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人变更名称变更怎么赔偿 我们知道,如果公司法人名称改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公司法人变更名称变更怎么赔偿

我们知道,如果公司法人名称改变,那么需要公司方面做出相关的改变,其具体更改的依据是员工于公司的合同情况,合同的情况是改变之后是否需要赔偿的依据,那么对于公司法人变更名称变更怎么赔偿是需要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做出一定的判断,否者是不能凭借个人的感官做出判断的。

一、是否需要赔偿的情况


公司名称变更或者是法人变更以及股权变更员工是否有经济补偿,需要看本身企业跟职工的合同情况,如果存在违反合同的行为,那么就需要进行补偿。如果没有违反合同或者其他国家和地方规定的话,则没有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九)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十)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二、赔偿标准

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厂名更换或被收购,并不能影响你们的劳动合同,你们的劳动合同在更名后的公司连续计算。如果公司名称变更后裁员,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要求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工龄连续计算。《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与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新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在计算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工作年限时,劳动者请求把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工作年限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用人单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属于“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

(一)劳动者仍在原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工作,劳动合同主体由原用人单位变更为新用人单位;

(二)法人单位以组织委派或任命形式对劳动者进行工作调动;

(三)因用人单位合并、分立等原因导致劳动者工作调动;

(四)用人单位及其关联企业与劳动者轮流订立劳动合同;

(五)其他合理情形。

针对这个问题,对于更换法人是否需要对员工进行赔偿,这个必须根据员工和公司的关系来做出决定,而且对于公司法人变更名称变更怎么赔偿,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除此之外需要根据相关规定执行赔偿标准,这是员工的基本的赔偿,也必须按照工龄计算赔偿,而且赔偿是在人民法院的支持下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





·普通合伙企业解散事由是什么?
      普通合伙企业解散事由是什么 一、普通合伙企业解散事由是什么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


·上海成立分公司流程是怎样的
      上海成立分公司流程是怎样的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经营需要进一步完善,注册分公司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注册分公司不仅是公司内部的分工,还需要遵循特定的法律程序。我们将介绍上海成立分公司流程以及所需要的材料。 一、成立分公司的流程是怎样的? 1、办理分公司企业名称核准。提供总公司营业...


·根据规定私营企业能上市吗?
      根据规定私营企业能上市吗?私营企业只要达到上市的条件,就可以上市: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


·海外并购上市公司投资金额需要多少
      海外并购上市公司投资金额需要多少目前我国的海外并购上市公司投资金额已经达到了一个相当理想的状况,这与我国国家政策的积极支持是分不开的,包括国家走出去战略以及一带一路建设等,都为海外并购投资提供了契机。下面的我们将仔细分析海外投资并购投资金额的相关内容。 一、什么是海外并购? 海外...


·我们在公司内上班
      我们在公司内上班,是为了获得劳动报酬和更好的职业发展。如果,我们在签订了劳动协议但是因为个人原因需要离职,是否可以。签了劳动协议急辞职可以吗?这个是可以的,但是如果签订了培训协议或者在劳动协议中有其他赔偿约定条款,可能涉及到赔偿等问题。今天我们带您学习一下。签了劳动协议急辞职可以...


·公司法股权公告范文是怎样的
      公司法股权公告范文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现行法的规定,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也为了能更好的维护公司经营管理,国家立法机关以法律的形式,规定在公司刚设定之初,股东是不得转让公司的股权的,即使在限定期限过后,需要转让股权的情形,也需要按照公司法股权公告范文的规定,对股权转让的事实进行...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变更需要什么材料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变更需要什么材料 一、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变更需要什么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公司的注册资本不让使用吗?
      公司的注册资本不让使用吗?公司的注册资本是可以使用的,但是必须符合相关规定:注册资金随实有资金的增减而增减,即当企业实有资金比注册资金增加或减少20%以上时,要进行变更登记。公司在注册成立时,需要验收注册资本,在“验资”过程中资金被冻结在指定帐户内,不能用。在刚注册公司时,要存入...


·合伙开公司需要成立董事会吗
      合伙开公司需要成立董事会吗? 实际工作中,很多人对公司的设立存有疑问,比如有人想合伙开公司,但是这些人往往会疑惑是不是需要设立董事会,因为在很多有限责任公司是会设董事的。那么合伙开公司需要成立董事会吗?下面我们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开公司不需要...


·公司注册年限是多少
      公司注册年限是多少 一个公司的建立不仅仅需要明确的市场定位,合格的工作团队,更重要的是要去有关部门那里去注册。这样公司才算是合法经营。公司注册之后并不是终身有效的,那么公司注册年限是多少呢?现在就为您解答。 公司注册年限是多少 1、经营年限应根据项目的行业类型、投资额、投资...


·该股东账号质押逆回购未指定的规定是什么?
      该股东账号质押逆回购未指定的规定是什么?该股东账号质押逆回购未指定的规定是股权质押并不改变原来的股东的身份,所以也不需要进行相关的股东的变化,当然质押必须要通过相关的机关来进行登记,这样的话在日后发生一些争议的时候,也可以按照这个登记的内容来进行一定的处理。股权质押并没有改变原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