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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新北区遗产继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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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法律知识:

  •   拾得遗失物返还纠纷该如何解决?生活中的,我们因为个人一时的失误会丢失一些东西,有时也会拾得他人的东西,一般来说我们拾得他人的东西时是要还给别人的,当也会出现一些拾得者不返还,反而占为己有。如此,遗失者和拾得者便产生了纠纷。那么从法律上说拾得遗失物返还纠纷该如何解决?一、拾得遗失物返还纠纷该如何解决?

  •   遗产是被继承人死亡之后由继承人继承的私有财产,关于遗产的的继承法律做了明确的规定,公民的私有财产由自己支配,在公民去世之后由继承人依法进行继承,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属于个人合法财产才能由继承人继承,继承是有一定的法定顺序的,只有依照继承顺序进行继承才是合法有效的,也只有由继承资格的人才能继承被继承人的

  •   如何订立录音遗嘱1、订立录音遗嘱的条件:(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一条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

  •   怎么买卖遗产房屋一、怎么买卖遗产房屋(一)办理遗产房屋继承公证1、房产继承公证程序先联系房产所在地公证处进行预约,所有的继承人均需到场,如果是国外或者外地的继承人无法到场的,公证委托当地亲友代为办理。2、房产继承公证一般需要提供以下证件材料:(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或者提供被继承

  •   说到宅基地使用权继承,您一定会有很多疑问吧。宅基地的继承和宅基地上房屋的继承其实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呢。而且宅基地上房屋的继承也是有很多注意事项的。下面,法律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和政策。一、宅基地的使用权不可以继承宅基地使用权是特殊的用益物权,其特殊性表现为:1、宅基地使用权具有身

  •   口头遗嘱要如何才能生效我国继承法第17条第5款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因此,有效的口头遗嘱应当具备以下几个要件:1、遗嘱人必须是处在情况危急时刻;2、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民事

  •   一、遗嘱中的委托执行人必须要存在吗?并不要求有这个执行人。如果有执行人帮忙处理遗嘱的问题,可能会更公正更专业。遗嘱执行人是根据立遗嘱人生前的指定,负责保管遗产,并按照遗嘱负责分配遗产,并有权提起涉及妨害继承的诉讼的人。遗嘱执行人可执行下列事务:(1)查明遗嘱是否合法真实;(2)清理遗产;(3)管理遗产

  •   非直系亲属遗嘱继承房产过户费用有哪些?非直系亲属遗嘱继承房产过户费用主要就是80元的房产证登记费,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交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但被继承人去世后,不是只有直系亲属才能继承遗产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

  • ·遗嘱信托的执行程序
      1、遗嘱的鉴定。首先鉴定遗嘱的真伪;其次,要验证遗嘱人是否死亡,一般应无问题,然而有时死者的死亡不在本地,以致牵涉法律问题,所以应用真接证明法和推定证明法予以证实。只有遗嘱人死亡确定,遗嘱才开始有法律效力。2、收集遗产。信托机构的第二步职责,应是在短期内收集死者的遗产。首先调查了解死者是否保有人寿保险。其次调查了解死者的


  • ·自书遗嘱必须要写执行人吗?
      自书遗嘱必须要写执行人吗?一、自书遗嘱必须要写执行人吗?自书遗嘱必须有执行人。遗嘱执行人可使遗嘱人的遗嘱依法得以完全实现,同时可以使遗产的分割得以顺利进行,避免纷争,并且进行合理的避税和最大限度的实现遗产的可分配额。二、自书遗嘱的注意事项《继承法》第17条第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 ·继承权如何分配(一)、一般情况下
      继承权如何分配(一)、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接近


  •   一、遗赠继承和遗嘱继承区别有哪些1、接受权利的主体范围不同在遗赠中,接受遗赠权的主体只能是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而在遗嘱继承中,接受遗嘱继承权的主体只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内的人。2、表示接受、放弃权利的法律规定不同继承法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表

  • ·同母异父财产怎么继承?
      同母异父财产怎么继承?如果被继承人生前留有遗嘱,应以遗嘱内容为准,未写明当事人有继承权,就没有继承权了。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留下遗嘱的,按法定继承,被继承人与当事人之间,存在扶养关系的,当事人有继承权。如果不存在相互扶养关系的,就没有继承权。同母异父的继承人,各自都可以继承本人亲生父母的各项遗产。在有继承权的情况下,当事


