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未婚生子抚养权归谁,怎么确定子女的抚养权?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非婚生子女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私生子,这类孩子的父母没有合法的婚姻关系,因此他们在各方面都会受到不公正的待遇。然而,我国法律规定非婚生子享有与婚生子同等的权利,那么未婚生子抚养权归谁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未婚生子抚养权归谁
非婚生子女同婚生子女一样,同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应由父母双方共同承担抚养教育的义务。实践中,有这样几种情况:
1、非婚生子女由生母实际抚养,即与生母共同生活,那么,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负担多少、负担的方式,应根据子女的生父和生母的经济状况,先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拒绝履行抚养义务的,非婚生子女或其生母可诉请法院以判决的形式强制非婚生子女的生父依法履行抚养义务。
2、非婚生子女的生母与他人结婚的,若继父愿意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的,则生父的抚养费和教育费可酌情减少或免除。若继父不愿意负担,则生父应支付的抚育费不能减免。
3、当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母将孩子送与他人收养时,那么孩子与收养人之间形成法律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这时,非婚生子女由养父母抚养,其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解除,其生父母不再负担抚养义务。
4、非婚生子女的生父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即要求实际抚养子女时,可与子女的生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求法院作出处理。法院应根据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原则,并考虑双方的具体情况确定由何方抚养。在非婚生子女有识别能力的情况下,还应征求非婚生子女的意见。若法院审查后确定由生父实际抚养非婚生子女,那么,非婚生子女的生母应负担该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二、非婚生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 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对这个问题,最高院有以上具体规定,即分两种情况:一是有固定收入的,二是没有固定收入的。
当然,抚养费不是无休止的给付的,给付到子女十八岁或是可以独立生活为止。子女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在有些情况下子女虽成年非因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则父母仍要给付抚养费,例如: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指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
在处理未婚生子抚养权归谁问题的时候,也是参考婚生子的抚养权规定来处理的,此时无论是哪一方对非婚生子都是有法定的扶养义务。而要是想争夺子女的抚养权,则就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抚养更有利于自己的生活学习。



·离婚要求一次性抚养费吗?
      离婚要求一次性抚养费吗?法律并未规定必须一次性给付子女直到18岁所需的全部生活费用和医疗费用等抚养费。抚养费的给予方法、次数和数额,是基于给予抚养费一方的收入和生活水平来判断的。一般是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无论是何种给付方式,都应在离婚协议中写明,作为证据,避免出现纠...


·哪些情况才属于重婚2023
      哪些情况才属于重婚重婚应包括以下四种情形:(1)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2)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3)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4)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在这四种情形中,后两种情形中的当事人虽然没有履行结婚登记手续,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94年司法...


·证明夫妻分居的证据有哪些
      夫妻要是分居离婚的,此时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那么就需要承担一个举证责任,即提供证据证明夫妻之间确实是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那么您知道证明夫妻分居的证据都有哪些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证明夫妻分居的证据有哪些 能证明夫妻分居的常见证据如下: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


·离婚开庭女方答辩技巧是什么?
      离婚开庭女方答辩技巧是什么? 当事人在法庭上应该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本着对自己有利的原则进行陈述。具体的陈述内容,应该根据自己案情发展,灵活进行。 同时,当事人必须了解一点,在民事诉讼中,当事双方的权力是平等的。法院会依法保护,在庭审时,双方为自己辩解的权力。根据《民事诉讼法...


·失踪怎么要抚养费,抚养费的承担方式有哪些?
      在夫妻双方离婚后,一般都会面临离婚财产的分配,孩子的抚养权以及相应的抚养费等问题。对于孩子的抚养费,除了抚养子女的一方承担外,另一方也应当承担必要的费用。但是,有时另一方为了拒绝给抚养费,常常会发生失踪的情况。那么,失踪怎么要抚养费?下面由我们为您解答这一问题。 一、抚养费 抚养...


·婚姻无效和不成立指的是什么?
      婚姻无效和不成立指的是什么? 婚姻成立的实质要件包括结婚的必备条件和禁止条件。 结婚的必备条件有: 1、男女双方有结婚的合意。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46条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达到法定婚...


·一、个人兼职收入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
      一、个人兼职收入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文件规定,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二、兼职工资个税怎么算?如果个人与其兼职的单位存...


·协议离婚后是否可以毁约
      协议离婚是比较常见的离婚方式,只要当事人之间就离婚达成一致之后,那么就可以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而有的人可能就会在离婚后想毁约,那现实中协议离婚后是否可以毁约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协议离婚后是否可以毁约 不可以,因为已经登记离婚,发生了效力。根据《婚姻登记管理...


·结婚后如何迁户?
      结婚后如何迁户? 一、结婚后如何迁户?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2、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3、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4、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5、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监视居住国家赔偿
      监视居住国家赔偿 一、监视居住国家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于5月16日下发通知,公布了自2016年5月16日起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金标准为每日242.30元。 国家统计局2016年5月13日公布,2015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即原“全国在岗职工...


·国家赔偿要多久能下来?
      国家赔偿要多久能下来?我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三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