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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赠与合同的撤销情形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给与受赠人所有,受赠人也表示接受赠与的协议。
在现实生活中,当事人会因为各种原因把原...
·撤销赠与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85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愿意接受赠与的合同。”
在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达成协议之后,如果赠与人反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