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国有企业渎职罪既遂能判多少年?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国有企业渎职罪既遂能判多少年?国有企业渎职罪既遂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两款罪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二、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工作中,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以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或者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定罪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国有电信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电信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认定国有控股、参股股份有限公司中的国有公司、企业人员的解释》国有公司、企业委派到国有控股、参股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有公司、企业人员论。我国法律上对于渎职罪的具体判决和处理情况,是非常明确的,在司法实践中,应当严格基于实际的违法事实后果来进行合法的判决处理,特别是对于国有企业的人员因违反工作纪律而造成了严重的后果的,是需要从严进行处罚的。



·对于企业来说
      对于企业来说,经营的目的就是使相关企业获得最大的商业利润,有的企业为了使自己的经营更加完善从而获得更多的利益,不断地更新技术提高生产率,或是进行管理上的改革减少成本,但是有的企业为了缓解用工成本,不惜非法使用童工,那么,企业非法使用童工罚款多少呢? 企业非法使用童工罚款多少 ...


·融资性担保公司经营业务范围是怎样的
      融资性担保公司经营业务范围是怎样的 融资性担保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融资性担保是指担保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债权人约定,当被担保人不履行对债权人负有的融资性债务时,由担保人依法承担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的行为。那这个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经验范围...


·公司减资股东的出资需要退回吗
      公司减资股东的出资需要退回吗?公司减资股东的出资不需要退回,公司股东退股减资是不可以的,根据法律规定,公司股东是不可以退役减资的,但可以通过合法的方式退出。股权转让是最便捷的退出方式,如果受让方是公司股东,那么可以直接转让。如果是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方,则需要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私募基金公司注册管理办法的内容是什么?
      私募基金公司注册管理办法的内容是什么? 一、概述 基金,作为一种专家管理的集合投资制度,在国外,从不同视角分类,有几十种的基金称谓,如按组织形式划分,有契约型基金、公司型基金;按设立方式划分,有封闭型基金、开放型基金;按投资对象划分,有股票基金、货币市场基金、期权基金、房地产基...


·隐名股东能否行使知情权?
      隐名股东能否行使知情权?隐名股东不能提起知情权诉讼。知情权是我国为了保护股东的权益不受侵害,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的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等权利,这里的知情权的主体限定为公司股东,隐名股东并未记录在公司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并不能认定为公司股东,因此不能提起股东知情...


·我国的企业组织形式是什么?
      我国的企业组织形式是什么? 我国的企业组织形式是什么?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 我国的企业组织形式是什么? 1、现代企业的组织形式;二、企业组织形式不同的税收影响;根据市场经济的要求,现代企业的组织形式按照财产的组织形式和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划分。国际上通常分类为:独资企业...


·主动补缴企业的偷税漏税从轻处罚是合理的吗?
      主动补缴企业的偷税漏税从轻处罚是合理的吗? 主动补缴企业的偷税漏税从轻处罚是合理的吗?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主动补缴企业的偷税漏税从轻处罚是合理的吗? 主动补缴企业的偷税漏税从轻处罚是合理的。企业发生偷税漏税的行为被发现将会面临惩罚,如果主动认罪及时补缴的情况,...


·上市公司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上市公司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一、上市公司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一)只有股份公司才具备上市的资格; (二)申请上市公司,公司经营必须是3年以上,在这三年内没有更换过董事、高层管理人员、并且公司经营合法、符合国家法律规定; (三)上市公司的注册资金无虚假出资,没有抽逃资金的现象;...


·上市公司拆迁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上市公司拆迁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上市公司是规模较大且股份上市的公司,一般来说上市公司的经济受到各种各样的影响。同时上市公司经济也在影响着一个国家的经济。所以说上市公司任何动向都受到各界的瞩目。一旦上市公司决定拆迁,那么首先要我国相关部门提交申请,只有申请通过了,上市公司才可以...


·关于虚假出资公司法是怎么规定的?
      关于虚假出资公司法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在设立时应具备一定的注册资本。但实践中会发生公司股东虚假出资的情况,它是指公司的股东对于自己所认缴的部分并未交付货币,或提供假的验资报告以骗取公司注册的行为。虚假出资的行为对于其他股东来说非常不公平,那?关于虚假出资公司法是怎么规定的?个起通...


·国有企业融资占比怎样计算
      国有企业融资占比怎样计算 为促进企业发展,或计划公司上市,都会采用融资的手段来筹集资金,使企业获得更多资金进行运作。市场融资渠道丰富,企业融资的方式有很多,可以通过贷款的形式,或者发行债券,股权融资等。至于国有企业融资占比该怎么算,这是接下来本文要探讨的问题。 一、关于企业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