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有关《合同法》的溯及力的问题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合同法》实施以后成立的合同民生的纠纷起诉到人民法院的,适用《合同法》规定;《合同法》实施以前成立的合同发生纠纷起诉到人民法院的,除本解释另有规定的以外,适用当时的法律规定,当时没有法律规定的,可以适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合同成立于《合同法》实施之前,但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跨越《合同法》实施之日或者履行期限在《合同法》实施之后,因履行合同发生纠纷,适用《合同法》第四章的有关规定。
    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效力时,对《合同法》实施以前成立的合同,适用当时的法律合同无效而适用《合同法》合同有效的,则适用《合同法》。
   《合同法》实施以后,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
    人民法院对《合同法》实施以前已作出终审裁决的案件进行再审,不适用《合同法》。


·在违约金过高的调整问题上,法官能否行使释明权
      在违约金调整的启动模式上,通常存在法院依职权调整和依当事人申请调整两种立法例。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签合同后对方拒绝履行合同造成损失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一方违约,利益受损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 签订合同后,对方拒绝履行合同的,实际上就是构成了违约。违约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违约方赔偿的具体金额,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法确定: 1、合同有约定违约金的:可以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来支付。那么如果在实际违约后...


·房屋租赁违约金
          一、房屋租赁合同常见的违约情形:
    
      1、在房屋租赁关系上,要求解除租赁合同的一方,应该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否则就...


·违约金、滞纳金、利息损失的区别
      ①、违约金 违约金是指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由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的在一方违反合同(或违反约定)后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货币或代表一定价值的财物。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违约责任的方式有:继续履行、赔偿损失、违约金、定金罚则及其他方式。可见,违约金是违约责任承担的一种...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1995
      一、 起诉与受理
 
     1. 侵害人致人损害,触犯刑律的,应依法作为刑事案件受理。受害人在刑事一审判决前提出赔偿要求的,应当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审理。一审人民法院发现受害人可以提起附...


·合同当事人事先放弃向法院请求调整违约金数额权利的约定
      民事主体的意思自治应以公法提供的公共秩序为基础,民事法律行为的自由须限定在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范围之内。当事人请求法院对违约金数额进行调整,本质上属于公法性质的诉讼权利。《民法典》第585条第2款规定的违约金司法调整制度,是为平衡当事人利益而对契约自由适当...


·合同违约,但另一方未采取措施防止货物损坏,要承担什么责任?
      守约方应自己承担损失的情形,主要分为两个: 1、守约方没有采取措施防止货物损坏造成的损失,应由自己承担。 在一些与货物有关的买卖合同、供货合同、物流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其中一方是货物保管方,具有保管货物的义务,假如货物因为某些原因,包括违约方违约造成的损失,守约方也有义...


·补偿性损害赔偿和惩罚性损害赔偿
          补偿性损害赔偿
    
      (1)完全赔偿原则
    
&#...


·开发商延期交房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一、开发商延期交房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开发商延期交房可以要求赔偿。出卖人延期交房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同时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房屋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二、开...


·法院能否主动调整违约金?
      守约方提起诉讼要求支付约定违约金,违约方未出庭应诉缺席判决的,人民法院应当兼顾合同自由与合同正义,根据能够查明的案件事实,经审查认为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标准过高的,可以予以适当调整。 当事人之间约定了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即使人民法院就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作出...


·违约金过高的司法调整
      1,关于法院对违约金过高衡量标准和因素的综合运用。 法院依法调整过高的违约金时,应避免绝对地按照固定比例调整那种“一刀切”的简单做法,防止机械司法而造成的以偏概全、挂一漏万等的实质不公平的结果。对于违约金过高的认定,可以根据当事人实际履行情况、获利情况、预期利润、利率高低等方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