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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应该怎么确定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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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民法典》第466条,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142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1、首先要按照条款所使用的词句进行解释。法理上,这种解释方法又被称为文义解释。合同条款是由词句构成的,所以,解释合同条款必须首先从词句的含义人手。一些词句在不同的场合可能表达出不同的含义,对条款中词句的理解首先应当按照一个合理人通常的理解来进行。也就是说,法官应当将一个合理的人在通常情况下对有争议的条款所能理解的含义作为解释词句含义的标准。对于何谓“合理人”应当结合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是一般的民事活动,则“合理人”就是社会一般的人,例如一个人到商场买一件衣服,对买卖合同的含义发生争议,对该买卖合同的理解就应当按照一个普通人的理解进行解释;如果是某种特殊交易,则“合理人”就是该领域内的人,例如医疗器械的买卖合同就应当按照医疗界人士的理解来解释其含义。

2、对条款中词句的理解不能孤立进行,而要结合其他相关条款、行为的性质和目的、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综合判断、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1)合同条款是合同整体的一部分,条款之间有密切联系,因此对争议条款的解释不仅要从该条款本身词句的含义去理解,还要结合其他相关条款进行分析判断,即应当整体考虑合同的上下文,根据不同条款之间的关联性来进行解释。(2)行为的性质或者合同的性质,指该合同所体现的显著区别于其他合同的本质特征。合同的性质不同,那么在合同的成立、履行、解除、违约责任等方面也就有所不同。(3)根据行为目的即合同目的进行解释,是指应当根据当事人订立合同所追求的目的对争议条款进行解释。(4)按照习惯进行解释是指在某条款发生争议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所知悉的生活和交易习惯来对争议条款进行解释。(5)依照诚信原则解释,是指根据诚信原则对有争议的条款进行解释。


·订立合同可以采取哪些方式?
      根据《民法典》第471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1、关于要约、承诺方式。要约、承诺方式是最为典型的合同订立方式。当事人形成合意的过程,是对合同内容协商一致的过程,很多都是经过要约、承诺完成的。向对方提出合同条件、作出签订合同的意思表示称为“要...


·订立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


·合同当事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当事人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如法人应当经过企业法人登记,并领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应当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

    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


·格式条款法律特征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格式条款的法律特征在于:

    1、采用格式条款的合同的要约具有广泛性、持久性和细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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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装修合同的签订
          1、装修工期的约定
    
      一般2居室90平米的房间,简单装修的话,工期在30天左右,装修公司为了保险,一般会把工期约定到...


·如何处理迟延承诺?
      承诺如果没能在有效内送达,便使承诺成为迟延承诺或逾期承诺。迟延承诺有两种情况,其法律约束力不同,对其处理应区别对待:

    一种情况是,一般迟延承诺。这种承诺不能视为有效承诺,而是一项新要约,需经原要约人不迟延地用口头或书...


·“先盖章后打印”的文件是否有效
      如果有充足的证据证明,原有印章(印模)处加盖公司印章,与公司使用的印章一致。虽然该材料系“先盖章后打印”,但在没有证据证明存在盗盖印章之事实,先行盖章行为具有概括性授权和追认属性。 因此,先盖章后打印的文件是有效的。 ...


·什么情形下要约失效?
      要约失效,即要约丧失法律效力。要约失效后,要约人不再受其约束,受要约人也终止了承诺的权利。要约失效后,合同即失去了成立的基础,受要约人即使承诺,也不能成立合同。合同法规定,有下列四种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1、拒绝要...


·合同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法的原则主要有以下五项:

    第一,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第二,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


·对于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的裁定,是否可以申请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381条规定:“当事人认为发生法律效力的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错误的,可以申请再审。” 根据该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的裁定仅为发生法律效力的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两类裁定,除前述两类裁定外,对于其他裁定,当事人不可申...


·签订定金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一、审查主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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