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院判决离婚后如何执行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当婚姻走到尽头,夫妻可以通过法律来解除婚姻关系。那么法院判定离婚后,它的执行流程是怎样的?这是很多人都不太了解的内容。在本文中,我们将给出详细的答案,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 离婚案件在哪里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的判决书生效后,双方当事人都应当自觉履行判决书所注明的各方义务,如一方拒不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的,对方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生效的判决,但强制执行的标的只能是财物或者行为。根据《民事诉讼法》及《婚姻法》的相关规定,诉讼离婚已经生效并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判决、裁定,由离婚案件的一审人民法院执行。协议离婚已经生效的离婚协议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二、离婚判决申请执行的期限
对于提出申请执行的期限,《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以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三、执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 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 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 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 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 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 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 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 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 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六) 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以上就是关于法院执行离婚的全过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结婚和离婚都是人生大事,需要慎重考虑。在离婚过程中,如果心中有疑惑需要建议,请联系的在线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最专业的服务,尽可能维护您最大的利益。



·离婚诉讼要具备的条件包括哪些
       离婚诉讼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那么离婚诉讼要具备的条件包括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诉讼要具备的条件包括哪些 ...


·双方协议离婚后反悔了怎么办?
      双方协议离婚后反悔了怎么办??因为登记离婚法院只作形式审查而非实质审查,仅仅体现了当事人的意志,协议离婚的财产分割内容未得到国家公权利的认可,如果一方有异议或反悔的话,仍然享有诉权,可以向法院起诉。婚姻法解释二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


·女方犯了重婚罪要负什么责任
      一、女方犯了重婚罪要负什么责任犯重婚罪的法律责任有以下规定:《婚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刑法》第二百五十...


·一、夫妻再婚后去世财产如何分配?
      一、夫妻再婚后去世财产如何分配? 夫妻再婚后去世的情况下,财产应当按照遗嘱的约定认定,如果没有遗嘱则按照继承法的规定进行继承分配。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


·一、最高法抚养权司法解释是什么?
      一、最高法抚养权司法解释是什么 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二、抚养权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


·去法院起诉离婚带什么证据材料
      去法院起诉离婚的说的直白点其实也就是诉讼离婚、打离婚官司,这也是属于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之一,但现实中往往是协议离婚不成功的才会选择这种方式。而当事人去法院起诉离婚也需要带上一定的材料,究竟去法院起诉离婚带什么证据材料?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去法院起诉离婚带什么证据材...


·2023年新婚姻法离婚途径有哪些
      新婚姻法离婚途径有哪些两种离婚的途径:(一). 协议离婚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也就是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二). 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财...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怎样撤销离婚起诉状
      当事人若是原告当事人,收到法院传票之后想撤诉,需要当事人到起诉的法院提出申请,需要取得法院的裁定是否准予撤诉。还有个方法是,原告当事人可以不申请办理撤诉手续,原告可以在开庭时候拒不到场,法院也会按撤诉处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


·离婚后抚养子女的一方财产怎么分割
      离婚后抚养子女的一方财产怎么分割 平均分割,离婚时财产分割的基本的原则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入,有平等的处理权;一方婚前财产不予分割。 《婚姻法》规定,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拒付抚养费有什么后果?
      夫妻双方离婚需要考虑的因素有很多,比如说房子的分割问题以及比较重要的就是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抚养费是不和孩子一起生活的父母给与孩子的费用,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拒付抚养费有什么后果?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


·结婚半年不怀孕男方可以要求退还彩礼钱吗?
      结婚半年不怀孕男方可以要求退还彩礼钱吗? 男方不能要求退还彩礼钱; 按照《婚姻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男方请求女方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属于下面三种情形,人民法院会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