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27条的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南京市人口与生育服务规定》公布对各类假期进行了明确规定,包括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十五天,自2023年2月10日起施行。
·适用情势变更原则解除劳动合同应遵循何种标准?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全文,这看似是一个简单的法律适用问题,但究其实质则是立法变化而引发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竞合的问题。1995年起施行的《劳动法》将劳动纪律作为劳动合同的约定内容之一,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008年起施行的《劳动合同法》将劳动纪律从劳...
·什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对于什么是“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在《劳动合同法》中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但不等于没有认定的标准。根据司法实践中的标准来看,通常以下情形会被认定为订立劳动合同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通常是指用人单位因转产、技术升级、兼并、合并、搬迁到较远的地方或被主管部门撤销等导致劳动合同...
·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证明劳动关系 发生劳动争议,申请劳动仲裁,需要证明劳动者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在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要想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可以采用下面几个证据: 1、应聘登记表、入职登记表、录用通知书、面试通知短信等; 2、工作服、出入证、厂牌、工作证、技术认定证书、专业证书年检...
·劳动关系、劳务关系、承揽关系 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社会关系。劳动关系的主体是明确确定的,一方为用人单位,另一方为劳动者。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双方尤其是单位会承担较大的法律风险。双方的权...
·劳动者以意思表示不真实为由主张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合同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由此可以看出,如果表面上看合同是一个行为,实质上由若干部分组成,或在内容上可以分为若干部分,既有效部分和无效部分可以独立存在,一部分无效并不影响另一部分的效力,那么无效部分被确认无效后,有效部分继...
·员工拒绝调岗不去新岗报到仍滞留原岗,公司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首先,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理应遵守劳动纪律、职业道德、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亦应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通过民主程序制订,内容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向劳动者公示的规章制度,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均有约...
·劳动者预告辞职,用人单位是否有权要求其提前离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赋予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一方面是保护劳动者择业自主权,维护其自由流动,从而实现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另一方面是为矫正劳动关系的不平衡,弥补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的相对弱...
·疫情管控措施期间,用人单位是否能够以“因疫情影响无法办理入职”为由取消录用通知? 一般而言不得取消,如果擅自取消,用人单位将会存在承担缔约过失法律责任的风险。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因此,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录用通知不代表实际建立劳动关系,应自实际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然而,根据《民法典》第五百条规定:“...
·有了录用审批表,未签劳动合同无需支付二倍工资? 首先,《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针对实践中劳动合同签订率低以及《劳动法》第十六条仅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而没有规定违法后果的立法缺陷,增设了二倍工资的惩罚,该第二倍差额的性质并非劳动者的劳动所得而是对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的一种惩戒。二倍工资的立法目的在于提高书面劳动合...
·公司的股东变更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
·未办理就业证的外国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效力如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十四条就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未依法取得就业证件即与中国境内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居民未依法取得就业证件即与内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当事人请求确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