  •   一、根据法律规定遗嘱可以异地公证吗?遗嘱是不可以异地公证的,订立遗嘱的主体只能在自己的经常居住地的范围之内,寻找公证机关,然后提出公证的请求,此时该受理单位一般都会先要求其支付费用,在经过简单的核实后,发现该遗嘱并非是当事人的自愿订立的,将不会进行公证。二、遗嘱公证的要求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

  •   公证处放弃继承手续费多少?放弃继承公证处收费标准是按照每件几十元到几百元个人的价格来进行一个收取1、可以在外地到当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的;2、申请办理放弃财产继承权声明书公证通常需要提交如下材料:死者的死亡证明(如医学死亡证明、户籍注销证明等);财产权利凭证:如房屋所有权证、存折、存款证明或者公

  • ·办理房产继承有时间限制吗?
      办理房产继承有时间限制吗?办理房产继承有时间限制,继承权纷争的起诉时间为三年,要从继承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的那一日开始计算,要注意,只要是从继承那天算超过了二十年,就不可以申诉了。继承房产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房产继承有两种形式,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法定继承即法律规定的遗产继承人,遗嘱继承必须是遗产人死前曾做过公证


  •   遗产继承起诉费用是怎样的标的金额1万以下的,诉讼费用50元;标的金额1万以上1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2.5%减去200元计算;标的金额10万以上2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2%加上300元计算;标的金额20万以上5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1.5%加上1300元计算;标的金额50万以上10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1%加上3800元计

  •   转继承的特征包括了哪些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转继承人就是实际接受遗产的死亡继承人的继承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二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权,并于遣产分

  • ·强令、组织违章冒险作业罪
      强令冒险作业是指那些负有生产、作业指挥和管理职责的人员,为了获取高额利润,明知存在安全生产隐患,或者为了获得高额利润,采取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在生产、作业人员拒绝的情况下,利用职权或者其他强制手段强令工人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组织违章冒险作业是指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

    ·私放俘虏罪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是指违反枪支管理规定,私自挪用、藏匿枪支、弹药,拒不交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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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产继承法律咨询:

    ·再婚,继承,房产,
      父母有一套房子,父亲去世,么有留下遗嘱,现86岁老母要再婚,跟男友有婚前协议,但是不肯公正,问如母亲先去世,在协议无效的情况下,按照正常情况,留下来的房产和母亲老公如分配?

    ·继承的遗产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近期继承的房子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我这个哥哥对我父亲的财产有没有继承权
      因为文化大革命,我父亲的成分是资本家,为了我哥哥的前途,我父亲将我哥哥的户口移到我叔叔家(叔叔的成分是工人),但是叔叔没有抚养我的哥哥,我哥哥从来都是我父亲抚养。户口移到我叔叔家完全是为了读书,就业。(户口移到我叔叔家时,我哥哥已经12岁)现在我的父亲去世,我

    ·儿子工亡,孙子没生,后来;孙子生后有病死亡遗产归谁;
      协义有效吗

    ·我奶奶去世后,我姑妈继承我奶奶的土地承包使用权,我姑妈打算单独写她的名字土地承包
      我奶奶去世后,我姑妈继承我奶奶的土地承包使用权,我姑妈打算单独写她的名字,那如果以后这土地被国家征收或者有任何收益的话,是单独我姑妈个人的么?还是会由我奶奶的四个子女一起分配?土地承包使用权国家干部能继承么?我姑妈是国家干部

    ·你好房产证上写爷爷奶奶的和孙子的名字以后孙子单独继承需要交税吗
      你好房产证上写爷爷奶奶的和孙子的名字以后孙子单独继承需要交税吗

    ·遗产中的经济适用住房应按购房价还是市场价分配
      遗产中的经济适用住房应按购房价还是市场价分配

    ·离休干部去世一次性补助金算遗产吗?如配偶在,是否归其
      离休干部去世一次性补助金算遗产吗?如配偶在,是否归其

    ·共同财产权和财产继承权
      1,父母与女儿有共同财产权,如果女儿不在了,那么女儿的财产是否有女婿继承,还是归父母所有。
    2,女儿的个人财产有遗书注明给父母的,父母能拿到女儿的个人财产吗?希望帮我解释一下,谢谢。


    ·如果父制定房产给其中一个子女,其他子女是否需要写放弃继承?
      如果有遗嘱公证,父母制定把房产给其中一个子女,是否还需要其他子女做房产继承公证程序?
    是否需要其他子女写放弃继承的说明?

    在网上看到不同的政策,不知道上海最新政策是什么?

