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2023新婚姻法离婚房产案例依据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法院在处理夫妻双方离婚房产分割的问题上,一定是公平公正的。同时对于法院的判决,双方当事人如果存在什么争议的话,可以依法提起上诉。不过上述的最终结果就是房屋产权的判决问题了,当事人应该尊重法庭的判决。我们为您介绍的是,2017新婚姻法离婚房产案例依据是什么?




一、新婚姻法离婚房产案例依据是什么?

房子是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共同财产,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婚前一方全款购买的房子,属于该方婚前个人财产;

2、婚后共同出资全款或者按揭属于婚后共同财产;

3、婚前一方全款购买的房子,婚后增加另一方名字的,视为共同财产;

4、婚后一方父母出资全款并登记于该方名下的,属于其个人财产;

5、婚后一方父母出资全款并登记于夫妻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6、婚前一方出资按揭购房,婚后共同还贷的,共同还贷部分房产份额属于共同财产;

7、婚后一方父母出全款并登记于另一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房产律师的收费

1、按计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

200-3000元/小时。

2、按计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

在收取基础费用1000-80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收取:

5万元(含5万元)以下:免加收

5万-10万(含10万元):8%

10万-50万(含50万元):5%

50万-100万(含100万元):4%

100万-500万(含500万元):3%

500万-1000万(含1000万元):2%

1000万-5000万(含5000万元):1%

5000万元以上:0.5%

婚姻法当中对离婚房产分割的案例,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参照我们在上文为您整理的资料来进行的。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情况,自然应该进行平等分割,不过如果房产本身就是属于某一个人的个人财产,个人财产是没有权利要求平等分割的。


·死亡房产继承必须注销户口吗?
      死亡房产继承必须注销户口吗?死亡房产继承与注销户口没有关系,但人死亡后应当依法注销百户口,注销户口不会对房产的继承有影响,相反,户口注销更能证明人已经死亡。《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度机关申报死亡登记...


·我国为了应对房价过高的趋势,政府在最近提出了租售同权的政策。
      我国为了应对房价过高的趋势,政府在最近提出了租售同权的政策。租售同权的具体内容并不是抽象的,具体来说包括很多种权利。这一政策的推出,有利于我国房屋租赁市场的发展。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关于租售同权什么权利的相关知识。 一、租售同权的权利内容 “租售同权”中的“权”大体包含哪些内容,...


·买房应注意的细节
        1.权属证书
    
     一般来说,许多房地产项目在预售时,证书不是很全,虽然有些可以慢慢补齐,并不影响买家的购买与居住,但是也有可能潜伏着风险...


·安置房可以按揭贷款吗?
      安置房可以按揭贷款吗?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的住户进行安置所建设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或者其他原因进行拆迁,然后用来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如果不是拆迁安置户而购买拆迁安置房是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拆迁安置户在取...


·假结婚买房离婚怎么判
      假结婚买房离婚怎么判 根据我国现有法律的规定,夫妻任何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置的财产如无特别约定均为夫妻共同财产。 也就是说,一方以“假结婚”的形式购得的房屋可能会成为双方的财产,当然,这方面的风险还比较好防范,只需双方在购房前签订一份协议对所购房屋的所有权进行明确约定即...


·婚前按揭房离婚时怎样分
       有的人在结婚之前就会按揭购买一套房屋,而在婚后可能是由夫妻共同还贷,当然也有可能是由购买的一方自己还贷。那对于婚前按揭房,要是日后夫妻离婚的话,该怎么进行分割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婚前按揭房离婚时怎样分 该房产应当认定为婚前个人财产,因为一方在婚前支付了...


·商品房建筑面积怎么计算?
      商品房建筑面积怎么计算?商品房买卖过程中,购房者在验收房屋的过程经常出现房屋交付的使用面积与合同约定的面积不同的状况,开发商这时常常会找各种借口推脱责任,那么商品房建筑面积怎么计算?而要是发现商品房面积缩水的话又该如何处理?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商品房建筑面积怎么计...


·起诉离婚房子给孩子登记名下了能分到房子吗?
      起诉离婚房子给孩子登记名下了能分到房子吗?无论子女是否已经成年,房屋已经登记并过户到子女名下后,该房产属于子女。夫妻离婚时,只有拥有抚养权的一方可以和孩子一起住在房子里。离婚的时候可以先协商子女抚养权,再走法律程序。诉讼时可以提交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争夺抚养权。建议婚前写好财产协议...


·两限房即我们平时所说的限价房,它是对房屋面积以及销售价格作出
      两限房即我们平时所说的限价房,它是对房屋面积以及销售价格作出限制的房屋。由于两限房价格较为优惠,许多人都会关注其购买资格,可以购买两限房的对象一般为城市中中低收入人群。那购买两限房能贷款吗?我们将在下文中和您一起来了解一下这个问题。 一、购买两限房能贷款吗?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两限...


·老人没有立遗嘱农村老家房子谁继承
      老人没有立遗嘱农村老家房子谁继承 在老人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农村的房子可以由老人的配偶、子女和老人的父母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都有权利继承农村老家的房子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


·一、假离婚复婚后按揭房是共同财产吗?
      一、假离婚复婚后按揭房是共同财产吗?离婚到复婚期间房屋的首付和按揭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复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还贷的一般加增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但是所占比例小可以再婚后签署财产协议,约定房屋属于共有。二、特征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