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葫芦岛工伤待遇调整有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葫芦岛工伤待遇调整有什么?

工伤待遇是对职工健康的一种补救和补偿,是对伤残者的医疗、生活的一种保障,因此工伤待遇对伤残者来说十分重要。那么今天我们要和您说的是关于葫芦岛工伤待遇调整的有关规定,希望通过这个案例对您认识了解工伤待遇有一定的帮助。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伙食补助

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2、要求:住院期间。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4、备注:单位没有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参考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金标准。

三、交通食宿费

1、标准: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4款。

四、康复治疗费

1、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6款。

2、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五、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

六、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七、护理费

1、标准:

(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第3款、第32条。

八、一至四级待遇

1、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要求: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九、五六级待遇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2、要求: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

十、七至十级待遇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综上所述就是关于葫芦岛工伤待遇调整的有关规定的内容,工伤待遇的多少与伤残的等级有十分紧密的关系,因此医院开出的证明十分重要。要是你觉得我们介绍的内容还不能解决你的问题,欢迎你到网站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我国宝鸡工伤鉴定如何做
      在我国,只要我公民熟悉我国的基本法规,基本上在日常生活中遇到任何事情以后都要懂得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日常的工作当中,如果遇到工伤以后,千万不要选择沉默,是完全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的,但是在这之前需要做一个工伤鉴定。在下文中我们将为您介绍,我国宝鸡工伤鉴定如何...


·外派工伤船员的退休待遇是什么?
      外派工伤船员的退休待遇是什么?工伤退休人员待遇和退休人员工资待遇不一样,按人身损害赔偿。退休人员不具有法定劳动者资格,用工单位聘用的,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规调整,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不能申请工伤认定。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的,由雇佣单位按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但本人具有过错的...


·长沙工程纠纷律师的收费标准
      长沙工程纠纷律师的收费标准 长沙是一个大城市,有很多的工程正在进行,难免会发生工程纠纷。工程纠纷是十分复杂的,它涉及的东西很多,普通人往往不了解其中的细枝末节。这时就需要一个长沙工程纠纷律师提供专业的问题分析,来为你解决这些纠纷。不少人就好奇长沙工程纠纷律师的收费标准,就让来为...


·一、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约赔偿多少?
      一、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约赔偿多少? 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二、如果员工不续签...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分类与等级标准是如何界定的?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分类与等级标准是如何界定的? 为了进一步落实和规范工程质量检测活动,提高整体行业水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新的征求意见稿,并于已征求意见结束。下面就随本站我们一起看看在新的管理办法中,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分类与等级标准是如何界定的。 一、建筑工程质量检测...


·劳动局工伤鉴定内部信息的管理条例是什么
      员工的工伤能力鉴定一般都是由当地的劳动局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的,国家要求在开展鉴定工作的时候,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相关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职业道德,遵守国家制定的相关准则,不得人为操作影响鉴定的结果。所以在我国,劳动局工伤鉴定内部信息的管理也是非常重要的。 劳动局工伤鉴定...


·建筑工程施工组织管理
      建筑工程施工组织管理 合同管理可以为其他工作提供帮助和参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它加强了建筑工程施工组织管理与管理, 有利于加强建筑施工工程建设质量的控制。那么建筑工程施工组织管理的内容是什么?下面请您阅读。 一、建筑工程施工组织与管理的重要性 建筑施工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可重复签劳动合同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可重复签劳动合同吗? 劳动者不能重复签订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一)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二)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


·怎样变更劳动合同应注意什么
      怎样变更劳动合同应注意什么 一、怎样变更劳动合同应注意什么 变更劳动合同,应注意以下问题: 1、必须在劳动合同依法订立之后,在合同没有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的有效时间内进行。即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已经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如果劳动合同尚未订立或者是已经履行完毕则不存在劳动合同的...


·遇到工伤认定失败如何处理?
      现如今,虽然科技在不停地发展,但是劳动人民也是不必可少的角色,所以,在工作时受伤也是屡见不鲜的一个现象,工伤认定就是一个让许多人头疼的事情,因为工伤有许多的标准,所以,工伤认定失败的也很多,如果工伤认定失败如何处理呢,下面我们就来为您介绍一下。 一、工伤认定失败如何处理 如果工...


·对于单位来讲,虽然法律允许单位辞退员工,不过为了保障广大劳动
      对于单位来讲,虽然法律允许单位辞退员工,不过为了保障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此时要求必须在满足了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才可以辞退。那么您知道我国法律中规定的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辞退员工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辞退员工 用人单位提出,经与员工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