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随着银行相关贷款政策的开放,按揭买房已经成为购房者买房的一种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随着银行相关贷款政策的开放,按揭买房已经成为购房者买房的一种方式。但购房者在解决了住房问题的同时,还要知道就按揭购房而言是有很多事项需要注意的。那么,按揭买房的注意事项都有哪些呢?简而言之,按揭购房需要注意些什么?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按揭买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提供真实资料 规避贷款影响刚需购房者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银行一般会要求购房者提供相应的收入证明(包括个人职业、职务和薪酬及其他经济收入情况等方面的证明)。如果按揭购房者向银行提供了虚假材料,则可能带来比较严重的影响:轻则影响银行审查,最终不能发放贷款,实现不了自己的居住梦;重则可能因为个人提供虚假材料,导致不能办理按揭贷款,造成开发商据此要求购房者承担逾期交付办理按揭资料及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违约责任,支付相当数额的违约金。2、小心贷款申请不成功 让开发商没收购房定金一般情况下,在购房者同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购房合同后,才能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并最终与银行签订按揭贷款合同。但由于按揭贷款能否申请成功,具有不确定性,因此购房者应当高度重视能够贷款申请成功的问题。因为在现实生活中,已经发生了许多按揭贷款申请不成功,开发商坚持不退还购房者定金的案例。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交付定金时,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若因按揭贷款未能获银行同意导致购房者申请解除购房合同的,开发商应当全额退还购房者缴纳的购房定金,从而避免购房者的定金损失。3、最好不要签订“连带违约条款”在目前的楼市消费中,开发商有时会要求在按揭贷款合同中或单独与购房人签订连带违约条款:即借款人出现未按时归还按揭款导致开发商承担担保责任的,开发商有权按原价回购房屋或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般情况下,不要同开发商签订“连带违约条款”。如果一定要签或者已经签订了类似条款的购房者,一定要注意还款的及时等情况,避免因为个人在还款等方面出现违约,造成开发商回购或处分抵押担保物的情况出现。4、认真履行还款义务 避免银行提前收回贷款一般情况下,购房者与银行签订的按揭贷款合同都明确的规定了购房者的还款期限。同时,借款合同中还一般都约定了“如果借款人连续三期或累计六期逾期,银行有权提前收贷,处置抵押担保物,并有权要求借款人承担银行实现债权产生催收费、律师费、诉讼费、评估费等费用”的条款。这是因为如果购房者提前还贷,则会影响到银行的收益和资金安排计划,在贷款发放的一到三年内提前还贷,银行可能会要求借款人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借款人应当严格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时间及金额履行自身的义务,如果实在需要提前还款,则需要提前做好相关的工作,避免给自己造成损失。
二、按揭购房要注意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是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投放者按揭贷款购买的住房,在贷款期间进行出租,一定要将房屋正在返还贷款,并已经抵押的事实书面告知承租人。只有购房者履行了告知义务,如果因无法还贷而导致银行行使抵押权,购房者才能免除对承租人的赔偿责任。在这还要提醒您注意的是,购房者在还清了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后,一定要持银行的贷款结清证明和相关凭证,及时到房管局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以确保物权的完整性。只有这样,购房者才能规避因没有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而带来的可能出现的相关纠纷或者风险。



·离婚房产有按揭能否更名?
      夫妻准备离婚,会对双方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而房子是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十分重要的共同财产,许多夫妻因为在离婚时对房产分割不均而引起争议。夫妻离婚后,房产只能归一方所有,房产证也要进行更名,那离婚房产有按揭能否更名?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说明。 一、离婚房产有按揭能否更名? 按揭房屋过...


·北京第二套房贷款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北京第二套房贷款政策是怎么规定的?在北京购买二套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80%。暂停发放贷款期限25年(不含25年)以上的个人住房贷款(含公积金贷款)。另外,企业购买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需满3年及以上,若交易对象为个人,按照北京市...


·危房改造审批需要多久
      一般都要半年左右。危房改造一般要经过排查摸底阶段、组织实施阶段、检查验收阶段。补助资金一般是在通过检查验收之后,打到农户一折通账户。(一)排查摸底阶段。村委会要组织人员深入村组,对农村危房改造申请户的住房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进行评估,并登记造册,建立台帐。(二)组织实施阶段。村委会...


·离婚析产房子过户程序是什么
      离婚析产房子过户程序是什么?第一步,准备房产过户材料1、离婚判决书及其复印件;2、房产证(如有共有证的,包括共有证);3、身份证明及复印件;4、房产登记申请书。第二步,要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过户的手续了。1、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2、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3、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


·一、二手房放弃定金还要违约金吗?
      一、二手房放弃定金还要违约金吗?二手房放弃定金一般是不需要赔偿违约金的。当事人完全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债务时,必须按约定给付对方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是合同经济方式的一种,也是对违约的一种经济制裁。违约金的设立,是为了保证债的履行,即使对方没有遭受任何财产损...


·北京市拆迁自建房补助协议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一、北京市拆迁自建房补助协议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


·住房问题一直是与民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而买卖房屋则需要缴纳
      住房问题一直是与民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而买卖房屋则需要缴纳一定数额的房产税,随着人口的不断增多,住房买房需求的不断加大,国家结合社会财富分配情况不断调整房产个税政策,那么,房产个税新政策是什么?我们给您提供如下参考:房产个税新政策是什么对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原则上实行...


·关于房屋质量鉴定标准是什么
      关于房屋质量鉴定标准是什么 我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规定商品房屋质量鉴定标准有以下几点: (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工作内容,达到国家规定的竣工条件; (二)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安全规定的标准,如符合房屋土建工程验收标准、安装工程验收标准等; (三)符合工程建筑设计...


·北京房产税如何征收?房产税计算方法是什么?
      房产税如何征收?这可能是打算在北京买房人都会思考的一个问题。但您知道具体北京房产税如何征收、北京房产税征收标准吗?下面,我们就为您具体介绍北京在房产税这方面的详细内容。 房产税,它的征税对象是房屋,按照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房产税也属于...


·新婚姻法婚后房产分配法是怎样的
      夫妻在结婚时都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产,所以根据现实所发生的情况法律制定了相关的离婚财产分割规定,房产也在其中的规定当中,但是房产这一性质,分割的时候比较麻烦,那么新婚姻法婚后房产分配法是怎样的呢?我们通过下文了解一下。 一、新婚姻法婚后房产分配法是怎样的 新婚姻法房产分割...


·卖房要签反担保协议吗?
      卖房要签反担保协议吗? 一、卖房要签反担保协议吗 买卖房屋时第三人提供了担保的,担保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提供反担保就要签订保证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四条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反担保适用本法担保的规定。 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