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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赔偿的违法行为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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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离婚损害赔偿的违法行为有哪些



  离婚损害赔偿的违法行为有:婚姻一方因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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