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最新江苏省抢劫罪量刑标准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中,对抢劫犯罪的量刑标准作出了规定。但是我国各地发生的抢劫情况可能不同,因此法律允许各地高级人民法院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在法律的范围内作出详细的量刑规定。下面,我们带来江苏省抢劫罪量刑标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中,可以知道,江苏省关于抢劫罪的量刑情节规定如下:

1.构成抢劫罪的,在四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具有《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一)至(八)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在十一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3.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抢劫情节严重程度、抢劫次数、数额、致人伤害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2)每增加轻伤一人,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确定基准刑。

(3)每增加重伤一人,增加一年至三年刑期确定基准刑;构成残疾的,每增加一级,再增加三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4)每增加一次抢劫犯罪行为的,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确定基准刑。

(5)犯罪数额每增加1000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量刑起点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数额每增加4000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6)每增加《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一)至(八)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增加二年刑期确定基准刑。

(7)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基准刑在十年有期徒刑以上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10%以下;同时具有两种以上情形的,累计不得超过基准刑的100%:

(1)使用管制刀具等危险性工具抢劫的;

(2)抢劫后为便于逃脱而使他人身体受到强制的;

(3)预谋抢劫、流窜作案或者结伙抢劫的;

(4)为实施其他违法活动而抢劫的;

(5)在公共场所当众抢劫的;

(6)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基准刑在十年有期徒刑以上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

(1)抢劫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财物的;

(2)转化型抢劫,仅以暴力或语言相威胁的;

(3)因生活所迫、学习、治病急需而实施抢劫的;

(4)其他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

抢劫犯罪属于暴力犯罪,法律要求抢劫过程中使用的暴力达到一定程度,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也就容易造成被害人的人身伤亡。而关于此罪的最高刑,法律规定的死刑,同时还要判处罚金或没收财产。以上就是江苏省关于抢劫罪量刑标准的规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刑事诉讼法勘验包括哪几种?
      日常生活中,发生盗窃、抢劫等严重刑事案件后,公安机关会立即派出警力到现场进行勘验。在众多的刑事侦查手段中,勘验应该是用的最广泛的一种,我国刑事诉讼法对此也有明文的规定。除了现场勘验,还有其它一些类型。那么刑事诉讼法勘验包括哪几种?下面我们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了解下。 一、刑事诉讼...


·私分国有资产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您都知道国有财产不可侵犯,但是怎样的行为是侵犯国有资产呢?在法律规定中,有一条罪名是私分国有资产罪。那么您是否清楚的知道关于私分国有资产罪的的客观条件,客观要件,主体要件呢?今天我们和您聊一聊关于私分国有资产罪的构成要件,帮助你进行深入了解。 一、私分国有资产罪的概念及构成要件...


·故意毁坏财物罪公然毁坏是怎么认定的?
      故意毁坏财物罪公然毁坏是怎么认定的?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公然毁坏的认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造成5000元以上损失、多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纠集3人以上公然毁坏、其他严重情节的,将会被以刑法275条追究刑事责任。量刑原则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罚金。二、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较大是多少根据...


·诽谤罪的构成要要件是什么
      诽谤罪的构成要要件是什么(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足以贬损他人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向公众公开扩散。方式可以是言语散布,也可以通过图画、...


·变造货币罪数额限制多少钱应予追诉?
      人民币由国家制作和发行,一切制造假币的行为都有损货币信誉。近几年,变造货币的犯罪行为逐渐上升,为了高额利润铤而走险,国家为了维护社会的金融秩序,制定了应对变造货币罪的追诉条件,那么变造货币罪数额限制多少钱应予追诉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 、变造货币罪数额限制多少钱应予...


·间接故意与过失犯罪有什么差异
      间接故意与过失犯罪存在什么差异1、定义不同间接故意是犯罪的一种类型,即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而过失犯罪即行为人预见了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轻信能够避免,实际上又未能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2、发生的情况不同间接故意一般...


·犯了变造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怎么量刑处罚是什么?
      犯了变造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怎么量刑处罚是什么?犯了变造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怎么量刑处罚,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阻碍解救被拐卖儿童罪既遂判刑标准多少年?
      阻碍解救被拐卖儿童罪既遂判刑标准多少年?《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主要是指未造成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亲属的伤害、死亡后果;或者事后积极采...


·商业贿赂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为使自己在销售或购买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业务活动中获得利益,而采取的向交易相对人及其职员或其代理人提供或许诺提供某种利益,从而实现交易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如果达到法律认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商业贿赂行为会入罪。在具体量刑上面,因为犯罪主体不一样,那...


·有前科再犯能判缓刑吗
      如果是服完刑五年内再犯罪的属于累犯,累犯不适用缓刑,能不能再判缓刑还得根据犯罪情节由法院决定。根据《刑法》第六十五条【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


·构成不作为犯罪有哪些条件
      构成不作为犯罪有哪些条件不作为,是指行为人消极地不去实施自己有义务实施且能够实施的行为。不作为是人的消极行为,但不是所有的消极行为都属于刑法上的不作为。由“不作为”的定义可知,刑法上的不作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义务。这是不作为犯罪成立的前提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