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国有企业渎职罪既遂能判多少年?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国有企业渎职罪既遂能判多少年?国有企业渎职罪既遂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两款罪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二、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工作中,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以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或者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定罪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国有电信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电信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认定国有控股、参股股份有限公司中的国有公司、企业人员的解释》国有公司、企业委派到国有控股、参股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有公司、企业人员论。我国法律上对于渎职罪的具体判决和处理情况,是非常明确的,在司法实践中,应当严格基于实际的违法事实后果来进行合法的判决处理,特别是对于国有企业的人员因违反工作纪律而造成了严重的后果的,是需要从严进行处罚的。



·公司并购财务问题有哪些
      公司并购财务问题有哪些 公司并购财务问题应该注意的问题: 1、 明确企业并购的战略目标 随着我国经济市场化步伐的加快,越来越多的企业将直接参与到国际竞争中,原来那种纯粹以完成兼并政治任务或获取资产转让差价为目的的兼并行为将不再成为企业兼并行为的主流,取而代之的是以追求企业经...


·江苏省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管理办法
      江苏省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管理办法 江苏省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进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企业信用管理机制,全面、客观、公正、科学地反映企业信誉状况和信用管理水平,促进企业依法生产经营,提高合同履约率,增强市场竞争能力,依据有关法律、法规、...


·企业商号是什么,商号的特征是怎样的?
      企业商号是什么,商号的特征是怎样的? 说到企业商号,大多数人对其都比较陌生,其实它就是一个区别于其他企业的文字而已,只是它离我们的生活较远,因此,您对它才并不是特别的清楚,很多人都不知道商号是什么。下面,我们将为你介绍关于企业商号的相关知识,供您做一个了解。 一、企业商号是什...


·拆迁企业国家赔偿企需出什么证明
      我们在了解过国家赔偿的立案标准以及受理时长之后,更多的我们也应该要了解一下,对于拆迁企业来说,拆迁企业国家赔偿企需出什么证明,根据相关的说法,应该要出具相关的拆迁证明,具体的内容我们来通过文章详细了解一下。 一、拆迁企业国家赔偿证明的概要 首先,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了解国家...


·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有几种
      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有几种 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有几种 1、发起人符合法定的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根据新《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发起人认缴和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的最低限...


·股东增资后的分红比率变化会影响其他股东的股权吗?
      股东增资后的分红比率变化会影响其他股东的股权吗?股东增资后的分红比率变化会影响其他股东的股权,根据《公司法》第4、35条之规定,股东取得红利理属当然,但股东取得公司红利还应满足一定条件和遵循一定之程序,具体如下:1.前提条件是公司有可供分配的利润。2.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分红作出有效...


·公司法人股东名称变更都需要什么材料 按照公司法当中的规定
      公司法人股东名称变更都需要什么材料 按照公司法当中的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变更、股东变更,公司的名称变更等这些都属于重大事项,肯定各位股东都是要参加的,并且具体发生法律效力是依法到我国的工商局进行变更以后才可以的。一般同一个公司不可能同时要变更公司的股东名称或者法人的,下面我们...


·广告公司加班费规定是什么
      广告公司加班费规定是什么?1、在法定节假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并不得以调休、补休替代。2、在休息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调休或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如果单位未向员工明确调休或补休时间,员...


·隐名股东与代持股东的风险是什么
      隐名股东与代持股东的风险是什么(一)股权代持协议的法律效力被否定的风险可以说《公司法司法解释(三)》)在原则上认可了股权代持协议的法律效力,但认为股权代持协议当然有效则是一种误解,因其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中明确规定“……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也...


·公司转让协议合同范本包括哪些内容?
      公司转让协议合同范本包括哪些内容? 公司转让协议合同范本包括哪些内容?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因甲方欲将其投资经营的 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公司)的全部股权等整体向乙方转让,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


·上市公司收购流程图是怎样的
      上市公司收购流程图是怎样的 完整的公司并购流程 (一)并购的准备阶段 在并购的准备阶段,并购公司确立并购攻略后,应该尽快组成并购班子。一般而言,并购班子包括两方面人员:并购公司内部人员和聘请的专业人员,其中至少要包括律师、会计师和来自于投资银行的财务顾问,如果并购涉及到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