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抚养费占公资比重是多少?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抚养费占公资比重是多少?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该些费用的支出没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绝支付。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二、抚养费变化包括哪些情况?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三、抚养费应该怎么解决?1、由父母双方协议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父母双方损害子女利益的发生,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认真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能力、子女的需要、当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进行审查,如果协议不利于子女的,就不应准许。2、由人民法院判决双方协议不成,或者其协议不予准许时,应由人民法院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出发,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依法做了判决。综上所述,夫妻离婚后对孩子的抚养义务也不会中止,孩子给女方的话,男方要承担抚养费。在方式上面,可以一次性支付或者按月分期支付。选择按月支付的,最高不会超过月工资的百分之三十。抚养费数额确定后,之后因为特殊情况要增加的,女方可以提出合理的要求。



·离婚协议怎么写最简单
      由于每对离婚夫妻的情况不同,因此所书写的离婚协议也就不一样。而具体在书写的时候,还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把该处理的问题都解决了。下面我们告诉您离婚协议怎么写最简单,帮助你进行了解。 离婚协议书 男方:某某,男,____年__月__日生,汉族,住______,身份证号码:_...


·农村离婚财产怎么写协议书?
      农村离婚财产怎么写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 男方:×××,×年×月×日出生,民族:×族,工作单位:×××,现住址:×××。    女方:×××,×年×月×日出生,民族:×族,工作单位:×××,现住址:×××。    双方于 ×年×月×日在×市×城区(县)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登记...


·离婚不让探视孩子怎么办
      一,离婚不让探视孩子怎么办如果判决书、调解书或离婚协议规定了孩子的探视权,但在实际的履行中,一方或其父母以各种理由拒不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享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所在地的居委会沟通协商,协商未果的话,可在收集相关证据的前提下,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


·结婚一年后离婚彩礼钱需要退给男方吗?
      结婚一年后离婚彩礼钱需要退给男方吗对于彩礼是否可以返还,以往的司法解释较为笼统,大概处理原则是礼金是附条件赠与。如果双方结婚时间尚短,可以“酌情”返还,如果结婚时间已较长,则返还的可能性不大了。具体来说:1、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


·新婚姻法导致的后果都有哪些?
      新婚姻法导致的后果都有哪些? 1、明确规定了婚前个人财产买房的所有权归属。 2、明确规定了父母出资买房的所有权归属,保护了出资者的财产权利。 3、私自卖房充分保护了善意第三人及无过错方的权利。 4、变更登记前赠房可撤,充分保护了赠与人对自己物权的处分权利。 5、对夫妻之...


·拿家里人的钱算偷盗吗
      盗窃自己家里或近亲属的财物,一般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在处理时也应同在社会上作案有所区别。近亲属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不是的。男女双方就自愿协议离婚提出申请
      不是的。男女双方就自愿协议离婚提出申请,申请双方应当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和结婚证,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


·一、离婚时不分或少分财产的依据是什么?
      一、离婚时不分或少分财产的依据是什么? 新《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


·羁押期间女犯怀孕能不能判死刑
      羁押期间女犯怀孕能不能判死刑要是女性在羁押时怀孕的话,按照我国现行的规定是不能适用死刑的。《刑法》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根据1990年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如何理解“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问题的电话答复》,在羁押期间...


·起诉抚养权必须做亲子鉴定吗?
      起诉抚养权必须做亲子鉴定吗? 鉴于亲子鉴定关系到夫妻双方、子女和他人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因此,对要求作亲子鉴定的案件,应从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增进团结和防止矛盾激化出发,区别情况,慎重对待。1、对于双方当事人同意作亲子鉴定的,一般应予准许;2、一方...


·父母离婚财产子女分配应该怎样办理
      父母离婚财产子女分配应该怎样办理 子女无法进行分配。父母的属于夫妻共有,与他人没有关系。父母离婚的,由父母之间协商处理或通过诉讼解决,子女成年与否都无权参与分割。 1、父母如果离婚,婚后财产双方平均分割。 2、即使孩子把工资上交家里,父母离婚时孩子也不会分到财产。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