    房产继承所需提交资料:

     


    ·老人私自立遗嘱把房产给女儿。但房子是儿子出资买的。儿子现有病
      老人私自立遗嘱把房产给女儿。但房子是儿子出资买的。儿子现有病,请问遗嘱符合法律吗

    ·农村私房继承,我家有私房一处
      我家有私房一处,原先为两间平房,后翻造为2上2下的楼房,村委会造房子批复为我的名字,是我造的,但土地使用证是我母亲名字,如果母亲过世,我弟弟是否有继承权?如果有可以继承多少?

    ·遗嘱继承问题
      遗嘱继承问题

    ·『男方公租房婚后买成产权,女方去世,女方家人是否可要求继承遗产?
      『男方公租房婚后买成产权,女方去世,女方家人是否可要求继承遗产?

    ·遗产继承,三年前父亲在工作中不幸遇难
      三年前父亲在工作中不幸遇难,当时有一笔赔偿,这笔赔偿共35万。父亲只有我妈和我两个亲人。当时所有的赔偿都给我妈,后面我妈用这笔钱买了套房子,但买房子的和同上是写的我的名字。现在我妈又重新找了新对象并且现在又提出来要和我分我父亲的那笔赔偿。请问这样还可以分吗?

    ·父母再婚遗产子女分配,如有遗嘱的情况下
      如有遗嘱的情况下,遗产可以有你们继承,否则的话一般是要均分的

    ·继承的股份已经判决,法院执行说判决的是股份只能执行股
      继承的股份已经判决,法院执行说判决的是股份只能执行股

    ·父母再婚遗产子女分配,你好
      你好,如果父亲不订立遗嘱的话,其遗产由配偶与子女均分。在尊重老人意愿的前提下,可请其订立遗嘱。如需法律帮助请来电细谈

    ·遗嘱受益人可以是外国人吗?
      年迈父母可以公证遗嘱将南京的房产给予已移居海外的子女吗?如子女持美国护照,他们需在场吗?以后执行遗嘱时需提供什么身份证明?

    ·关于遗产继承的问题(1)
      关于遗产继承的问题,各位律师现有的回复意见不一,我随后又咨询了当地律师,当地律师意见为,!!!姥爷在利害关系人代书遗嘱上签名并按手印!!!,事后代书人拿遗嘱找非利害关系人作为见证人签字,当地律师表明即便是见证人不在场,该遗嘱也具有法律效力。在线律师对于当地律师

    ·父亲有单位早病逝。母亲一直享受遗属补助近日母亲去逝了她能有丧葬补助费吗吗san
      父亲有单位早病逝。母亲一直享受遗属补助近日母亲去逝了她能有丧葬补助费吗吗san父亲有单位早病逝。母亲一直享受遗属补助近日母亲去逝了她能有丧葬补助费吗?887540

    ·遗产问题,02年父母在世时立下遗嘱父亲名下所有房产给了儿子(家中是一儿三女)并进
      02年父母在世时立下遗嘱父亲名下所有房产给了儿子(家中是一儿三女)并进行了公证,当年父亲去世,06年儿子凭遗书和公证书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08年初母亲去世,儿子将房产的事告知了三个女儿,并表示他不愿意独自享受,待房子拆迁会在经济上适当的分给他们一些。近期其中

    ·身份证遗失户口本在家里可以去派出所咨询到身份证号码
      

    ·属于违反“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遗弃家庭成员的规定吗
      属于违反“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遗弃家庭成员的规定吗

    ·遗产:女儿大骂老母亲还逼迫母亲做遗嘱公证
      咨询内容: 

    父亲有三个女儿,今年5月去世。2015年他做了遗嘱公证,把住房的50%给了小女儿的儿子。母亲手写了遗嘱,把她的50%房产给三个女儿平分。但是目前小女儿正逼迫老母亲(84岁)写遗嘱,要把剩下的50%全部给她儿子。从8月开


    ·农村老宅归属,房屋是可以继承的
      房屋是可以继承的,继承的同时当然也包括房屋所占的宅基地。村委会无权收回。其他你说的问题相关的法律有详细的规定,但很难书面一两句说清楚,为了给您解释的更清楚。具体详情请电话咨询。(

    ·遗嘱和遗赠协议书有什么区别?
      哥哥临死前和弟弟写了一份遗赠抚养协议书这协议在法律上有效吗?

    ·请问遗产诉讼费一般多少?
      请问遗产诉讼费一般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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