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假释考验期发现漏罪怎么处理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司法实务中我们要区分漏罪与新罪,尤其是在缓刑、假释的考验期内,不同的情况会有不同的处理。那假释考验期发现漏罪的话该怎么处理呢?而要是在假释考验期内又犯新罪呢?此时又该怎么办?我们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答。

一、假释考验期发现漏罪怎么处理
《刑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在假释考验期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条的规实行数罪并罚。刑法第七十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李某于2005年以抢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年,刑期自2005年4月2日起至20014年4月1日止。20010年4月2日,法院根据刑罚执行机关的建议对李某予以假释,假释考验期从假释之日起至20014年4月1日止。假释期间发现李某还有盗窃罪未被判决,因此被撤销假释,经审判后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则李某的刑期就是9年刑期加上刚刚判处的6年,李某的刑期就是9年以上15年以下,然后减去已经服完的5年刑期。
二、假释期间发现新罪怎么判?
据刑法第八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刑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即所谓的“先减后加”原则。李某于2005年以抢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9年,刑期自2005年4月2日起至20014年4月1日止。20010年4月2日,法院根据刑罚执行机关的建议对李某予以假释,假释考验期从假释之日起至20014年4月1日止。假释期间发现李某再次犯有盗窃罪,因此被撤销假释,经审判后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则李某的刑期就是9年刑期减去已经执行的五年刑期,再加上刚刚判处的6年,李某的刑期就是6年以上10年以下。根据上文的介绍,虽然对假释考验期内发现漏罪与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的处理都是一样的,即撤销假释,但在具体的数罪并罚上面是不同的,前者一般是先并后减,而后者则是先减后并,很显然在又犯新罪的情况下,对犯罪分子的处罚要重一些。



·司法鉴定是不是要拘留?
      当今社会,人人普法,运用司法鉴定去了解遗产继承纠纷要确定是否亲生,认领被拐卖儿童,未婚先育落户,超生落户、无法提供出生证明、交通事故,知识产权是否被侵权等等行为的认定已是一种常态了。那么,我们时常会碰到类似有些司法鉴定要被拘留,有些则不用。我们今天以司法鉴定是不是要拘留做为话题,...


·死刑是如何执行的,执行死刑注意哪些事项?
      《刑法》中规定的最高处罚就是死刑,这是一种剥夺犯罪分子生命权的刑罚。那么您知道,实践中死刑是如何执行的吗?而在执行死刑的时候又有哪些注意事项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死刑是怎么执行的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


·刑事诉讼法普通程序都有哪些程序?
      我国社会的安定团结离不开人们的遵纪守法,和相关部门的严格治理。但社会上还是会出现一些违法乱纪,对人民群众照成危害比较大的案件,刑事案件就是属于这种案件类型。下面我们就为你解答刑事诉讼法普通程序都有哪些程序,这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相关事宜。 被告人对被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无异议,并自...


·罪犯怎样才能适用减刑
      减刑是我国的一项刑罚执行制度。在不损害国家法律的严肃性和人民法院判决的权威性的前提下,通过适当减轻犯罪人原判刑罚的办法。那么,罪犯在实际服刑过程中,怎样才能适用减刑呢?对此,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我国《刑法》第78条第1款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


·故意毁坏公共财物是什么罪?
      故意毁坏公共财物是什么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正当防卫与刑法修正案的规定是什么?
      我们都知道我们如果遇到危险的时候是可以防卫我,对于防卫我们国家也是有着相应的法律规定的。其中对于防卫可以分为正当防卫和不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我们都知道是不构成犯罪的,不正当防卫是有一定的责任的。那么正当防卫与刑法修正案的规定是什么? 一、我国刑法第20条的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


·非法集资罪量刑标准的规定是什么?
      非法集资到最后肯定是犯罪嫌疑人必须要坐牢的,这也是整个案件当中当事人要承担的最为严重的一部分法律责任。其实不仅只有受害者比较关心犯罪嫌疑人最后的量刑标准,作为非法集资的当事人跟其家属肯定在案发以后也特别的关心,非法集资罪量刑标准的规定是什么?接下来您就跟随我们的脚步一起来认识一下...


·缓刑只适用于被判处拘役的罪犯吗?
      缓刑只适用于被判处拘役的罪犯吗?不是的,缓刑的条件如下:1、被判处拘役或者短期有期徒刑;2、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暂不执行所判刑罚也不致再危害社会;3、罪犯不属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也就是说,适用缓刑是在犯罪分子已经被判处刑罚的前提下,再考虑犯罪分子的悔罪表现,认定其...


·累犯绝对不可以缓刑么?
       一、累犯绝对不可以缓刑么? 累犯是不可以适用缓刑的,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两种。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


·受害者轻伤二级判拘役多久?
      受害者轻伤二级判拘役多久?受害者的伤情为轻伤二级的情形侵权者有可能会被判拘役一个月左右,轻伤二级涉嫌故意伤害罪,具体的处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成立犯罪预备怎么量刑处罚
      成立犯罪预备怎么量刑刑法第22条第2款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具体应注意两点:1、在使用罪名时,应在罪名后加括弧标明预备形态问题,如“抢劫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形态也应如此,如抢劫罪(未遂)、抢劫罪(中止)。下文不再赘述。2、对预备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