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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登记要带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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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 16 条就明确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3)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4)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5)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6)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该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具体详询当地房产局。


·家人几年没有音讯,可以宣告失踪吗?
      宣告失踪条件: 第一,自然人下落不明满2年。所谓下落不明,是指自然人持续不间断地没有音讯的状态。本法第41条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自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 第二,利害关系人向人民...


·被宣告死亡的人又回来了,我与他的婚姻关系还有效吗?
      根据《民法典》第51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 如果没有再婚也不愿意恢复婚姻关系的,一定要书面向登记机关提出说明。...


·赠与房屋要交多少税?
      房产“赠与”需要缴纳的税费有契税、公证费以及登记费等,其中最主要的是契税,为房屋评估价格的3%,一般来说也就是市场价格的3%。如果在房产证满5年后再出售且是唯一住房,可以免缴营业税以及个人所得税,只需缴纳少量的手续费。如果在受赠后不足5年即出售房子,或此时拥有多套物业,按照目前的...


·买房子需要交多少税?
      1、新房买卖要交的税费为契税。买新房子要缴纳的契税为购房总价的3-5%(不同的省市自治区税率不同),普通商品住宅减半,即1.5-3%。 2、二手房买卖要交的税费为:1%的个人所得税;1.5-3%的契税;0.1%的印花税;5.6%的增值税。...


·我家土地被征收了,可以获得哪些赔偿?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派生出来的用益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是享有用益物权的权利人。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方的权利之一就是,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因此,承句人对承包的土地依法享有在承包期内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承包地被依法征收的,承...


·我想把家人的个体工商户转到我名下,应该怎么处理?
      变更、注销登记: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家庭成员间变更经营者的,依照前款规定办理变更手续。个体工商户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到登记机关办...


·土地使用权的最高年限?
      对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我国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也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 12 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1)居住用地70年;(2)工业用地50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 50年;(4)商业、旅游、娱乐...


·房屋登记要带哪些材料?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 16 条就明确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3)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4)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5)与他...


·继承房屋要交哪些税?
      继承房产需要交的税有:1、继承权公证费,按继承人继承房地产评估价值的2%征收:2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是按房屋评估价值的0.05%征收合同印花税、登记费100元、权证印花税5元;3、契税,如果是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则契税免征,否则需要缴纳契税1.5%。 房产继承是指按照《继...


·夫妻一方婚前的房子,如何保障另一方也能在里面长期居住?
      根据《民法典》366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可以双方签订居住权合同,内容一般包括: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我家农村的耕地可以卖吗?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其拥有的未到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的方式和条件移转给他人的行为。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4条规定,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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