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申请强制执行费用交纳标准是怎样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申请强制执行费用交纳标准是怎样的很多人都知道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但是很多人对于强制执行的一些细节问题不清楚。那么申请强制执行费用是多少呢?为了帮助您加深对强制执行的了解,我们特地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
根据最新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申请强制执行费用的费用不需要申请人预付,而是在执行的时候向被执行人收取。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申请强制执行的费用:
(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3、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三)依法申请支付令的,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
(四)依法申请公示催告的,每件交纳100元。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的,每件交纳400元。
(六)破产案件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是,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七)海事案件的申请费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1万元;
2、申请海事强制令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5000元;
3、申请船舶优先权催告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5000元;
4、申请海事债权登记的,每件交纳1000元;
5、申请共同海损理算的,每件交纳1000元。
二、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
双方当事人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纳税人或者其他税务当事人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税务机关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税务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赔偿金,通知银行从该税务机关的帐户内划拨;
2、在规定期限内不执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税务机关按日处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
3、向该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或者监察、人事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
4、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5、纳税人或者其他税务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间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税务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综上,强制执行的申请费用不是固定不变的,要根据实际情况才能确定,案件的性质,标的额都会对申请费用产生影响。并且强制执行的申请也是有条件的,不是所有的案件都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因此,我们提醒您不要轻易的申请强制执行,以免浪费机会,如果遇到需要申请强制执行的情况时,委托专业的律师帮助您进行,增加申请的成功率。



·二手房个税谁承担?二手房税费如何计算? 二手房交易是房产交
      二手房个税谁承担?二手房税费如何计算? 二手房交易是房产交易市场常见的交易种类,很多人也因为二手房相对新房价格低廉将其作为购房首选。但我国为了推动新房市场,推出了二手房个税,那二手房个税谁承担呢?关于二手房税费如何计算呢?请看我们作出的解答。 一、二手房个税承担 国家规定二...


·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当中规定
      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当中规定,酒驾属于一般的违章行为,但是醉驾的话就是属于比较严重的刑事类犯罪案件了。也就是说酒驾和醉驾对当事人的影响肯定是不一样的。所以有些司机在酒精测量以后如果被判定为醉驾的话,想尽各种方法想要改成酒驾。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生活中醉驾如何改酒驾? 一、被...


·专利购买专利认证原本是否允许交易
      专利购买专利认证原本是否允许交易?可以,专利权也是一种财产权。根据专利法第十条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都可以转让”。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转让需履行的手续:(1)我国个人或单位(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单位)向外国转让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家专利管理机关批准;(2)专利...


·校车超员处罚标准是什么?
      校车超员处罚标准是什么?我国现在是法治化社会,人们的在生活中都能使用到法律来解决自己的问题纠纷,保障自己的权益,校车安全是一个需要关注的问题,校车超员是近年来比较严重的一个问题,这属于我国法律禁止的行为,一旦发现就要受到法律的严厉惩罚。那么校车超员处罚标准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火车票预售期是多少
      火车票预售期是多少天?一、火车票预售期据铁路部门最新消息,全国铁路将实施新的列车运行图,为配合运营图调整,2016年12月30日之后的火车票预售期由60天缩短至30天。近日,因铁路部门调整列车运行图,乘车日期在今年12月30日以后的火车票,互联网预售期将由目前的60天调整为30天...


·随着交通工具的发展,逐渐在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如今我们在生活
      随着交通工具的发展,逐渐在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如今我们在生活中出行时候可以感受到交通的拥堵,过多的汽车导致出行变得不再十分便利,也会出现交通事故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在法规中有严格的要求,那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人责任划分与赔偿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违章行为与事故的认定没有必...


·一、当事人醉驾后卖车会怎样?
      一、当事人醉驾后卖车会怎样?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


·一、工伤待遇中交通费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工伤待遇中交通费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工伤待遇中交通费的法律规定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4款的规定: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依法到统等地区以外医院就医的,可以报销相...


·江苏省审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现每年交通事故频繁发生,主要还是当事人由于不按交通法规和其他交通安全规定行车或者走路引起的,例如,酒后开车、非驾驶人员开车、超速行驶、争道抢行等。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是怎样的?下面为您介绍一下江苏省审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 根据江苏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


·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死亡怎么处罚
      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死亡怎么处罚 根据刑法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有下列情形,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


·开车外出领导劝酒朋友劝酒醉驾该如何处置,醉驾交警改吗?
      开车外出领导劝酒朋友劝酒醉驾该如何处置,醉驾交警改吗?出门在外难免遇到不可避免的场合需要饮酒,那么喝醉以后又没有代驾想着路程近抱着侥幸的心理开车回家,被警察叔叔查到会如何处理呢?会不会因为初犯饶你一次呢?下面由我们为您分析一下。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1、饮酒驾驶: 饮酒...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