然在签订合同当中没有注明,但在法律中是有相关的规定的。那么合同免责条款不可抗力有哪些?又是如何规定的。下面,我们详细为您介绍。
一、什么是不可抗拒条款
不可抗力条款是指合同中订明如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的,免除其全部或部分的责任。另一方当事人不得对此要求损害赔偿。
合同的不可抗力条款,又称“人力不可抗拒条款”。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普遍采用的一项例外条款。它的作用是,在签订合同以后,如果发生了人力不可抗拒的意外事故,以致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时,遭受事故的一方可以免除合同的责任或推迟履行合同,另一方无权要求其履行合同或要求赔偿损失。不可抗力条款的内容主要是规定不可抗力事故的含义、范围、以及不可抗力事故所引起的后果。
二、不可抗力事故一般应具备什么要求
(1)是合同签订以后发生的;
(2)不是由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疏忽或过失所造成的;
(3)是当事人所不能控制的。不可抗力事故包括由于自然力量和社会原因引起两种情况。至于哪些意外事故可以列入不可抗力的范围,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不可抗力条款中商定。不可抗力事故所引起的法律后果,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解除合同,一种是暂时中止合同即延迟履行合同。至于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只能暂时中止合同,以及援引不可抗力条件所应提供的证明、通知对方的时间和手续等,都应在不可抗力条款中予以明确。
三、不可抗力条款规定方法
在我国进出口贸易合同中,不可抗力条款规定方法有三种:
1.概括式规定。即在合同中不具体订明哪些现象是不可抗力事故。例如,“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影响而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在与另一方协商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所受影响的时间,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对方对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不得提出赔偿要求。”
2.列举式规定。即在不可抗力条款中明确规定出哪些是不可抗力事故。凡合同中没有规定的均不能作为不可抗力事故缓引。例如,“由于战争、洪水、火灾、地震、雪灾、暴风的原因致使卖方不能按时交货,则可以推迟装运时间,或者撤销部分或全部合同,但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交发生事故的证明书,该证明书由××出具。”
3.综合式规定。即采用概括和列举综合并用的方式。例如,“如因战争行为或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买方或卖方不能在本合同第×条规定的有效期内履行合同,如此种行为或原因在合同第×条规定的有效期后继续3个月,则本合同未交货部分即视为取消。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不负任何责任。”
四、援引不可抗力条款注意事项
有关当事人在援引不可抗力条款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适当的证明条件。对方接到通知应及时答复,如长期拖延不予处理,也要负违约责任。
2.要认真分析事故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条款约定范围,如不属于合同规定范围时,一般不能按不可抗力事故处理。
3.根据事故的性质、影响履约的程度等具体情况,适当地处理在履约中发生的各种情况。
对于合同免责条款不可抗力有哪些的相关内容,我们为您整理到此。当遇到一些特殊情况例如,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社会异常事件的时候可以免除责任。虽然在合同中没有写明,但并不影响它的法律规定。如果您对上述问题存在疑问,不妨向网站的律师询问,我们有专业的律师能为您答疑解惑。



·没有收回借条的还款是否有效?
      没有收回借条的还款是否有效?没有收回借条的还款是有效的因为此时债权债务关系已经全面展示了,最好是有证据证明存在转账还款的事实,如果能要回欠条,那最好了。如果要不回,通过银行转账,可以调取转账记录以证明。如果现金支付,那只能从该现金的来源以及相应的账务尽全力证明自己已经还钱了。欠条...


·债主要求借条重写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借条可以要求重写,如果双方当事人都同意重新书写借条的话,完全是可以的。1、借贷手续要全。债务人和债权人关系再好,借钱时也一定要打借条。不打借条是最大的法律风险。2、要注意债务人的身份问题。3、语言问题。打借条时不要使用多音、多义字。我国的文化博大精深,许多汉字存在一字...


·如何利用录音追回拖欠货款?
      如何利用录音追回拖欠货款? 一、如何利用录音追回拖欠货款? 1、拖欠货款的证据,可以是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录音证据可以在起诉时作为欠款的证据使用。 2、但录音证据需要符合下列条件:录音内容完整、清晰,录音内容可确定双方当事人身份;录音内容涉及欠款事实的确认,录音程序未侵害他人的...


·十年加利息的借条不应得到法院支持
          代 理 词 该借条是有偿合同。该借条中有年息1500元/年的约定,按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


·信用卡欠五万还不上的后果有哪些
      信用卡欠五万还不上的后果有哪些?1、信用卡逾期滞纳金。2、逾期利息。用户使用信用卡透支以后,一般有20多天到50多天不等的免息还款期,如果持卡人还款逾期,那么该持卡人上月的所有费用都不再享受银行的免息待遇,而循环日息高达万分之五,即年利率达到18%。3、不良信用记录。4、被银行起...


·企业借款合同效力该怎样认定 一般来说,企业都是通过向银行借
      企业借款合同效力该怎样认定 一般来说,企业都是通过向银行借款的方式来实现融资,但也有一些企业会向其他无金融经营权的企业拆借资金。那么这两种借款合同是否有效呢?想要知道答案,我们就需要先了解如何认定企业借款合同效力,即企业借款合同效力该怎样认定。具体的内容可以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离婚夫妻除了会有共同财产外,还有可能存在共同的债务,在解除婚
      离婚夫妻除了会有共同财产外,还有可能存在共同的债务,在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也是要对这批债务同时作出处理的。而对于协议离婚的夫妻,往往会在离婚协议书中作出对共同债务的约定,那此时离婚协议有共同债务的约定是否有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协议有共同债务的约定是否有效...


·债务人或债权人对债之标的的选择权归属是怎样的
      债务人或债权人对债之标的的选择权归属是怎样的 一、选择权的归属 选择之债相关法律 选择权可以归属于债权人、债务人或第三人。一般国家民法规定,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选择权属债务人。就是选择之债,依据法律的规定而产生者,一般由法律规定其选择权的归属;是由当事人约定而产...


·退出公司后的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退出公司后的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退出公司后的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退伙后,对于债权债务问题,应当承担清偿责任;退伙人已分担合伙债务的,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仍负连带责任。 具体的规定内容如下...


·诉前财产保全法院是否审查债权实际存在?
      诉前财产保全法院是否审查债权实际存在?诉前财产保全法院是审查债权实际存在的,应当是由当事人自己提出申请,然后提供证据证明存在着债权。诉前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诉讼前,根据利害关系人或当事人的申请,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标的物作出强制性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作出的判决能够得到有...


·赌徒欠下债务还不起怎么办?
      赌徒欠下债务还不起怎么办?赌徒欠下债务还不起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还款,但对于赌博的债务应当区分不同的情况而定:1、赌博属于违法犯罪行为,赌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即使不还钱,法律也不会予以保护,法院也不予受理。2、在赌博中,向他人借款并打下欠条,欠条上写的是因为其他原因,只要没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